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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變臉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0日 13:48 來源:CCTV.com

  成都市的張鵬飛借給兒子張科1萬元結婚,但提出不讓張科的繼父參加。張科沒有答應父親的要求。隨後,沒有參加兒子婚禮的張鵬飛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兒子張科償還1萬元欠款,並且按月支付自己的贍養費。

  如今在成都的茶館裏,百姓的休閒娛樂方式之一就是欣賞大師表演的變臉戲,這些戲多半是功夫表演的片段,但實際上變臉作為一種表演技藝,是為了展示劇中人物內心情緒的變化,正所謂相隨心變。而我們今天要講述的故事的主人公張鵬飛,年輕時也愛看變臉戲,他沒想到的是舞臺上的戲劇人生會在現實生活中上演。

  如今的張鵬飛比一年前蒼老了許多,而且雙目失明,精神狀態也大不如前,據他説這全是被他兒子氣的,他説兒子一直嫌棄自己是個瞎子。張鵬飛認為受到了兒子的侮辱,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報社。於是在2005年12月初,成都的很多報紙上相繼出現了這樣的報道。報紙以張鵬飛老人的遭遇,説了這樣一個故事:

  已經有6年多沒和張鵬飛聯絡過的兒子,在2004年年底的一天突然找到了他,説自己要在2005年年初結婚,向父親借1萬塊錢。兒子主動聯絡自己,張鵬飛很是高興,所以他傾其所有湊夠了這筆錢並借給了兒子。但是在結婚當天,兒子卻以父親面貌醜陋為藉口不讓張鵬飛參加婚禮。被兒子拒之門外的張鵬飛傷透了心,而他的生活現狀更為這個故事增加了淒涼的色彩。


  張鵬飛住的地方只有5平方米左右,在最矮的地方即使坐著也抬不起頭,而小屋的房頂則是樓道的樓梯。談起這間小屋,張鵬飛想到的不是現實生活的困頓,而是曾經與老婆孩子一起生活過的歲月。那段三口之家的日子給張鵬飛留下了溫暖的記憶,但隨著後來夫妻離婚,兒子離家,這種溫馨也就一去不復返了。如今的張鵬飛與老母親一起艱難度日。提起離家多年的兒子,他總是充滿怨言。

  張鵬飛的母親張太婆今年已經81歲了,住在張鵬飛的隔壁。説起自己的孫子,張太婆的反應和兒子迥然不同。據張太婆講,引起兒子孫子衝突的婚禮一事並不像張鵬飛所説的那樣,她説孫子結婚是邀請了父親參加的。可是張鵬飛堅持説是兒子嫌棄自己才不讓他參加婚禮。那麼事實是否像張鵬飛描述的那樣,兒子在結婚那一天只請了奶奶來參加婚禮,卻把父親拒之門外呢?

  記者在成都市郊的一個小區內找到了張鵬飛的兒子張科。如今張科和母親、妻子住在一起兩室一廳的新房子,墻上的婚紗照,窗子上的大紅喜字,這一切使得將近一年前的那場婚禮就像發生在昨天。至今張科也認為在父子的糾紛中自己做的沒有什麼不對。據張科説,當時父親張鵬飛提出的要求是請他參加婚禮,就不能讓張科的繼父來。

  原來,幾年前張科的母親與張鵬飛離了婚並改嫁他人。在張科結婚的時候,張鵬飛讓兒子在自己與繼父之間作出選擇。話雖這麼説,但實際上張科並沒有答應父親張鵬飛的要求。這場讓父子倆倍感遺憾的婚禮為父子二人的進一步衝突埋下了伏筆。

  其實他們的矛盾由來已久,早在20多年前,80年代初的時候,張鵬飛在成都火車站當搬運工。結婚以後,張鵬飛就和老婆帶著後來出生的張科住到了這間只有5平方米大的樓梯間內,困頓的生活使得這對夫妻總是吵吵鬧鬧。父母的不和也在張科幼小的心靈中埋下了陰影。


  到了1987年,張鵬飛辭去了工作,去妻妹一起外出做“生意”,打算掙點錢。所謂的“生意”就是從四川拐賣人口,然後賣到安徽。一筆“生意”還沒做成,兩個人就被公安機關請了進去。在服刑期間,張鵬飛和妻子的矛盾也就進一步加劇了。張鵬飛説,妻妹在徐州市安徽省第三監獄服刑,妻子經常去看她妹妹,給她妹妹寄錢,卻沒有給他寄過一分錢。跟隨母親生活的張科也對父親充滿了陌生感。

  1991年,張鵬飛因眼病被保外就醫,回到家以後張鵬飛就和妻子離了婚。而幾年沒見過父親的張科就被判給了張鵬飛。張科説,父親從監獄出來後就對自己非常嚴厲,經常對他拳腳相加。張科無法忍受父親的棍棒教育又回到了母親的身邊,但是沒過多久,母親也因為拐賣人口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在這五年裏,張科漂蕩在父親與母親的娘家人之間,而此時的張鵬飛因眼病加重已經無法再當搬運工了,他每月的經濟來源除了政府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就是在街邊擦鞋。

  艱苦的生活讓張鵬飛的脾氣更加暴躁,日常生活中他經常將這樣的怨氣撒到了兒子張科身上。度過了幾年的艱苦歲月之後,張科終於盼到了母親的出獄,他選擇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直到成年結婚。張科現在當了保安,這幾年他與父親張鵬飛很少來往。2004年底,他開始籌備自己的婚禮,但是微薄的收入令他囊中羞澀,這時他想到了父親。

  父親張鵬飛並不富裕,張科與他的關係又不好,但張科為什麼還要向父親借錢呢?原來,在當初張鵬飛離婚的時候,法院考慮到他經濟上困難,又要撫養年幼的兒子張科,就把夫妻兩人的一間15平方米的房子判給了張鵬飛,後來由於拆遷,張鵬飛得到了一筆補償款。於是張科認為自己是被判給張鵬飛的,理所當然要享有這筆補償款中的一部分。記者來到了當地的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

  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説,那筆補償款只是對張鵬飛一個人的,並沒有張科和母親那一部分。於是街道辦事處就把這5萬多元的補償款只給了張鵬飛,可是因為缺錢辦婚,張科還是打上父親這筆補償款的主意,他還央求母親的娘家人勸説父親借他1萬塊錢。無論張鵬飛最後是否情願,在兒子婚禮前夕,他還是拿出了1萬塊錢借給了兒子,當時兒子張科還打了一張欠條。可是張鵬飛也同時向兒子提出了一個前面説到的那個要求。


  最後張科沒有答應父親張鵬飛的要求,於是父子之間的矛盾徹底惡化了。令張科沒想到的是,由婚禮引發的父子衝突竟然上了報紙,而更讓他沒想到的是,2005年底,張鵬飛狀告張科,要求兒子張科償還1萬元欠款,並且按月支付自己的贍養費。

  父親告兒子的事不僅做兒子的不理解,就連祖母也不認可。張太婆認為,張科沒必要還錢給張鵬飛打工。如今張鵬飛依然堅持要上法院討回自己的錢,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兒子張科談到這場糾紛顯得非常無奈,他現在只希望自己能夠自食其力地生活下去。現在的張鵬飛依舊生活在5平方米大小的樓梯間內,等待著法院的判決。

  主持人:目前各方有各方的説法,兒子我根本就不是因為嫌他長得醜不讓他來,實際上是因為父親提出了一個要求,只能在親生父親和繼父之間做一個選擇。就參加婚禮這個環節,它跟法律有多大的關係?

  馬憶南:這實際上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普通民眾的道德和風俗習慣來處理的一件事情。按照我們人之常情,父母參加孩子的婚禮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其實親生父親張鵬飛和孩子的繼父都應該來參加婚禮,張鵬飛提出很無理的要求實際上很為難孩子。但是張鵬飛認為自己作為親生父親拿了1萬塊錢出來給孩子,最終又沒參加成婚禮,他心裏肯定是比較窩火,所以現在他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要回當初這1萬塊錢以及相關的贍養費用。

  主持人:但是張科認為這5萬塊錢當中有自己的因素,因此他覺得從父親那兒拿一點錢過來結婚實際上是對自己撫養的補償。

  馬憶南:15平方米的房子原來是張鵬飛夫妻的夫妻共同財産,是他們夫妻共有的房屋,在離婚的時候分割給了張鵬飛,就屬於張鵬飛的個人財産,和孩子是沒有關係的,孩子當時只享有居住的權利。現在張科已經長大了,張鵬飛就沒有義務再把這個房子給張科居住,也沒有義務把拆遷得到的補償款分一部分給張科。

  主持人:所以這5萬塊錢完全是屬於張鵬飛的個人財産,他從這筆錢當中拿出1萬塊錢給自己的兒子結婚並且還打了借條,從法律上就應當認定為是一種借貸關係。

  主持人:現在這個家庭來看,似乎感情上的破裂是無法用法律來彌補的。對於這樣的家庭有什麼好的辦法或者是建議能夠讓他們重新坐到一起?

  馬憶南:在這件事情上雙方都應該從自己身上多找一些原因。從張鵬飛這個角度來看,他因為長期的生活貧困又是被判入獄,脾氣不大好,可能對孩子的教育上手法不當,在孩子心理上留下一些陰影,他應該主動去承認錯誤向孩子檢討,挽回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作為張科來講,他也應該體諒父母生活的艱難,不能因為父親以前教育手段上有些粗暴就記恨父親,父子之間血濃于水的關係,無論什麼人為的因素也無法割斷,應該以一種比較平和的心態努力地去改善和父親的關係。

  主持人:其實現在他們太過於糾纏過去的是非恩怨,儘管父母過去可能做錯了一些事情,沒有照顧好張科,但是從目前法律的角度來看,最需要照顧和體貼的是逐漸年邁的父母。所以作為張科來講,應當退讓一步,能夠坐下來好好地和父親聊一聊,去解開心頭的疙瘩。我們相信有了這樣的溝通和理解,幸福仍然會回到這個家庭的身邊。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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