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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日前發佈今年第4號投訴警示,提醒廣大貸款消費者,如果貸款購買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不要採取拖付或拒付貸款的消極方式,那樣不僅不能合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反而會招致更大的損失。
近年來,通過銀行貸款進行消費的人越來越多。然而,貸款買來的商品出現了質量問題後,消費者該如何對待呢?許多消費者的第一舉措便是終止付款。日前,記者從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辦公室獲悉,多起因消費者貸款所購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採取拖付或拒付貸款方式的案例,最終都是以消費者敗訴而告終。
黑龍江一位消費者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購買了一套70.2平方米的住房,總售價為18.252萬元,她首期交付了36520元,其餘採取分期付款。新房住上不久,即出現質量問題,住戶找到售房部門,對方沒有給予及時的解決,住戶覺得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於是她拒不按協議規定付給銀行貸款,最終被為其提供貸款的當地建設銀行起訴到法院。據悉,這個消費者已經敗訴,法院判決要將該住房進行拍賣。
據了解,類似上述情況,消費者在貸款消費過程中因遭遇産品質量問題而採取拖欠或拒付貸款而引發的官司時有發生。雖然消費者是因所購産品存在質量問題,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採取這種做法的,但在法院裁決此類案件時這些消費者卻註定要敗訴。
法律專家提醒消費者,不要混淆這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即消費者在購物時與商家簽訂是買賣合同關係,而通過銀行貸款則是簽訂的借貸合同。産品出了質量問題,消費者應根據《産品質量法》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依照有關購貨合同找商家或廠家去解決,或通過法律手段到法院起訴,而不要拖付或拒付貸款,這樣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新華社/記者齊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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