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年表(1961-1980)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6日 14:37
1961年
3月,出席中共中央在廣州舉行的工作會議。作反對平均主義等問題的發言。會議制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即“農業六十條”)。會後在廣東考察。
4月至5月,《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印發討論後,和彭真到北京順義、懷柔縣搞調查研究,隨後寫信給毛澤東,就條例中有關供給制、糧食徵購、公共食堂等問題提出意見。
8月至9月,出席中共中央在廬山召開的工作會議。會議通過了由鄧小平主持起草的《國營工業企業工作條例(草案)》(即“工業七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條”)。
1962年
2月6日,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又稱“七千人大會”)上講話,強調要發揚黨的的革命傳統,加強民主集中制。
7月7日,在共青團三屆七中全會上發表講話,提出要恢復農業生産,在生産關繫上不能完全採取一種固定不變的形式,哪種形式能夠比較容易比較快地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産,就採用哪種形式。
1963年
7月,率中國共産黨代表團赴莫斯科,同蘇聯共産黨代表團舉行會談,堅決維護中國共産黨的獨立自主原則。
1964年
6月19日,在共青團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報告。
7月,到吉林、黑龍江等地視察工作。
1965年
3月,針對江青等對文藝界人士和文藝作品的錯誤批判,在主持召開的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嚴厲批評。
11月至12月,到四川、貴州、雲南等地視察工作。
1966年
3月至4月,在西北地區視察工作。
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不久,受到錯誤的批判和鬥爭,失去一切職務。
1969年
10月,被押送到江西省新建縣,在拖拉機修造廠參加勞動。
1970年
在江西省新建縣拖拉機修造廠參加勞動。
1971年
9月13日,林彪謀害毛澤東陰謀敗露,乘飛機外逃叛國,途經蒙古溫都爾汗墜落,機毀人亡。
1972年
8月3日,致信毛澤東,希望再為黨和國家多做幾年工作。毛澤東批示肯定了鄧小平的歷史功績。
1973年
3月10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恢復鄧小平同志的黨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的職務的決定》。
8月,在中國共産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
12月,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委員。
1974年
4月,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前往紐約,出席聯合國第六屆特別會議,在會上系統闡述了毛澤東關於三個世界劃分的論斷。
1975年
1月,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主持黨和國家的日常工作。開始全面整頓,糾正“文化大革命”錯誤。
1月至10月,在黨的會議上,在關於軍隊、鐵路、鋼鐵、國防工業、科教、農業等方面的工作會議上,多次發表講話,提出各方面都要整頓,整頓的核心是黨的整頓。強調要安定團結,把國民經濟搞上去。整頓取得明顯成效。
5月,應邀對法國進行正式訪問。
年底,在“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中再度受到錯誤批判。
1976年
4月,北京發生悼念周恩來總理、擁護鄧小平、反對“四人幫”的“天安門事件”,被撤銷一切職務。
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意志,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文化大革命”結束。
1977年
4月10日,致信中共中央,提出我們必須世世代代地用準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來指導我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中共中央批轉此信,肯定了鄧小平的意見。
5月24日,同中央兩位有關負責人談話時指出,“兩個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不符合馬克思主義;一定要在黨內造成一種空氣,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7月,中共十屆三中全會通過決議,恢復鄧小平原任的黨政軍領導職務。鄧小平在會上講話指出,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是毛澤東倡導的作風中的最根本的東西。
8月至9月,多次召開座談會,強調不抓科學、教育,四個現代化就沒有希望。領導和推動科技和教育戰線的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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