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治療的目標:一是根治;二是延長生存期;三是減輕痛苦,提高生活質量。
近年來,我國肝癌的治療有了很大進展,使肝癌由過去的“不治之症”轉變為“部分可治”,以手術為主的綜合治療仍是肝癌的最佳治療方法,術後5年生存率也由2.6%提高到20.6%。規範化手術切除不僅完整切除腫瘤,可有效控制出血,還可更好的保護和維護剩餘肝臟功能。故我們建議,凡是肝癌診斷明確,腫瘤範圍小,有切除可能,肝功能代償尚好,凝血酶原時間基本正常,無明顯黃疸、腹水或遠處轉移,全身狀況較好,無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能耐受手術者均應立即進行根治性手術。肝癌根治性切除術後仍有一部分患者會復發,因此術後須密切觀察,定期復查,以便儘早發現復發病灶,及時再行局部切除術。對於已失去手術機會的肝癌患者,在接受介入、免疫、導向等治療後,可行二期切除術。二期切除通常為局部切除,五年生存率高達62.3%。
由於我國肝癌病人約80%伴有肝硬變,加上以健康檢查為主的早期診斷尚未普及,臨床所見的肝癌患者多已進入中晚期,能夠實施肝癌根治性切除術者只是少數,大部分肝癌患者主要靠內科綜合治療。對這些病人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時間是綜合治療的主要目標。而選用適當的非手術切除性的局部療法,大量殺滅癌細胞是綜合治療的中心環節。目前用於臨床的各種局部療法主要有:肝動脈栓塞、激光、冷凍、射頻、微波、酒精注射等。同時還應配合全身化療、免疫治療、導向治療、基因治療和中藥治療等多種形式的綜合療法。
責編:吳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