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新瀉勞工訴訟 中國受害勞工張文彬于99年8月31日在新瀉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和加害企業。
17、北海道勞工訴訟 33名中國受害勞工於99年9月1日在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和5個加害企業。
18、李秀英名譽損害訴訟 99年9月17日在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南京屠殺大疑問》的作者松村俊夫及該書的出版社"展轉社"。02年5月10日一審勝訴,東京地方法院判被告賠償李秀英150萬日元。03年4月10日李秀英在東京高等法院二審勝訴,東京高等法院維持地方法院判決。
19、福岡勞工訴訟 15名中國勞工於2000年5月10日在福岡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和加害企業三井礦山。02年4月26日福岡地方法院作出判決,令加害企業賠償每位原告1200萬日元,但駁回了對國家的訴訟要求。目前此案在福岡高等法院審理中。
20、新瀉勞工訴訟(第二批) 8名中國勞工於2000年9月12日在新瀉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和加害企業。
21、海南島"慰安婦"訴訟 2001年7月16日在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
22、群馬勞工訴訟 30余名勞工及遺屬於2002年5月27日在前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和加害企業。
23、福岡勞工訴訟(第二批) 39名勞工於2003年2月28日在福岡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日本國家和加害企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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