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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意外傷害遠離孩子



  兒童意外傷害,已被許多學者視為當今最嚴重的社會、經濟、醫療和公共衞生問題之一。日前,西城區法院已對三起未成年人人身損害賠償案進行宣判。據了解,對同類型的民事案件集中宣判,在北京市法院系統尚屬首次,法官們是想在“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再一次呼籲全社會——意外傷害離孩子遠點兒。

  今年的5月25日,海淀區北下關小學的常馨竹才滿9周歲,可是在這個小女孩短暫的人生履歷上,已經寫上了“十級傷殘”這樣沉重的字眼。在今後漫長的生命歷程中,“傷殘人”三個字不知會為她的步伐增添多少蹣跚和艱難。

  意外傷害:孩子的“第一殺手”

  小馨竹是在上體育課時意外受傷的。那天下午上課鈴響後,體育老師因故沒來上課,就在短短一瞬間,在操場上嬉戲追逐的孩子中傳來一聲慘叫:常馨竹在被同學追逐時摔倒了,左肱骨當即骨折。經過了兩次手術,小馨竹的左臂依然不能活動自如,經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為傷殘十級。小馨竹的父母把追她的孩子和學校告到海淀區法院,雖然得到了數萬元賠償,可是出事的那個下午還是成為這個三口之家揮之不去的陰影。

  據對全國11個城市4.3萬名幼兒及中、小學生進行的意外傷害調查,非致命意外傷害的發生率為24.1%,其中,造成身體缺陷的佔1.64%,造成永久性傷殘的佔1.01%。國內其他相關調查也顯示:每年有20%-40%的兒童因意外傷害需要給予醫學關注,其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手術治療、臥床、休學或1天以上活動受到限制。而在對兒童死因的調查中,意外傷害也是第一殺手。兒童意外傷害,帶給社會、家庭和孩子本人生理、心理上的嚴重損傷,往往永遠無法癒合。

  未成年人意外傷害大多發生在校園中,所以,為此引發的民事糾紛中,對孩子負有監護職責的學校就常常要坐在被告席上。據了解,在房山區法院受理的30件未成年人損害賠償案件中,以學校為連帶被告的就有17件,佔總數的56.67%,而且此類案件還呈現出上升趨勢。

  學校:為啥被告的總是我?

  屢屢成為被告的學校也有一肚子委屈:雖然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孩子在校期間由學校負責監護,可是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有的是由校舍和教學設施陳舊引起的,有的是由教學活動組織不當引起的,還有的是由學生自我保護能力不強引起的。原因複雜,責任難以分清,都讓學校來賠錢 ,學校賠得起嗎?

  不過在目前的判例中,多數都判決學校承擔部分責任。法院認為,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有對未成年學生實施監護的職責,包括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保護學生身體健康等。記者採訪過的絕大多數辦理未成年人人身損害案件的法官都是基於這樣的出發點:無論是社會、學校還是家庭,都有責任為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引導孩子學會規避風險,而不能讓未開的花朵遭受意外的風雨。在生命、健康的保障和分清責任之間,毋庸置疑,前者更為重要。

  海淀區法院最近受理了一起兒童人身損害賠償案,原告、12歲的楊吉身體着火後,小夥伴拿起身邊的滅火器卻不會使用,結果一直到大人趕來,才把楊吉從火中救出,楊吉全身熱燒傷已經達到45%,面部遺留疤痕達10%以上。承辦此案的法官高亞利認為,如果孩子在學校裏掌握了簡單的滅火知識,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至少孩子的傷情不會這樣嚴重。

  風險防範:一堂待補的課

  其實,在兒童意外傷害事故中,訴諸法律不過是亡羊補牢,無論是家長還是學校,最關注的還是如何有效地防範事故的發生。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校園內常見的意外傷害事故無外乎幾種:墜落、推搡、磕碰、扎傷、燙傷。發生的原因主要是孩子天性活潑好動,可是安全意識十分淡薄,自護和救護知識匱乏,一些老師也缺乏必要的保護知識。

  目前,北京的中小學中雖然大多已經開設了安全教育課程,可是對此的重視程度顯然不夠。

  據了解,一些國家在兒童和老年人活動的場所都鋪設了塑膠地面,以防止摔傷等事故發生。在北京許多學校也鋪設了塑膠操場,可是防範危險的設施還遠遠不足。校園內的鐵柵欄、水泥地面等都可能成為隱性殺手,而要防患於未然,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校園內設置適合兒童辨別的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誌。可是這樣的標誌現在還很少能見到。

  海淀區法院民庭法官高亞利最近連續受理了幾起未成年人意外傷害事故賠償案件後,提筆給海淀區教育局寫了一份“司法建議 ”。她建議學校對學生開展更加具體實用的安全教育,使學生在遇到火災、溺水、地震、液化氣泄漏等意外情況下學會自我保護和自救。高亞利還發現,在傷害發生後,學校消極等待家長到校而貽誤救治時機的情況時有發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一般會以此作為學校是否承擔責任的情節之一。她建議:在傷害發生後,如果校醫務室無法處理,學校應該及時就近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因為畢竟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高亞利還建議學校應該在校園內設置各種警示性標誌,並推廣學生意外傷害保險。這樣一旦事故發生後可以緩解家長和學校的矛盾,減輕訴累,尤其是在學校經費緊張和家庭經濟狀況困難的情況下,意義更為重大。

  現在,社會對於校園安全也更加關注。今年北京要建立學校、社會、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安全防護機制和體系,逐步建立青少年安全工作狀況監測系統,提高學校的預警能力和管理水平。記者還注意到,今年“六一”兒童節前夕,不少媒體都把關注的目光投向校園安全問題。也許校園安全立法已經是不太遙遠的事了。

  孩子是弱者,也是希望、是未來。為他們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保護他們在健康、幸福的環境中成長,讓傷害與傷痛遠離孩子和家庭,全社會責無旁貸。(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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