從5月1日起,家裝擾民不再僅僅是社會公德問題,而將上升到法律責任。據悉,剛剛出臺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對家裝行為進行了規範。該《辦法》的出臺,將避免過去家裝糾紛無法可依的現象,使家裝管理納入規範管理的良性軌道。
有關專家表示,拆承重墻、改陽臺、動煤氣管道、噪音擾民,這些過去曾三令五申要禁止的家裝違規行為,由於沒有相應的法規,只能靠自律和鄰里間的體諒。屢禁不止的,也只好聽之任之。此次一併列入《辦法》,是因為上述違規行為所造成的結果,危及到了公共利益。
據介紹,近幾年,房改拉動了家庭裝飾裝修業的發展,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家裝的投訴數字逐年增加。從家裝合同、施工手段到工程質量,由於缺乏規範的管理,致使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在使用後才能發現問題。其結果,不僅由於無法追責任,造成了個人的使用不便和經濟損失,還對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造成了隱患。
為此,建設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並將成為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準。無疑,該《辦法》在維護業主權益方面,又向前邁進了一步。(生活時報/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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