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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做的事項
與配偶分享你對金錢的看法。了解對方的夢想、恐懼、風險承受度以及對儲蓄、投資、貸款的偏好。
對自己的消費習慣要學習妥協與調整。沒有對或錯的理財方式,只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
夫婦一起規劃理財目標,如果夫婦兩人都能為共同的財務目標而努力,則較有可能成功。
至少維持小額的存款在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中,並各自建立自己的信用。各自保有某一限度的金額,不用向配偶報告每一分錢的用途。
審查夫妻雙方健康保險或其他保險的內容,看是否需要加以修改或退保。
將爭論轉變為討論價值和目標的機會,進而研究制定未來處理財務問題的策略。
利用規定時間來討論一些理財的話題,特別是在只有一個人記錄,而另一個人隨時報告開銷的時候。
不該做的事項
忽略金錢管理的重要性。
對財務決定擅自做主。
以為父母的理財方式就適合自己。
經常批評配偶的理財觀念,稱其為吝嗇鬼或花錢王,增加相互之間的憤怒和不信任。
認為自己完全知道另一半在想什麼,並且以為對方也了解自己在想什麼。
以為各自擁有獨立賬戶是不信任對方,其實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因不同的理財方式引起的爭論。
不要輕易支付重復的保險,退掉不必要的保險項目,省下不必要的保費。
當配偶買了你認為不必要的東西時,以花錢作為報復的武器。
為沒有與配偶討論就花了小筆錢覺得慚愧。
認為夫妻一定要經常討論所有經常性支出,其實在大部分家庭中,經常性支出由一人負責,會比兩人都管效率高。(中國婦女報/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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