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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誰是真兇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5日 15:57 來源:CCTV.com

  張懷忠在一次偶然機會中幫助了素不相識的楊老太太,在楊老太太邀請他回家坐坐的時候,張懷忠起了殺心,將楊老太太掐死並搶走了她的金項鏈。

  2004年6月11日,在山西省汾西礦物局高陽煤礦的居民樓裏發生了一起兇殺案,76歲的老太太楊淑珍在自家被人殺害。下午14:30,當地公安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公安人員來到現場時,楊老太太已經死亡,但是具體的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還需要進一步的屍體檢查才能確定。警方在現場提取到了7枚足印和一枚煙頭。據楊老太太的家人反映,老太太丟失了一條金項鏈,但其它東西都沒有丟失,包括老太太戴著的金戒指和金耳環。那麼楊老太太究竟是怎樣被害死的呢?

  很快屍體檢查結果出來了,證實老太太死亡的時間是在當天上午11:30左右,死亡原因是被人掐死的。家裏的門窗都完好無損,屋裏也沒有什麼翻動的跡象。根據現場的情況,警方初步判定這起案件屬於熟人作案。那麼這個熟人究竟會是誰?警方很快展開了調查。就在此時,死者楊老太太的幾個鄰居反映,在案發當天中午11:30左右,他們曾看到楊老太太的二兒子桂丙華曾神色慌張地從他媽媽家出來,態度極為反常。

  楊老太太的二兒子桂丙華人稱桂老二,案發當天中午11:30左右,正是老太太死亡的時間,他居然在這個時候出現在案發現場,這不能不引起警方的懷疑。老太太的家人也反映,桂老二是第一個現場目擊者,他既然當時在現場為什麼沒有報案 ?因為警方接到報案時,已經是案發後三個小時了,難道楊老太太的死與桂老二有關?


  在警方調查時,桂老二矢口否認了自己曾在案發時到過現場,可是他還是很形象地給警方描述了老太太的死亡時間和被害的經過,這更增加了警方的懷疑。不做屍體檢查誰都不敢準確斷定老太太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時間,桂老二是怎麼知道的?到了這個時候,警方已經有了非常充分的理由懷疑這起案件和桂老二有直接的關係,因為這裡面出現了太多明顯的破綻了。用古代很多探案的故事當中的話來講叫“不打自招”,而且在警方調查的過程當中,老太太周圍的鄰居包括桂老二的家人都認為這件事情和桂老二肯定有關係。

  據當地群眾反映,桂老二和楊老太太兩個人平時性情都暴躁,經常會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吵架,很多當地群眾都懷疑老太太的死與桂老二有關。他的家人還反映,桂老二和老太太最大的矛盾就是老太太住的這套房子,桂老二想用老太太的房子給自己的孩子結婚用,但是卻遭到了拒絕。因為這事前兩天他還和老太太大吵了一次,並揚言要把老太太整死。於是警方將桂老二鎖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

  警方馬上對桂老二展開調查,他們將現場提取的一枚無法確定的足跡送往有關專家那裏進行鑒定。很快結果出來了,專家認定這枚足印與桂丙華的相似。根據這一系列的情況,警方很快對桂老二進行了審查。在審查時,桂老二承認了自己是殺人兇手,可是在審查當中,桂老二卻一直説不出老太太的金項鏈的真實去向。

  老太太丟失的項鏈是本案中的一個重要證據,桂老二既然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怎麼就説不出那條項鏈的去向呢?沒有足夠的證據,只憑當事人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於是警方一邊繼續查找項鏈的下落,一邊又將現場蒐集到的那枚煙頭和桂老二的血樣送往有關部門進行DNA鑒定。煙頭的DNA檢測結果讓偵查人員大吃一驚,上面留下的DNA既不是桂老二的,也不是死者楊老太太,而是另外一個陌生人。難道在當天還有另外一個人在現場嗎?是桂老二和其他人合謀嗎?

  恰恰在這個時候,桂老二又矢口否認自己殺害了母親。他説之所以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完全是出於對兒子的保護。桂老二説,前段時間兒子結婚用房,老太太沒同意,他怕兒子也懷恨在心想報復。因為兒子的性格也不好,平時在外面總是惹事生非的,所以當他發現老太太被害時以為是兒子下的手,才沒敢及時報案,他才承認是自己殺的人。


  桂老二説後來他才知道兒子當天根本不在家,沒有作案的時間,他才翻了供。據警方的調查,桂老二的兒子當天外出辦事,確實沒有作案的時間和作案的跡象,於是排除了對他的懷疑。由於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桂老二是兇手,所以公安人員只得解除了對桂老二的強制措施,並從尋找項鏈的去向和煙頭作為案件的突破口。

  在警方調查時很快了解到,在離楊老太太家不到100米遠的首飾加工店,在案發當天中午有人賣掉了一條金項鏈鏈。但是首飾加工店老闆説,他當時就把那條項鏈化掉了,所以他所描述的這條項鏈是不是就是楊老太太丟失的那條項鏈已經無法確定了。那麼賣項鏈的人是不是桂老二呢?據手飾加工店的老闆回憶,賣項鏈的那名男子説著東北口音,身高在1.68米左右,身材很瘦。

  這個人的形象和桂老二的完全不一樣,他與這起案件是否有關係呢?警方決定馬上找到這個人做DNA鑒定。隨後,警方開始對高陽礦的流動人口及外地人口一一進行排查,查找那個有東北口音的嫌疑人,同時繼續對桂老二繼續調查。由於整個高陽礦2萬多職工中有一大部分是東北人,查找工作就像大海撈針一樣沒有任何進展,案件的線索不得不被迫中斷。

  就這樣一晃一年過去了,2005年8月23日下午16:00,警方突然接到一起報案。有一個手機店的老闆和一個賣手機的人發生了糾紛,警方很快就抓到了這個賣手機的人,這個人名叫張懷忠,今年34歲,東北人,是一名慣偷,平時就在高陽礦打工為生。據調查,因為當天中午他偷了一部手機後馬上賣到了手機店而被發現的。

  警方通過觀察這個人的特徵,很快想到了那位賣項鏈的人。為了不放過一個犯罪嫌疑人,公安人員馬上加緊了對他的調查。經過鑒定證實,案發現場提取的三枚局部殘缺足跡正是嫌疑人張懷忠所留,與此同時,警方又提取了張懷忠的血樣送有關部門進行DNA鑒定,鑒定結果證實了警方的猜測。


  在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張懷忠低下了頭。那麼這個與楊老太太素不相識的人是怎麼行兇的呢?張懷忠説,他是在大街上遇到楊老太太后被邀請來到了她家裏,來到這裡他一邊幫老太太調電視一邊聽老太太嘮叨,而當他聽老太太説她的兒子不孝順還揚言要殺死她時,一個念頭在他的心裏産生了。張懷忠看到揚老太太脖子上戴了一條金項鏈,於是他將老太太掐死,搶走項鏈,還讓別人以為是老太太的兒子做的。

  就這樣,楊老太太因為對別人的輕信引來了殺身之禍。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懷忠已經被批准逮捕,並將在不久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案件的告破也使一直以來身背罪名的桂老二重新抬起了頭。

  主持人: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係副教授陳剛。現在已經真相大白了,回過頭來我們再來看桂老二,現在他確實是覺得踏實了。可是從法律上來講,他鬧出這麼大一件事,他從法律上怎麼辦?

  陳剛:我們可能很多人會認為桂老二他觸犯刑律了,但是這個案件特殊就特殊在本身他兒子沒有犯罪,他在錯誤的認識基礎上實施了一系列的行為,他自己去冒名頂替,確實他也干擾了司法實踐,但是從總的來講他的這種行為社會危害性並不大,沒有造成嚴重的惡果,我認為他並不構成刑事犯罪。桂老二很幸運,因為他兒子沒有殺人,如果他兒子真是幹了,桂老二今天可能就在監獄裏。這個案子還沒有最後審結,我想在司法實踐當中可能要對桂老二處以一定的其它的處罰。

  主持人:陳教授,一開始我相信觀眾和我們一樣都是松了一口氣,終於有人認這個案子了,但是調查的過程當中發現,這個人雖然對整個案情的大部分能夠説出來,但是對於一些細節問題他交代不清。一條金項鏈就對這個人是否是真正的兇手産生懷疑了?

  陳剛:像這種刑事案件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據就是被盜搶財物的細節問題可能會成為我們認定犯罪嫌疑人的很重要的一個依據。另外,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應該重視物證,我們不能輕信口供,因為嫌疑人在供述的過程當中他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我們即便排除了有可能被刑事逼供的可能性以外,他自身的記憶能力或多或少地影響到他的陳述,而物證是最不會騙人的,所以最終這個案件告破仍然是靠著我們的物證。

  主持人:確實作案的人不是桂老二,而是另外一個人。而我們看另外一個人他作案的過程卻又讓人覺得非常地蹊蹺,一開始他是在樓下做好事,老太太為了表示感謝説“上屋裏坐會兒吧”,倆人坐那兒抽煙聊天,突然起了殺機,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犯罪行為?

  陳剛:我想可能老太太確實過於輕信他人,她疏于對自身的防範意識導致了犯罪嫌疑人産生了歹念,這實際上也給了犯罪嫌疑人一種信號,我如果把她殺了之後可能公安人員會懷疑她兒子而不會懷疑到我。加之他又是一個慣盜,本身就有主觀惡性,最後激發了他犯罪的慾念。

  主持人:實際上今天這個案子不僅教會了我們如何去防範日常生活當中可能潛在的一些犯罪的因素,同時也讓我們看到法律並非兒戲,尤其是在人命關天的時候確實應當謹慎,看到了什麼就説什麼,做過了什麼就説什麼,這不僅僅是對法律負責,更是在對自己負責。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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