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痛在臨床上應怎麼分類?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2日 14:34
頭痛作為一種臨床症狀,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以下這種分類方法是依據頭痛的部位、病因和性質來分類的。
(1)頭部病變引起的頭痛。進一步還可以分為顱內疾病引起的頭痛和顱外疾病引起的頭痛。
(2)全身疾病引起的頭痛。
(3)心源性頭痛。
在部位分類的基礎上,再加病因和性質,細分如下:
頭部疾病引起的頭痛:(1)顱內疾病引起的頭痛:①顱內感染引起的頭痛,②顱內血管病變引起的頭痛,③顱內佔位病變引起的頭痛,④顱腦損傷引起的頭痛,⑤偏頭痛及其他血管性頭痛,⑥癲癇性頭痛,⑦低顱壓性頭痛;(2)顱外疾病引起的頭痛:①頭皮及顱疾病引起的頭痛,②各種神經病引起的頭痛,③眼疾性頭痛,④鼻疾性頭痛,⑤耳源性頭痛,⑥口腔源性頭痛,⑦肌緊張性頭痛,⑧動脈炎引起的頭痛。
全身疾病引起的頭痛:(1)一般感染性疾病引起的頭痛;(2)中毒性疾病引起的頭痛;(3)其他系統各種疾病引起的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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