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即將開徵城市垃圾處理費,記者從相關部門得知,此舉目前已獲福建省物價局批准。
依照省物價局批復的方案,廈門市常住人口(含藍印戶口)每戶每月應繳納城市垃圾處理費3元,暫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家庭獨立租住戶視同常住人口按戶收取);機關、事業單位按在編人數分檔收費,編制在50人以下的單位每月30元,51人至100人的單位每月50元,101人以上的單位每月80元;企業按垃圾量收取,生産性企業每桶(容積0.24立方米的方形吊桶)12元,商業、餐飲、酒店、旅社等企業和單位每桶(容積0.3立方米的圓形吊桶)15元;沿街店面按面積計收,每月每平方米0.3元。
省物價局的批復同時要求廈門開徵城市垃圾處理費後,下調現行的環境衛生服務費收費標準,其中向常住人口收取的衛生服務費下調幅度每戶每月不少於2元,向外來暫住人口收取的衛生服務費下調幅度每人每月不少於1元。
據悉,市政府將據此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辦法,如果進展順利的話,下半年可能開徵。(唐亞強 廖蘭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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