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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已經做好了給電動自行車上牌的所有前期準備工作,只待市政府批復後實施。
據了解,在2001年2月份召開的北京市第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電動車輛研究會專委會副主任馬潤津及多名人大代表提出了關於對電動自行車給予核發牌證的建議,希望市政府有關方面滿足廣大市民的要求,儘快制訂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辦法,准予電動自行車以合法身份上路行駛。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到“關於對電動自行車給予核發牌證的建議”後十分重視,多次專門開會研究。車輛管理所也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並很快將建議的辦理報告送交馬潤津代表。
從車管所的辦理報告中可以看出,北京市不對電動自行車核發牌證,主要是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車輛管理規定》中關於“上路行駛的自行車、人力三輪車不準安裝機械動力裝置(含以電瓶為動力的裝置)”的規定執行的。但是,近年來隨着首都經濟的發展,電動自行車以其方便、快捷、省力、污染少、適應人們需要等優點,逐漸被廣大市民接受,購買的群眾逐漸增多,在市場形成了需求。電動自行車生産廠家也瞄準這一趨勢,不斷改進生産技術,推出了一系列電動自行車産品。目前由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的銷售沒有限制,而車管所按照規定不予核發牌證,很多群眾購買了車輛卻不能申請牌證,引起了群眾的不滿。北京市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也紛紛通過各種形式向交管局反映這一問題。
交管局本着規範管理、服務群眾的原則,多次召集法制處、秩序處、車管所以及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同時,派人對上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進行考察和調研;到清華大學電動自行車開發公司和中國自行車協會,了解電動自行車生産情況及有關技術標準;成立了調研小組,對全市電動自行車市場進行調查,考察了市場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種類、型號、性能、價格和生産、使用情況,掌握了基礎數據。
在對北京市電動自行車情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交管局計劃在2001年上半年啟用換發自行車新牌證,其中包括為電動自行車核發牌證事宜。目前,電動自行車牌證式樣已設計出來,並制訂了有關規定,只等上級部門批准。
有消息説,電動自行車的報廢蓄電池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是市政府有關方面十分關注的問題。北京市主管公交的副市長汪光燾就此事多次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研究解決辦法。對此,經銷商們也表示將通力配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大世界就主動替電動車生産廠家回收蓄電池,集中運回廠家統一處理,避免給首都環境造成污染。
北京有望給電動自行車上牌的消息更令生産企業興奮不已。他們躊躇滿志,準備在即將出現的電動自行車這一新賣點上爭得更多的市場份額。據了解,目前北京市場上電動自行車的品牌已經增多。
馬潤津日前在接受採訪時,對電動自行車今後的發展提出了以下建議:一是政府管理部門要制訂相應法規,認證和批准允許上路的品牌;二是要解決蓄電池的回收問題,比如採取“誰(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的蓄電池誰負責回收”的辦法;三是要制訂電動自行車駕駛培訓的法規和辦法,保證交通秩序和安全。北京市何時允許電動自行車上牌,還要看市政府的批復。(中國汽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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