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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繼母的遺産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6日 18:01 來源:CCTV.com

在天津有這麼一戶人家,是個大家庭,一共有六個子女,可是在父母都去世之後,突然又冒出來五個人,也自稱是這家的孩子,那麼,這五個孩子是從哪來的,這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説的這戶人家姓姚,住在天津市東麗區鐵路信號廠的家屬宿舍裏,2000年5月15日,姚家發生了一件大事,一家之主姚文昌去世了。


姚家兄妹

  姚勇傑:他也是一個非常好的父親,對我們子女的教育,都特別地嚴格。

  姚文昌老人共有六個子女,在給父親辦完後事的第三天,姚家又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姚玉娥:我妹妹在大道上,看到我們就找我們要飯吃。

  二姐姚玉娥在大街上碰到的是最小的妹妹,父親去世時,妹妹因為腿摔傷一直躺在床上,現在她怎麼坐在大街上呢?姚玉娥攙著妹妹上了樓,想問問母親是怎麼回事,可是家門緊鎖,母親已經不知去向。

  這事馬上驚動了姚家的其他子女,大家都四處尋找母親,後來從鄰居那裏才得到準信,母親是回老家了。

  李桂雲:我們那陣也是猜測,也許姚文昌(父親)去世了,悲痛了,出去散散心去,過些日子可能還會回來的。

  母親的這個做法讓姚家兄弟姐妹很難接受,你説這父親去世才三天,母親怎麼會不聲不響地鎖了門回了娘家,還把病床上的妹妹撂在了大街上呢?要知道,姚家的這個小妹妹還根本就裏離不了人。

  她就是姚家最小的妹妹姚淑娥,今年43歲,因為有智力殘疾,雖然結了婚有了孩子,但一直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姚玉娥:母親就是想把這個殘疾人轟出去,不管這個殘疾人了。

  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這位母親做出這樣的舉動呢?

  李桂雲:繼母嘛,她怎麼對待她都不好,總歸不是她親生親養的。

  原來這位母親不是姚家兄妹的親生母親,而是繼母,繼母名叫崔玉華,是秦皇島人,1992年與姚文昌辦理結婚手續,雙方都是再婚,婚後,姚文昌夫婦與姚家小女兒一起生活了8年,現在父親去世了,這套房子裏就剩下母女二人。

  李桂雲:我們也猜測到了,她(繼母)就是想讓她(姚淑娥)出去,自己獨霸這個房子。

  有了這樣的猜測以後,姚家兄妹馬上與繼母聯絡,但是因為繼母平時很少提老家的事,所以無法與她聯絡上,無奈之下他們找到居委會。

  姚勇傑:我們就恨不得採取各種行動來住進這個房子。

  居委會也束手無策,哥哥姐姐們很著急,想把門砸開。

  李桂雲:廠領導也好,居委會領導也好,還是勸我們別砸門。

  不砸門,妹妹怎麼辦?想到繼母終究還得回這個家,事情總有解決的一天,最後,嫂子將妹妹領回了家。

  李桂雲:老嫂比母,父母不在怎麼辦,他自己的爸爸不在怎麼辦呢,我不能看著我這個傻妹妹流落街頭,對不對?這是手足之情啊。

  大哥大嫂的住房也不寬裕,姚淑娥還有一個十幾歲的兒子,一下子增加了兩口人,住都成了問題。

  李桂雲:姚淑娥,跟我閨女睡在一個床上,她的兒子跟我的丈夫睡一個床,我自己睡沙發上,就這樣的生活我們就天天的。


姚文昌的女兒姚淑娥

  繼母走了半年,妹妹一住也是半年,時間一長,嫂子很苦惱。

  李桂雲:我太不方便了,給我的生活都打亂了,我伺候這個老姑是應該的,可是為什麼她有自己的家,她住在我家裏我想不通。

  姚家兄妹都盼著繼母早些回來,好不容易熬過了半年,繼母終於回來了。但是繼母回來的時候,對誰也不聲張,而是悄悄地進了家門,等姚家兄妹發現她回了天津,已經是幾天之後的事了,繼母好像壓根兒就沒有要接姚淑娥回家的意思,這讓姚家兄妹感到很惱火。

  打聽到繼母回了家,二姐姚玉娥迅速跟兄妹們通了氣,大家決定一起去找繼母,讓妹妹搬回去住。

  姚勇傑:我的父親的東西,我們住應該是合理合法的。

  但去了幾次,繼母就是不開門。

  李桂雲:她怕面對我們,她肯定心裏有鬼。

  姚玉娥:我説這個屋先有的我,後有的你,你沒有權利剝奪我的權利。

  有一天,繼母出了門,正好她的朋友在家,趁此機會,哥哥姐姐一股腦兒讓妹妹搬了進去。剛把妹妹安頓好,繼母就回來了。

  姚玉娥:我説我妹就在這兒住了,她不能光在我嫂子家住,因為這是她的家,因為你回來了,你有義務去照顧她,因為你是他的繼母。

  面對姚家兄妹的責難,繼母説了這樣一句話。

  姚玉娥:她説的,你爸把東西都給我了。

  崔玉華告訴姚家兄妹,他們的父親姚文昌在臨終前留下了一份遺囑,把房産留給她一個人。聽到這樣的説法,兄妹幾個傻眼了,遺囑是怎麼來的,怎麼從來都沒聽父親提起過呢?繼母冷靜地走進屋,拿出了父親的遺囑。


姚文昌和崔玉華夫婦

  這是一份經過公證的遺囑,上面有父親姚文昌的親筆簽名,遺囑的內容是這樣的:姚文昌有三男三女,都已經成家獨立生活,因為子女不贍養老人,因此他將房産及其他財産全部留給老伴崔玉華,看到遺囑,姚家兄妹根本不相信這份遺囑出自父親之手。

  姚勇傑:于情于理,我覺得這個絕對不是我父親所為在我父親在世的時候,很疼我這個老妹,所以説我們懷疑這個遺囑是不是在我父親病重當中,他們去來偽造的。

  李桂雲:我認為這是假的,不真實的,因為什麼,因為他(姚文昌)不僅剝奪了我們的權利,他把傻子的權利給剝奪了。

  姚玉娥:有姚文昌立的遺囑,為什麼她(繼母)不敢給我們拿出來,為什麼不面對我們兒女呢?

  儘管姚家兄妹不相信這份遺囑,可遺囑經過了公證,上面有父親姚文昌的親筆簽名,還有見證人的簽字。

  姚家兄妹對著這一紙遺囑,真實滿腹疑團,可是遺囑經過公證,程序上是沒問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要優先於法定繼承,在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先要按遺囑進行繼承,也就是説,老爸的這一紙遺囑,已經把姚家六兄妹排斥在繼承之外了,這讓姚家兄妹很憤怒。

  李桂雲:我就認為他(姚文昌)在立遺囑的時候,他隱瞞了事實。

  在姚家兄妹的眼裏,父親到底隱瞞了什麼事實呢?

  李桂雲:他隱瞞了他這個殘疾人的閨女。

  我國【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産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第19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産份額。

  父親是否在立遺囑的時候隱瞞了這樣的事實,為此,姚玉娥專門找到了當時辦理遺囑公證的東麗區司法局公證處,公證員説,姚文昌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並沒有提到過自己有一個殘疾女兒,而他們在上門調查的時候,也沒有發現姚淑娥。

  姚玉娥:遺囑對我們來説,也沒有什麼重要的,房子對於我們來説也沒有什麼重要的,主要就是我妹妹現在怎麼辦?

  可是還沒等子女們回過頭再去找繼母問清楚遺囑的事,繼母崔玉華就把小女兒姚淑娥告上法庭,要求她騰房。因為姚淑娥有智力殘疾,而她的丈夫又音訊全無,因此,姚家兄妹作為妹妹的法定代理人走上了法庭,但是官司剛開了一次庭,一件誰也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繼母突然去世了,繼母一去世,官司就自然了結了,房子也就自然歸妹妹住了,姚家兄妹主動為繼母辦了後事,。但是半年以後,幾個素不相識的人卻找上了門,他們正是為房子而來。

  半年後的一天,有幾個人突然來到姚家,跟妹妹姚淑娥要房子。

  李桂雲:説是崔玉華的兒女。

  【解説】在姚家兄妹的印象裏,繼母嫁過來8年,從來沒提過在老家還有兒女。

  李桂雲:當初她來的時候她沒有閨女兒,就她自己來的,説守20年寡,冒出來這麼多人,我懷疑這是誰。

  【解説】來人自稱來自秦皇島,都是繼母崔玉華的親生子女,還出示了身份證,從身份證上看,五個人都姓王,可民族卻不一樣。

  李桂雲:又有滿族的,又有漢族的,這不可能的,一個爸爸怎麼又出滿族、又有漢族的是不是。

  從來人口中,姚家兄妹才得知,崔玉華有五個子女。來人提出要房子,憑的是手中的一份遺囑,看到遺囑,姚家兄妹很震驚,因為這就是繼母提到的那份遺囑。

  李桂雲:他們跟崔玉華是什麼關係,(我)自己都沒弄清楚,我們要求讓他們做親子鑒定去。

  來人見姚家兄妹態度很強硬,也沒有理論,轉身就走了,幾天之後,姚家兄妹接到法院的傳票,對方以崔玉華子女的名義起訴姚淑娥騰房。

  按理説,父親和繼母都去世了,雙方的11個子女都是法定繼承人,都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産,為什麼繼母的子女要姚家兄妹騰房呢?

  我們來理一下這套房子的歸屬,這套房子是在姚文昌和崔玉華在結婚以後購買的,屬於他們的夫妻共有財産,姚文昌去世以後,將房産留給了崔玉華一個人,崔玉華去世以後,在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她的法定繼承人是誰呢?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産按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這裡所説的作為法定繼承人的繼子女,僅僅是指“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沒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是無權繼承父母遺産的。

  崔玉華嫁到姚家時,姚文昌的子女都已經成家獨立生活,她和姚家的子女之間沒有形成一種撫養和贍養的關係,因此對於她的遺産,只有她的親生子女才有繼承權。

  那麼,找上門來的是不是崔玉華的親生子女?那份遺囑又是怎麼到了他們的手中,記者前往秦皇島,找到了崔玉華的大女兒王鐵平。


崔玉華的女兒王鐵平

  王鐵平是秦皇島一家公司的經理,因為其他兄弟姐妹都不願面對鏡頭,她作為代表接受了我們的採訪。她首先向我們介紹了家裏的情況。

  王鐵平:我和王鐵軍,王鐵強,王鐵梅,都是崔玉華和王財,就是我的親身父親所生,是漢族,王鐵中是崔玉華和我的第一個繼父,王文全所生,他是滿族,所以我們兄妹五個就是崔玉華的法定繼承人。

  為了證明自己的身份,王鐵平還找出了當地村委會和公安局開出的證明。當我們提起那份遺囑時,王鐵平告訴我們,其實早在繼父去世前,母親就打電話告訴她,説姚文昌要立遺囑把房産留給她。

  王鐵平:因為他們感情也非常好,所以姚文昌也非常信任這個老伴。因為我媽又沒有勞保,以前生活都是由我們這些兒女來供養她,所以姚文昌心裏非常明白。

  繼父去世以後,母親心情很不好,就回老家散散心,這期間,母親還跟王鐵平專門談過了遺囑的事,母親擔心姚文昌的子女不會善罷甘休,因此遲遲不敢把遺囑拿出來。

  王鐵平:他們這些幾個子女,就是想方設法,故意想把我母親擠走,他們想佔這個房子。

  等到母親一回天津,雙方就為房子的事鬧得不可開交。後來是在母親去世後,他們從母親的遺物中發現了遺囑。

  而對於繼父立遺囑把財産留給母親這件事,王鐵平是這樣解釋的。

  王鐵平:我繼父姚文昌他心裏非常明白,這些兒女對他是非常不孝的,因為在公證遺囑裏面我們看到了,他們是不給贍養費的。

  兒女們不給父親贍養費嗎?姚家兄妹解釋説:父親的經濟條件比兒女們都好,根本不需要他們給贍養費。

  李桂雲:我自己的父親,離休老幹部,100%工資,醫藥費都是公費醫療。

  即使父親要把財産留給繼母,也不能不考慮自己的殘疾女兒啊?然而對此,王家兄妹卻有著另外的看法。

  王鐵平:實際姚文昌他心裏面應該很清楚,他每個子女的情況,包括他這個殘疾的女兒,姚淑娥,他心裏邊更明白,她根本就不是像他們所説的那種殘疾程度,沒有生活來源,又沒有生活能力的人,根本就不是那樣的。

  為了證明妹妹的確有智力殘疾,姚玉娥拿出了姚淑娥的殘疾證。但是,王鐵平的律師親自到殘聯查閱了姚淑娥的記錄,這張登記表上顯示:她的智力殘疾等級是輕度四級。

  律師劉玉海:她的殘疾等級是輕度四級,這個是很輕的,她自己完全可以勞動,可以有收入的。

  王鐵平:我看她就不是一個(殘疾)像他們所講的那樣,比如説吃飯吧,她也知道讓我,大姐吃飯,她都這樣跟我説。

  那麼,姚淑娥是不是一個既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呢?

  姚玉娥:説話就是一個一個蹦字,多兩句話她就思考不過來,一加一等於二,她根本就沒有這種反應。

  李桂雲:她連孩子她都弄不了,喂孩子她都不會喂。

  隨後,記者又向周圍的鄰居了解姚淑娥的情況。

  鄰居:她也不懂得什麼,什麼都不懂,那孩子。

  記者:説話呢?

  鄰居:説話什麼也不知道,還磕巴,什麼也不會説,她就是傻,打生下來就是傻,拉尿她有時候都不知道。

  記者:姚淑娥的生活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

  鄰居:反正我就知道打小就傻,打我搬這樓來的時候,她又摔腿又做子宮畸瘤,又燒傷,打我搬來這是我知道的,原來我不知道。

  記者:繼母對你好嗎?

  姚淑娥搖頭。

  記者:怎麼不好?

  姚:我回來不給我飯吃,打我,罵我。

  記者:誰對你好?

  姚:我嫂子,我姐姐。

  記者了解到,姚淑娥的丈夫也是一個智力殘疾人,兩人都沒有收入來源,完全靠每月近5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生活。

  李桂雲:她自己照顧不了自己,我們還要給她照顧吃喝,還得要給她打掃衛生,早中晚一天我們得過來看看。

  在拍攝過程中,我們特別留意姚淑娥的反應

  記者:能把窗戶往左邊推推嗎?

  把這個紗窗再推一下,往那邊推,往那邊推。

  記者:把那個罐頭瓶子再拿開。

  記者:臉頭往外頭露一點。

  採訪中記者試圖尋找姚淑娥的丈夫,但一直沒能見到他。

  王鐵平:她只是利用這張招牌,利用殘疾這個招牌,來霸佔或者來搶這個房子。殘疾人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但是我們的合法權益也應該受到保護。

  在人們的傳統觀念裏,繼母爭財産,子女們都會有些想法,更何況還是繼母的子女了,從根上説,房子原是姚文昌單位的福利房,為什麼王家人堅持要來爭房呢?在法庭上,王鐵平除了拿出了那份遺囑,還拿出了一張姚文昌留給她的借條。她説:姚文昌買房子的錢,是找她借的。

  王鐵平告訴我們,1998年,為了籌備買房的錢,母親專門回了趟秦皇島。

  王鐵平:當時我媽挺不好意思的開這個口,她説我這次來就是我就想讓你和保華(王鐵平丈夫)商量商量,你們能不能借我一點錢。

  王鐵平徵求了丈夫的意見,一個月後親自把五萬塊錢送到了天津。

  王鐵平:我媽當時還挺高興,又高興,又是激動的,當時好像眼淚都要下來了

  王鐵平説,當時繼父也很感激,他堅持要寫一張借條。

  王鐵平:我得給你打一個(借條),萬一將來有什麼啰嗦,我那幫兒女,王八蛋,還不一定怎麼樣呢,不行,我不能給你們留啰嗦。

  繼父想得很週全,實際上在找她借錢的時候就已經想到,自己在百年之後要把這套房産留給她的母親。繼父擔心日後自己的兒女來爭房産,還特地讓單位老幹部科寫了張證明。

  王鐵平:為啥我一直訴訟到今天,繼續訴訟到今天,我們五個子女,這個房子本身就沒有他們的,從哪方面講,就沒有他們的份。

  但是看到借條和證明之後,姚家兄妹根本不相信這件事。

  李桂雲:兩萬八的房子,借五萬塊錢,合情合理嗎?兩萬八的房子,借五萬塊錢,這大夥兒眾所週知的,他(姚文昌)一個快死的人了,她(王鐵平)就不怕他(姚文昌)還不起嗎。

  在他們看來,父親在世的時候,每月的工資有1000多元,完全有能力支付購房款。

  李桂雲: 姚文昌要是有困難的話,肯定得給我們這幫兒女説,我們給老人買房子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那是我們的爹啊,為什麼要找你去借錢去呢,這不可能的事啊

  借條是經過證明的,而遺囑也經過了公證,一切手續都很齊備,但作為父親的姚文昌在立遺囑時,沒有考慮身有智力殘疾的女兒,那麼這份遺囑是否有效?姚家的房産到底由誰來繼承呢?這裡是經濟與法,稍後請繼續關注我們的節目。

  2005年3月22日,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判決。

  法院認為:借條雖然形式合法,但根據本案實際情況,姚文昌購房支付28000

  元,無須借款50000元,因此對借款事實不予認定;

  姚文昌在立遺囑時,向公證機關隱瞞了自己有一智力殘疾子女,因此姚淑娥應當繼承遺産的必要份額。

  判決如下:

  一、 本案訴爭房産歸王鐵平等五兄妹所有;

  二、 王鐵平五兄妹于判決生效後每人給付姚淑娥1500元。

  法院判決後,雙方都表示不服,又上訴到天津市二中院,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李桂雲:老人臨死的時候,一句話沒給我們説,完事之後給我們留下一個那麼大的後患,她要是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住處,我們這些兄弟姐妹能上她這兒照顧她,一旦轟到大道上,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我們能怎麼解決。

  如今,姚淑娥還住在父親留給繼母的這套房子裏。

  我國繼承法規定,當遺囑沒有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産份額時,遺囑並非全部無效,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除了為這個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産外,所剩餘的部分,仍然可以按照遺囑確立的執行,這也是為了充分尊重人們對自己財産處分的自由。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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