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兒童活動場所積極開展不吸煙活動的通知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5日 09:06
(87)中愛衛字第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愛衛會、衛生廳(局)、教委、團委、婦聯:
近幾年來,許多少先隊員不斷提出倡議,希望他們的家長、老師和各行各業的叔叔阿姨&&不吸煙,在社會上逐步形成不吸煙的良好風氣,為少年兒童作表率。孩子們的呼聲,反映了人民群眾對控制吸煙,保障人們健康的強烈願望和時代要求,我們應滿腔熱情地予以支持。吸煙危害健康已為大量的科學研究所證實。吸煙不僅危害吸煙者本身,而且還危及周圍的不吸煙者。在眾多的被動吸煙人群中,受害最深的是生長髮育最旺盛、抵抗力比較弱的兒童。為了給兒童創造一個有益於身心健康的良好環境,使他們學習和開展活動的地方成為無煙害場所,現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建議各級新聞、宣傳部門和衛生、教育等有關單位,進—步加強宣傳吸煙的危害,尤其是對兒童造成的危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各種報刊、小冊子、宣傳畫和宣傳櫥窗等傳播媒介,介紹吸煙危害健康的科學知識,使吸煙危害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對少先隊員和社會各界在參加控制吸煙活動涌現出的好人好事,要及時宣傳報道。
二、積極採取有效的限制性措施,使兒童活動場所成為不吸煙區。在中小學校、醫院、少年宮、托幼機構、母于候車(機、船)室以及其他文化娛樂場所內,凡有兒童集體活動的地方,都應禁止吸煙。在這些場所,應懸挂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任何人均有權制止在不吸煙區內吸煙的現象。
三、呼籲兒童的父母和社會各方面都來關心孩子們的成長,做不吸煙的表率,以健康的行為給孩子們樹立好的榜樣,並教育孩子們自覺抵抗吸煙的不良影響。中小學老師、醫務工作者和其他從事兒童工作的人員,應&&不吸煙或戒煙;&&遵守在兒童活動場所禁止吸煙的要求,成為不吸煙的典範。
四、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吸煙危害健康的教育,講解煙的有害成分和簡單的致病原理以及給健康帶來的各種危害等知識。學校要嚴格禁止中小學生吸煙。對吸煙的學生,應當及時教育,勸其改正;對個別屢犯的,要嚴肅批評,堅決制止。
五、各級愛衛會、衛生、教育、文化、共青團、婦聯組織,要重視在兒童活動場所開展不吸煙活動的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密切配合,制訂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措施,經常進行督促檢查.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和個人,及時交流經驗,推動這項工作卓有成效的進行下去。
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國家教育委員會
衛生部
共青團中央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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