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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分別於2001年12月17和2002年1月19日在住處附近的匯區靜怡美發美容中心購買了美美容綜合卡,共計800元。此後,王士在該店內消費了232元。
今年3月3日晚,王女士再次前該店消費,發現原靜怡美發美容中已改弦易張,變成了陽陽美發美容中心。店門口貼有告示稱“持原靜怡美發美容中心優惠卡的顧客請到斜土東路41號聯友美發美容中心……”,原卡已不能在陽陽店消費。3月4日,王女士去“聯友”要求退款,原靜怡店的老闆徐先生表示,他將與陽陽店聯絡,讓王女士繼續消費。
當晚,王女士找到陽陽的李老闆,李卻提出説,要在陽陽店消費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王女士必須保證“陽陽”和“靜怡”之間的結算沒有問題,否則,王就得停止消費。王女士無奈再次找“靜怡”交涉,徐先生卻拒絕退款,只肯出條保證王女士在陽陽店或聯友店繼續消費。
對此,王女士不能理解,她説:“我持卡是與原靜怡之間的消費合同關係,現靜怡已關門,法人代表徐先生應對他自己的債務、債權負責。聯友店離我家較遠,而在陽陽店消費,我又無法得到保證,為什麼我要退款就這麼難呢?”
徐匯區工商局斜土工商所的于先生告訴記者,該所曾經受理過王女士的投訴,“陽陽”方對王女士的剩餘費用完全認可,並承諾讓她繼續享受消費的權利,因此沒有強行要求店方退款。近年來,商家發放消費卡引發糾紛的事情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個別商家關門後卷款而逃的現象。
由於每個受騙消費者的損失數額都不大,往往不了了之。于先生表示,目前某些商家無法保證自己的信譽度,面對形形色色的消費卡,消費者一定要有清醒的意識,謹慎購買。(新聞晨報/記者程賢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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