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津美治郎:日本侵華戰爭的全面參與者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8日 14:19)
梅津美治郎,日本侵華戰爭重要罪魁之一,1948年11月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武力侵略中國、屠殺中國軍民、共同制定並實行侵略計劃等戰爭罪行判為甲級戰犯,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戰爭和對外擴張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
一手炮製“何梅協定”
梅津美治郎生於1882年,日本大分縣人。青年時期接受日本軍國主義思想教育,1903年畢業于陸軍士官學校,1910年畢業于陸軍大學。梅津畢業後歷任日本駐德國武官、參謀本部德國班班長、陸軍大學教官、陸軍省軍務局軍事課課長、第一旅團長等職,並於1930年升為少將。
1931年8月,梅津美治郎任日軍參謀本部總務部長。一個半月後,日本關東軍突然在中國東北瀋陽策動“九 一八”事變,梅津對關東軍參謀石原莞爾發動事變的謀略不滿,認為這違背了日本軍部《滿蒙問題解決方策大綱》中“約以一年時間做好準備,于明春以後實行”的侵略方針。日軍侵佔東北後,軍事壓力陡增,梅津與軍務局長小磯國昭及梅津部下第一課長東條英機、軍事課長永田鐵山協商,制定出軍備改革方案,以滿足應急軍備的需要。
《塘沽協定》後,日本軍隊不滿足僅將河北省東北部劃為非軍事地區,為鞏固偽滿,分裂華北,排擠東北軍和國民政府駐華北的軍隊,遂于1934年3月派梅津美治郎任中國駐屯軍司令官。
1935年5月,梅津藉口天津日租界發生兩名親日新聞記者被殺事件,向國民黨北平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提出“驅逐東北係及中央勢力出華北”的無理要求,由駐屯軍參謀長酒井隆與駐北平公使館武官高橋坦會見何應欽,強迫何應欽接受要求事項。
同年7月6日,在日本軍事、外交威壓下,何應欽被迫以打字函的形式承認日方的要求,簽訂了所謂的“何梅協定”,主要內容是:1.取消河北省內一切國民黨黨部;2.撤退國民黨駐河北省的東北軍第51軍、國民黨中央軍及憲兵三團;3.解散國民黨軍分會政治訓練處及藍衣社、勵志社;4.罷免河北省主席于學忠;5.取締一切反日團體及活動。此後,華北危機日益嚴重。同年,梅津兼任第二師團師團長。
實行“三光”政策
1936年春,梅津美治郎調回東京任陸軍省次官,參與策動進一步侵略中國華北的軍事策略。他認為駐軍不能遠離平津鐵路,於是日軍從原定的通州改在豐臺設立一個兵營,而正是在豐臺盧溝橋的日軍,挑起了1937年的“七 七”事變,由此日本發動了全面侵華戰爭。
1937年7月16日,梅津在陸軍省課長會議上説:“為解決時局問題,必須舉國一致全力以赴。”至7月27日,梅津等主張進兵的意見壓倒作戰部長石原莞爾的先將兵力撤至山海關再進行日中談判的意見,日本內閣會議批准出兵三個師團,向華北派遣約21萬人的兵力。
日本侵略軍3個月滅亡中國的企圖在中國軍隊正面戰場、遊擊戰場的打擊下並未實現,梅津美治郎于1938年5月任日軍第一軍司令官,率日軍侵佔山西,進行所謂“治安肅整作戰”,殘酷“掃蕩”,實行野蠻的殺光、燒光、搶光的“三光作戰”。但在中國抗日軍隊的打擊下,至1939年9月前,日軍第一軍傷亡2.1萬人。
由於諾門坎事件致使日本關東軍損失慘重,1939年9月日軍大本營令梅津美治郎接替植田謙吉大將出任關東軍司令官,要其重建關東軍,推進對蘇作戰準備,並進一步“開發”偽滿資源,提供戰爭物資。當時還是中將的梅津向天皇及軍部表示:“今後將愈加粉骨碎身以報皇恩于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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