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6日 16:48 來源:人民日報
北京4月19日訊 記者王建新報道: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日公佈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租價調整申請方案,並定於4月26日召開價格聽證會公開聽取意見。申請方案擬將租價由1.60元/公里調整為2.00元/公里,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油價租價聯動機制。
根據租價調整方案,將1.60元/公里車型租價標準調整為2.00元/公里,空駛加價、夜間加價和低速行駛加價等其他收費辦法不變。取消燃油補助。其他車型租價標準和收費辦法不變,仍按現行辦法管理。經測算,租價調整為2.00元/公里後,乘客出行平均每乘次增加支出約2.81元,駕駛員月均收入增加約580多元。
同時建立油價與租價聯動機制。當燃油價格持續上漲到5.20元/升時,開始啟動該聯動機制。當油價達到啟動點5.20元/升以後,由企業發放燃油補助與駕駛員共擔燃油上漲費用;達到5.50元/升時,向運距超過基價公里的乘客收取0.50元/乘次的燃油加價;達到5.80元/升時,收取1.00元/乘次的燃油加價;達到6.10元/升時,提高租價,同時取消燃油加價和燃油補助。油價繼續上漲仍按上述辦法執行,油價下降時,根據下降幅度,降低租價或取消燃油加價、停發燃油補助。
據介紹,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已上漲到4.65元/升,比2000年7月的3.06元/升增加了1.59元/升,出租汽車單車燃油支出每月也相應增加1000余元。
租價調整增加的收入將用於油價上漲增加的燃油支出,企業為駕駛員辦理社會保險和車輛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增加的費用,以及為應對油價波動預留一定空間。企業取消燃油補助增加的收入,用於因社保基數調整後為駕駛員繳納社保費用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實施後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的增加支出,以及因燃油價格繼續上漲到一定幅度時向駕駛員發放燃油補助支出等。
《人民日報》 (2006-04-20 第05版)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