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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火爆的投資類保險再遭“冷水”。記者從中國保監會獲悉,其發佈了《關於購買人身保險新型産品注意事項的公告》,提醒消費者注意風險特點,保護自身利益。
保監會在公告中稱,為使消費者充分了解新型産品的特性及其風險,中國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在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産品時,向客戶出具經中國保監會備案、用非專業語言表述的産品説明書。消費者在購買前,一定要認真閱讀産品説明書,詳細了解産品的保險責任、不保障的內容等事項,理解保險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消費者應明確了解該産品哪些利益是保險公司保證的,哪些項目是不保證的,哪些是根據保險公司未來的經營情況的好壞確定的,並在投保單上簽字確認。
對於投資連結類保險産品,消費者應重點了解該類産品投資收益與投資賬戶的關係、投資賬戶的情況、對投資賬戶收取的各項費用的情況、投資賬戶面臨的主要風險、投保人退保時保險公司要扣除的費用和投保人可退還份額等事項。
對於萬能保險産品,消費者應全面了解萬能産品的保證利率、費用扣除情況、風險保費扣除情況、死亡保險金和保單價值等的變動情況、投保人退保時保險公司要扣除的費用和投保人可退還份額等事項。消費者購買萬能保險産品後,還應掌握自己的保單狀況,及時繳納保費,避免因保單現金價值不足而影響合同的效力。
對於分紅保險産品,消費者應了解該産品的保險責任、特徵、紅利及紅利分配方式等事項,由於各種分紅保險的設計有一定差異,分紅保險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各有不同,消費者應全面把握分紅産品的保障和投資作用,不要將不同分紅保險産品的紅利多少作簡單、片面的比較,更不能與其他類型的産品收益作比較。
這是保監會第二次就新型人身保險産品向百姓提示風險。去年10月,保監會就曾發佈公告,提醒投資者投連、分紅、萬能等壽險新産品並不是只賺不虧,要求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近年來,投資型險種已成為世界保險市場的主流産品,這為投資者增加了新的投資渠道。國內各家保險公司相繼推出投資連結類、分紅類、萬能型産品,並銷售走旺,在北京,此類新險種的保費收入已佔到整個壽險市場的將近一半。但不可否認的是,不少百姓買時帶着“只要投錢進去,到時拿錢就是”的想法,還未搞清怎麼一回事就盲從投了保。(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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