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三個文件 改善中日關係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9日 09:57)
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張煥利)胡錦濤主席最近在雅加達提出了發展中日關係的五點主張,其開宗明義便強調,要嚴格遵守《中日聯合聲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和《中日聯合宣言》三個政治文件的原則和精神,以實際行動致力於發展面向21世紀的中日友好合作關係。
在中日兩國老一輩領導人和有識之士長期不懈的努力下,中日兩國于1972年在北京發表了《中日聯合聲明》,由此中日實現了邦交正常化,開創了兩國關係發展的新時代。1978年,兩國締結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以法律形式確認了《中日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為中日關係的全面發展奠定了政治基礎。1998年11月,江澤民主席訪問日本,雙方共同發表了《中日聯合宣言》,為兩國在新世紀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確立了行動指南。
中日三個重要文件為發展兩國關係確立了總體方向、基本框架和行為準則,其內涵豐富,意義深遠。
首先,三個重要文件強調了發展中日關係的重要性,確立了新世紀兩國關係的發展目標和方向。《中日聯合聲明》指出,兩國關係實現正常化,發展睦鄰友好關係,“是符合兩國人民利益的,也是對緩和亞洲緊張局勢和維護世界和平的貢獻”。《中日聯合宣言》首次確認中日關係是“對兩國均為重要的雙邊關係之一”,並且明確指出,兩國關係超越了雙邊範疇,具有地區和世界意義;與此同時,雙方宣佈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從而為中日關係的跨世紀發展增添了新的動力。
其次,文件強調樹立正確的歷史觀,“以史為鑒,面向未來”,這是確保中日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中日聯合聲明》明確寫道:“日方痛感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對此“表示深刻反省”。在《中日聯合宣言》中,雙方進一步強調,“正視過去以及正確認識歷史是發展中日關係的重要基礎”;在《中日聯合宣言》中,日方還首次以書面形式承認對華侵略,並再次表示深刻反省。
第三,文件強調要堅持一個中國政策,處理好台灣問題,這是中日關係向前推進的必要條件。在《中日聯合聲明》中,日本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有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在《中日聯合宣言》中,日方承諾遵守一個中國原則,只同台灣維持民間和地區性往來。
第四,文件強調要通過對話和友好協商,妥善處理兩國間的分歧。《中日聯合聲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都指出,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這就為解決雙方有爭議的問題確立了基本原則,為排除干擾、發展兩國友好關係提供了保證。
第五,文件強調要發展兩國在各個領域的友好合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雙方表示要為發展兩國關係和擴大人員往來,同意進行有關貿易、航海、航空、漁業等協定的談判。《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要求進一步發展兩國之間的經濟關係和文化關係,促進兩國人民的往來。《中日聯合宣言》強調,要加強兩國領導人的互訪,推動青少年之間的交流,並建立長期穩定的經貿合作關係,進一步拓展高新科技、信息、環保、農業、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合作。
在三個重要文件指導下,中日關係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是,近些年來,由於日方在歷史問題和台灣問題上一再違背三個文件的基本原則,失信于中國人民,致使中日關係受到嚴重損害。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胡錦濤主席提出了改善和發展中日關係的五點主張,希望日方恪守中日關係三個文件確立的各項原則,並且三次提到日方要採取實際行動。當年在簽署《中日聯合聲明》的談判中,周恩來總理贈給日本首相田中角榮一句中國古話:“言必信,行必果”;而田中也回贈周總理:“信為萬事之本”。只要日方恪守三個重要文件精神,中日關係就會回到正常軌道,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責編:李菁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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