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的衣食與寢居之一:錦衣裘服尊祖制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8日 10:42
清代是距今最近的封建王朝,自1644年入關到1911年退出歷史舞臺,共歷267年十位皇帝━━:世祖福臨、聖祖玄燁、世宗胤鎮、高宗弘歷、仁宗顒琰、宣宗旻寧、文宗奕詝、穆宗載淳、德宗載湉及末代皇帝溥儀,他們在紫禁城內居住、生活,享受著淩駕於千人、萬人之上的特權。若干年後,封建皇帝雖已作古,但他們住過的宮殿、穿過衣服、使用過的器物卻保存完好,作為歷史的遺跡供後人參觀。但是,當人們置身於紫禁城巍峨的宮殿,面對數以百萬計的奇珍異寶,又無不感到神秘莫測當年的皇帝是怎樣在這紅墻黃瓦、萬戶千門裏生活的?他們怎樣穿衣?怎樣吃飯?這些身居九五之尊的皇帝與民間百姓的生活究竟有哪些不同?
讓我們帶著這一系列的未知走進紫禁城,去揭秘那一頁頁斑駁的歷史。
清代皇室發源於東北白山黑水間,滿族的直系先人為明代女真。明萬曆十一年 (1583 )女真人的傑出首領愛新覺羅 努爾哈赤不屈奮起,以父、祖遺甲13副起兵,“自中稱王”。他率領八旗子弟轉戰于白山黑水之間, 歷時30多年統一了女真各部,推動了女真社會的發展和滿族共同體的形成。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 ),在赫圖阿拉( 今遼寧省新賓縣境內 )建元稱汗,國號大金( 史稱後金)。努爾哈赤死後 , 皇八子皇太極繼承汗位。他統一整個東北, 于天聰十年(1636年 )四月,改號稱帝,建立起關東一統的大清帝國,將族名改稱“滿洲”。皇太極博覽群史,軍事上有勇有謀,政治上開拓進取,既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又十分嚮往漢族文化。他一系列的治國之策,對以後清代制定典章制度産生了一定的影響。
1644年,清皇室入關,取代明帝國統治。政治地位和生活環境的變化,清代皇帝的生活也在不斷地變化。吃飯、穿衣、寢居等日常生活中極為普通的事情,也被政治化,規範出許多制度,作為顯示皇權和區別尊卑貴賤的標誌。
在我國古籍《周禮》中,對天子的衣、冠規定為“黃裳”和“玄冠”。其寓意是,天子受命于天非凡人,他的服裝的顏色應合於“天地玄黃”之色。從色彩上看,“玄”是黑中有紅的深蘭色,代表天空;而“黃”色,是指土地之色。從此以後從天子到皇帝,時空跨越了幾千年,“玄”、“黃”色被當作正統的顏色,為歷朝歷代的官服制度相互因襲。以明黃色為主皇帝服飾,也貫穿清代始終。但是,清代皇帝服飾的披領、箭袖和腰帶卻保留了滿民族獨特的風格。
皇帝的官服基本上分為三大類,即禮服、吉服和便服。禮服,包括朝服、朝冠、端罩、袞服、補服;吉服,包括吉服冠、袞服、龍袍、龍褂;便服,即常服,在典制規定以外的平常之服。
禮服中的朝服是皇帝在重大典禮活動時最常穿著的典制服裝(照片1)。按清朝《大清會典》規定,皇帝的朝服一般“色用明黃”,只是祭圜丘、祈谷用蘭色,祭日用紅色,祭月用月白色。其式樣,是由上衣、下裳組成的長袍,另配箭袖和披領。通身繡三十四條金龍,兩袖各袖金龍一,披領繡金龍二。根據不同的季節,又有春夏秋冬四季適用的皮、棉、夾、單、紗多種質地。朝服的形式與滿族長期的生活習慣有關。滿族先祖長期生活無霜期短的東北,以少種植、多漁獵為主要經濟來源。“食肉、皮衣”成了他們的基本生活方式,尤其是滿洲貴族穿用的服裝多為毛皮縫製。如紹皮、狐皮、豬冽猻……等。為方便騎馬射箭活動自如,服裝的形式採用寬大的長袍和瘦窄的衣袖相結合。並在衣領處加一條可摘卸的活動衣領,稱“披領”在兩袖口處各加一個半圓形的袖頭,因形似“馬蹄”,俗稱為“馬蹄袖”;在寬大的長袍的腰間係一腰帶,胸前便成了存放出行小件物品的的倉庫。這種設計適應狩獵生活中冬季騎射方便實用,披領保護頭頸、箭袖覆蓋手背保暖的需要。無論是挽韁馳騁,還是盤弓搭箭,白晝都可保護頭頸、手背不被凍壞。後金時,爾哈赤曾將這種貂皮縫製的袍子賞賜“眾家貝勒”穿用,並沒有引起多大的反響。至皇太極時,有建議改滿族衣冠舊俗。天聰六年(1632)皇太極在初定冠服制度中,特許“八固山諸貝勒”冬、夏俱服,在城中行走。由此便闡明“服制是立國之經。我國家以騎射為業,不能改變國初之制”。皇太極告戒群臣,吸取金朝世宗的教訓,“凡改漢衣冠者,無不一再世而亡”,左佩矢、右挾弓,就好象把左手交給了他人“待他人割肉而後食。”特別指出,漢族衣冠不利於騎射的道理,“我朝以武功取天下,還要以武功鞏固天下”。清入關後,滿族生活環境的變化,長袍箭袖已失去實際的作用,再次議論服裝改制。清前期的幾位皇帝認為:衣冠之制關係重大,它關係到一個民族的勝衰興旺。尤其是對定鼎中原的少數民族來説,更是如此。後來乾隆帝更進一步認識到, 遼金、元諸君,不循國俗,改用漢唐衣冠,致使傳之未久,趨於滅亡,深感可畏。所以不改祖宗的服制,並制訂了完整的服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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