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
1月22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在國會發表演講,説要與中國“親善”。日駐華使節據此于29日、30日先後會見汪精衛、蔣介石。2月22日,蔣介石發表談話,認為廣田“有誠意”,表示要“制裁反日行為,以示信誼”。其後,汪精衛也表示願以和平方式解決中日間糾紛,並派王寵惠赴日會談。2月27日,蔣、汪聯名訓令嚴禁反日活動。
5月17日南京國民政府和日本政府宣佈,雙方外交關係由公使級晉陞為大使級。
5月29日日本天津駐軍參謀長酒井藉口中國國民政府援助義勇軍孫永勤部隊,向國民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掌握在華北的實際統治權,同時從東北調遣日軍入關進行武力威脅。
6月9日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中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正式提出備忘錄(日文為覺書),限3日答覆。
7月6日何應欽在與日方秘密會談後,復函梅津表示接受全部條件,通稱《何梅協定》。根據協定,中國在河北和察哈爾的主權大部喪失,禁止中國人民進行抗日活動。
10月-12月日本製造“華北事變”。10月22月,日本在河北香河指使漢奸暴動,佔據縣城。11月7日,策動宋哲元等進行“華北五省自治運動”。11月25日,策動殷汝耕等漢奸在通州成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宣佈脫離南京政府。12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不顧全國人民的反對,反而指派宋哲元等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由宋哲元任會長,以適應日本關於“華北政權特殊化”的要求。
1936年
1月21日日本廣田弘毅外相發表對華三原則的演説,這三原則為:“日中提攜、承認滿洲國、共同防共”。
5月6日日本和偽冀察政委會秘密簽訂華北防共協定”。協定規定。中國軍隊不得進駐冀察兩省,日軍駐紮華北鐵路沿線,日本派人擔任偽軍的政治和軍事顧問。
5月12日在關東軍的支持下,以錫林郭勒盟副盟長德穆楚克棟魯普(德王)為首的內蒙少數上層分子,成立偽蒙古軍政府。
11月23日綏遠駐軍傅作義等部奮起抗擊侵犯綏遠省東北區的日本侵略軍,收復百靈屆(今內蒙古自治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這一事件被稱為“綏遠事件”。
12月12日西安事變在中共中央的努力調停下和平懈決,中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初步形成。17日,關東軍發表聲明,要求南京國民政府實行反共防共政策。同日,日本外相聲稱,南京國民政府“如與張學良、楊虎城妥協,日本政府不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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