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房地産市場之所以顯得有些混亂,固然存在制度尚欠完善、某些開發商巧設陷阱、故意違規等方面的問題,但購房人在購房過程中存在的觀念誤區也是促成糾紛以及助長少數不法開發商大膽犯規的重要因素。購房人存在的比較普遍的觀念誤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廣告承諾具有法律效用
許多消費者是通過廣告了解一個樓盤的,廣告上有許多令你動心的話。但當發生糾紛時,廣告是不足為憑的,需要的還是合同書和法律保障的各種文本。所以,消費者要仔細鑒別售房廣告,不要被廣告上的話語所迷惑。
售樓書精緻樓盤一定優良
人們常有一種印象;從售樓書看房子,售樓書精緻似乎房子一定品質好,其實這是一大誤區。現在的售樓書越印越精美,常有“樓”與“書”不符的情況,有些售樓書與現房存在差距,有些期房售樓書純粹是想象的遠景規劃,與實際的情況有一定差距。
買房子一定能升值
如今,銀行利率很低,很多人把買房當作投資手段,都希望能夠升值,但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升值。對樓盤要多加調研,地理位置、規劃、物業管理怎麼樣。必要時,可以向專家諮詢。
盲從心理
由於購房人不可能也沒必要成為房地産領域的專家,因而他們往往無法獲得購房決策所必需的真實完整的信息,購房人往往會盲從一些片面信息做出盲目決策,具體表現為:1、盲從開發商。很多開發商出於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對物業的薦介往往缺乏客觀性,更有少數開發商有意製造圈套,哄騙購房人上當。因此,不少購房人一時輕信開發商的“甜言蜜語”,以致陷入購房糾紛,難以自拔。2、盲從鄰居、親戚和朋友。一般來説,他們都或多或少地有些購房經驗,但是,一來他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有時連自己所買房子的性質都不能弄清楚;二來他們推薦的房屋隨時間推移、項目變動,該房屋眼下有無問題也須重做判定。因此,如果抱著“別人買得好好的,我買大概也不會有問題”的簡單想法,極可能導致錯誤決策。3、盲從一己之見。對於自己購房能力非常自信,殊不知一些片面信息早已先入為主,誤導決策。
對合同、契約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購房合同或契約是約束房屋買賣雙方交易行為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解決合同有效期內可能出現的購房糾紛的主要依據。因為合同簽訂的成敗直接關係購房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實際購房中,一種情形是購房人對購房合同重視不足,對合同文本缺乏推敲;第二種情形是購房人缺乏合同方面的有關知識,雖然認真看過,但根本發現不了問題,即使能發現問題,又不知如何改正;第三種情形是相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對於一些重要事項未在文字上落實。由於口頭承諾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一旦出現問題,購房人很難追究責任。(生活時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