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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歲高齡的陳銀武老人在55年前收養了個女兒。55年後的今天,這對養父女因為贍養問題而對簿公堂。
55年以前,在四川居住的陳銀武和他的妻子收養了一個女嬰,當時那個女嬰才剛剛出生40天,誰也沒有想到半個多世紀過去了,55年後的今天,陳銀武老人已經89歲了,他卻不得不和自己的養女在法庭上見面。2005年12月8日,當記者趕到成都市紅牌樓附近的陳銀武老人的家時,碰巧看到老人正獨自一個人坐在床上,縫補一件有些破舊的軍大衣,縫出的針線雖然歪歪扭扭,但老人卻仍然努力地縫補著。這件軍大衣就是陳銀武老人整個冬天裏惟一的防寒衣。
老人説,自打老伴去世後他就一個人過日子,而他含辛茹苦拉扯大的一個養女陳紅兵也有好多年沒來看他了。為此,記者幾經週折終於通過電話聯絡上了陳紅兵。陳紅兵説她每個月都會給老人錢,只是老人不承認罷了。提起養女陳紅兵,陳銀武老人的眼睛濕潤了,他説在陳紅兵剛剛出生40天的時候他們就收養了她。陳銀武説,當年自己和老伴都是普通工人,而為了請奶媽,每月要拿出家庭收入的一多半。
原本養育多年的女兒為什麼會不管老人呢?起因就是一套房産。原來,女兒陳紅兵結婚後始終住在父親家裏,1998年房屋拆遷時作為補償,房改部門給了他們三套住房,可這三套住房都被陳紅兵夫婦佔上了。在這之後,陳銀武老人卻被女兒陳紅兵安置在公司內的一個簡易棚裏,居住環境十分簡陋。陳銀武老人説他只是想有個安身的住處,沒想到由此跟女兒結下了怨恨。
2003年6月,陳銀武老人為了討要贍養費和自己的住房,找到了成都市武侯區法律援助中心。陳銀武老人説,房屋應該有他一部分産權,可女兒陳紅兵卻説整個産權都是她的與老人無關。為此,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查找了很多原始檔案。根據這些資料來看,陳銀武老人對於現在的房産不僅有居住權,還有一部分所有權。
後來經過法院調解,陳紅兵才同意把位於紅牌樓附近的這套住房讓給老人居住,並且每月支付300元的贍養費。這筆錢再加上老人的退休金每月有700多元。就這樣,老人又一個人生活了一年多。可到了2005年,老人覺得錢不夠花了。原來老人想請個保姆照顧自己,可這樣扣去每月500多元的保姆費,他就剩下200塊錢了,連吃飯都不夠了。
在普通人看來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對於一個89歲的老人來説則就不那麼容易了。從老人的家到附近的菜市場,普通人最多走二十多分鐘,陳銀武老人卻要走上一個多小時。可他沒辦法,只能每天挪著步子上街買菜,回家做飯,因此他覺得應該有人照顧自己,而女兒又不願意和他在一起。於是2005年11月,陳銀武去找女兒要保姆費,結果遇到了女婿張榮華。老人説,當時張榮華二話不説將他打了出去。
這筆多出的每月500多元的保姆費,女兒陳紅兵能夠負擔得起嗎?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調查,陳紅兵的房産有五六處,她個人資産也有幾百萬,她怎麼能沒有精力來負擔老人的生活呢?這邊老人陳銀武在一個人孤獨地生活,那邊女兒陳紅兵的買賣越做越大,錢多了,可與父親的關係卻越來越淡漠,這讓老人很是傷心。
所以,在討要保姆費的同時,陳銀武老人又提出了一個願望,要求精神贍養權,也就是要求女兒每個星期都要回來一次看望自己。電話裏,女兒陳紅兵始終強調自己生意很忙,根本沒有時間,不可能每週回去一次探望陳銀武老人。陳紅兵是不是真的很忙呢?幾經週折,記者找到了陳紅兵的家庭住處。
據了解,這是成都市一處最高檔的社區,從小區的整體環境來看,花園水池、亭臺樓閣錯落有致,陳紅兵一家居在這裡,生活條件怎麼樣就不言而喻了。既然陳紅兵沒有時間,那她的丈夫能不能代她去看望老人呢?對此,陳紅兵丈夫説,他和老人極少交流,幾乎沒怎麼説過話。除了丈夫之外,陳紅兵還有個女兒從小和外公外婆在一起,按理説應該經常去看望老人,可她也沒有去,説忙。
陳銀武老人每天一齣家門就能看到前面40米遠的那座三層小樓,那就是女兒陳紅兵的公司,可這40米的距離卻成了父女間跨不過去的鴻溝。這到底為什麼呢?記者試圖當面採訪陳紅兵但她拒絕了,只讓記者去社區了解情況。2005年12月9日,記者來到了陳紅兵所説的社區居委會,找到了一位居委會工作人員,同時也是陳紅兵一家的老鄰居。
這位工作人員説,陳銀武平時在鄰居眼中是個不愛説話的人,對於陳家父女的矛盾,老鄰居們也是早有耳聞。大家説陳紅兵從來沒有探望過老人,節假日也不例外。採訪中老人一直在嘮叨著一件事兒,就是這件事情令老人感到無比的辛酸。他説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和女兒一起吃過團圓飯了,最後一次吃團圓飯還是1999年的事情。一家人已經有六七年沒有在一起吃團圓飯了,難怪老人會生氣。對於老人提出的精神贍養問題,陳紅兵説她決定將老人送到養老院去,每個月去看望一次。
主持人:起因就是一套房子。原來女兒是和父親住在一起,可是房改拆遷之後分還給他們家的三套房子全都被女兒和女婿佔了,父親反而沒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
李明舜:如果陳銀武是原來房屋的所有人,現在這個房子有他的産權的,即使這個房子不是陳銀武老人的確實是他女兒或者女婿購買的,陳銀武老人也有居住的權利。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裏規定,陳紅兵作為陳銀武的贍養人,她有義務給他提供住房。
主持人:89歲高齡了,每天自己要去洗菜做飯,確實對於一個老人來講不太公平,女兒又不來看自己,所以老人就想找一個保姆,這500塊錢的保姆費是否能算在贍養費用裏?
李明舜:《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講得非常清楚,對老年人的贍養包括了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顧還有精神上的慰藉,其中你只給300塊錢説是你生活費是不行的,如果他自己能夠生活自理這個沒有問題。現在他快90歲了,要求一個人來照顧他,這個要求並不過分,作為他的贍養人,你或者是親自來照顧他,或者要安排好他的生活,這一部分的費用也應該包括在贍養費裏。
主持人:老人現在提出來的要求叫精神上的慰藉,這也應該是贍養的內容之一吧?
李明舜:《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裏明確規定,贍養的內容裏面有精神上的慰藉,精神上的慰藉説起來很空,但是在贍養老人的內容當中是一個核心的東西,其實老人的要求並不高,並不是要過榮華富貴的生活,他要求的就是一個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再加上兒女對自己的心意上的孝敬,所以我們做子女的不能以工作忙為理由而忽略父母的存在。
主持人:我不知道陳紅兵在聽完剛才您説的這番話之後會有一種什麼樣的感受,會不會走過那40米的距離走到自己的父親跟前真心地問候一聲,但是如果説我們所做的這些努力仍然沒有辦法喚回這對父女感情上的這種融合的話,剛才他的女婿提出了一個方法,打算把他送到養老院去。
李明舜:我覺得這個也可以,這是養老的形式,最關鍵的還是對父母的孝心。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在養老院都是不能少的。
主持人:這幾年我們的日子是越過越好了,但是一個社會是否和諧,一個社會是否真正是一個文明的社會,不僅僅要看我們的口袋是不是鼓了起來,更重要的要看這個社會上的每一個群體,尤其是老年人這樣需要特殊照顧和關愛的群體,他們的生活到底過得怎麼樣。其實《常回家看看》那首歌裏有一句歌詞非常好,“老人們一輩子不容易,盼的就是團團圓圓”。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