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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代表説:停車泊位證明不合理
在北京買車,如果你不花上千元購買停車泊位證明,你的汽車就沒有資格參加年檢,就上不了路。這一現象引起了人大代表賀力平的關注,並遞交議案,要求取消不合理的停車泊位證明。這個制度在北京已經實施了近4年了,那麼,停車泊位證明到底要證明什麼?該證帶來的許多問題如何解決?
當記者將這些問題再次向交管部門、市政部門、物業部門、停車管理公司及城市有車族詢問時他們都表示了一個共同的態度:目前的停車泊位證明確實存在不少問題。車主談起來搖頭,主管部門談起來撓頭。對他們來説,停車泊位證明的現狀是:管得頭痛,放了心痛。
其實,早就有風傳“有關部門已發出征求意見函,正在與各地及相關部門協商,準備取消和減免包括停車泊位證明的495項不合理收費”。公安部2001年1月4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明確規定:從2001年10月8日起,停車泊位證明成為新車上牌時的後置項目。在北京購買新車上牌照和辦理登記時,車管部門不再查驗停車泊位證明等7道手續。但對於大家關心的停車泊位問題,交管局的領導表示:停車泊位證明制度還要繼續實施,車主不必在辦理新車牌照前辦理,只要在買車次年年檢時交驗即可。這一回答,讓盼望著取消停車泊位證明的車主失望了。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停車泊位證管理部門的不滿意是因它還有許多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汽車製造商、銷售商則認為這是一種限制消費的行為;購車者的不滿就更明顯,白白增添一紙收費單,卻又不能保證你有停放的車位。只是驗車時又增加了一道門檻。
停車泊位證明什麼也證明不了
按照有關説法,停車泊位證明就是為了給汽車上個戶口。證明你買的汽車有處容身,有一個停放的地兒。可事實上卻又不是那麼回事。據有車族們反映:“花了不少錢買來的停車泊位證明僅僅是個證明,是上牌照和通過年檢的必要工具,並不是一個能夠停車的真實的車位。”
提起停車泊位,新力公司的姚先生一直心存不解:他已經連續買了兩年的停車泊位證明了,他是去年底買的車,當時為了上牌照,花了750元在龍珠公寓停車場買了一張停車泊位證明。今年10月份他的車該年檢了,他與停車場討價還價,又花了1000元在此買了一張。買證時他已經和停車場達成了協議,不在此停車。如要停車,每月再交400元。姚先生告訴記者:“我們家樓下大院裏就能停車,但開不出泊位證明,因為它不是交管局審批的停車場。”他認為,停車泊位證明什麼也證明不了,只是引發了許多私下交易和腐敗。
而家住豐臺方莊小區的肖師傅更加冤枉,他是去年買車時通過經銷商花了900元買的泊位證明,那泊位證上還真有停車的地址,是在朝陽區的西壩河。“我家住豐臺,能跑到朝陽區停車去嗎?”肖師傅無奈地搖著頭。他只好在住地附近又找了一家停車場,每月再交250元的停車費。
提起停車泊位證明,北京宣武醫院大夫孔鋒的氣就不打一處來。每次為了驗車要的那張停車泊位證明,她都得請假在北京的幾個城區跑好幾趟。孔鋒的戶口在東城區,買車時花了1900元在戶口所在地的停車場辦了一個停車泊位證,但是她現在人住石景山,每年還得給那裏的停車場交1200元。這個停車場今年給她開了停車泊位證明,但到了交管部門卻遭遇了紅燈。因為給她開證的停車場不是其戶口所在地,所以無效。10月底,她的車就過了驗車期限了,但她覺得每年花1900買個證太冤,只能在證販子那裏買一張。“你快給我們呼籲呼籲吧,我們醫院有200多輛私車,像我這樣情況多著哪。”
據了解,這種情況在北京新建的小區中屢見不鮮,許多車主都面臨著既要花錢買停車泊位證明還要交停車費的選擇。有車族要想有證還有位就得額外付出高代價。看來,有關部門設想的“購車有位,停車入位,一車一位”藍圖,只是一個良好的願望。
在採訪中,許多有車族人士都跟記者反映,他們的停車泊位證明是從停車場買的。
為了進一步證實這樣一種説法,記者撥通了某區交通支隊的電話。當問及辦理泊位證後能不能保證有車位時,對方的回答是:“我們只負責辦手續,有沒有停車位問停車場去。”在右安門某橋下大型公共停車場,一位停車管理員則明確告訴記者:“我們的停車場的停車位已滿,要辦理停車泊位證明,可以;若要停車位,沒有!”這可真讓人犯糊塗了:停車泊位證明儘管辦去,至於有沒有車位,能不能停車你得自己再去想辦法。那這個停車泊位證明存在的現實意義在哪?
當然,這其中有一個遺留問題,北京是一個典型的車多位少的城市。交管局一負責人透露,目前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60多萬輛。而據北京市交管局計算機停車管理系統資料表明:截止1999年底(很遺憾,記者無法從有關部門得知目前的數據),該市城八區共有停車場1.2萬個,停車泊位65萬個。可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地803處,停車車位25萬個。車與位的比率極不平衡。
然而,車子還是要停,停車泊位證明還得照辦。無論它證明著什麼,它就這麼存在著。 (蘇文選 生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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