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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不斷增強,我們身邊買保險的人也逐漸多了起來。買保險就是買未來生活的保障,因而要慎重。買保險要堅持六要六不要的準則。
要放下成見,不要偏聽偏信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金融企業,《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除了分立、合併外,都不允許解散,所以,大可放下門第之見入保險,但重點要看公司的條款是否更適合自己,售後服務是否更值得信賴。
要比較險種,不要盲目購買每個人在購買貴重商品時,都會貨比三家,買保險也應如此。儘管各家保險公司的條款和費率都是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但比較一下卻有所不同。如領取生存養老金,有的是月領取,有的是定額領取;同是大病醫療保險,有的是包括10種大病,有的只防7種。這些一定要搞清楚,弄明白,針對個人情況,自己拿主意。
要研究條款,不要光聽介紹保險不是無所不保,對於投保人來説,應該先研究條款中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這兩部分,以明確這些保險單能為您提供什麼樣的保障,再和您的保險需求相對照,要嚴防個別營銷員的誤導。沒根沒據的承諾或解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要確定需要,不要心血來潮買保險。首先考慮自己或家庭的需求是什麼,比如擔心患病時醫療費負擔太重而難以承受的人,可以考慮購買醫療保險;為年老退休後生活擔憂的人可以選擇養老金保險;希望為兒女準備教育金、婚嫁金的父母,可投保少兒保險,或教育金保險等。所以,弄清保險需要再去投保是非常重要的。
要考慮保障,不要考慮人情保險是一種特殊商品。一件衣服或一套傢具買來了,如不喜歡可以不穿不用,也可以送人,而保險則不能轉送。有些人買保險,只因營銷員是熟人或親友,本不想買,但出於情面,還沒搞清條款,就硬著頭皮買下,以後發現買到的是不完全適合自己需要的保險險種,結果是不退難受,退了經濟受損失也難受。
要考慮責任,不要只圖便宜,俗話説:“一分錢一分貸”,保險也是如此,不能光看買一份保險花了多少錢,而要搞清楚這一份保險的保險金是多少,保障範圍有多大,要全方位地考慮保險責任。(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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