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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採暖改水暖的費用應該誰拿?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4日 14:56)

  問:我們買的樓是電採暖,可根本達不到買房時開發商對我們的承諾,冬天室溫不到12度,可電費卻花了7-8千,就這樣熬過了二個冬天。今年在採暖期開始時,開發商突然發給我們一張紙,上面寫著改水暖,每戶交納改裝費120元/平方米,限期3日內交齊,不交者視為拒絕改裝,而且不再享有冬季電費打6折的優惠,迫於無耐,我們只好交了改裝費,可是這樣合理嗎?另外,現在開發商又反過來要收取以前免收的那40%的電費,我們不交就給我們停電,已經有一個星期了。對於開發商的種種行為,我們應該怎麼辦?

  答:首先,開發商在沒有徵得你們同意時,突然要求改水暖,其行為已違約,這種做法顯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另外,開發商又反過來要收取以前免收的40%的電費,這種做法也不合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當初買房時,你和開發商所簽訂的合同,雙方應該遵守約定,沒有徵得對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內容,顯然是一種違約行為。你們可以向開發商協商解決,如若不行,則可起訴開發商的這種違約行為。

責編:西尋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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