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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期(15歲至24歲):此時可規劃買個10年期鉅額定期保單,受益人給父母,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另外,在銀行要存有3—6個月的最低個人儲備金作為基本花費或緊急備用金。
建立期(25歲至34歲):這一階段要注意能省則省,如果夫婦兩人婚後均沒有住房,那麼購買住房是最重要的投資項目了;同時還應在銀行裏存一筆錢以防子女生病、子女入學或意外之需。
穩定期(35歲至54歲):個人投資進入頂峰時期,可以選擇各種適合自身條件的投資渠道,妥善地“經營”好每一筆錢,為個人和家庭打下良好的經濟基礎。在35歲至44歲,可規劃增加共同基金的投資。到45歲至54歲,家庭負擔減輕,投資組合不妨向多元化規劃,可考慮買股票、債券等。
高齡期(55歲至64歲):此時可開始規劃休閒、旅遊等較輕鬆的生活,手頭寬裕者,可考慮投資股票、房地産等多元化的理財規劃以及買份退休金保險。應該首先選擇安全性較高的投資方式,盡可能地回避風險,購買政府發行的債券,是安全性較高、風險較小的投資方式。
摘自: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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