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一般知識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07日 15:23
(一)急救原則——救命、保存功能為先
急救首先是救命,國為許多原因可直接導致死亡。應及早採取能立即實施並有效的措施使病人的生命得以延續。其次是保存人體重要組織器官的生理功能,這在外傷中尤其重要,使得受傷者不致因功能受損而致殘,有利於傷後恢復。
(二)密切觀察生命指徵,延續進行救治
人的意識、脈搏、呼吸、瞳孔和血壓等是人體內在活動的一種客觀反應,是衡量機體狀況的可靠指標,臨床上稱之為生命體徵。搶救生命的第一步就是要密切觀察這些生命體徵,以便迅速而準確地判斷出患者病情的危重程度或是否已死亡。
1、意識:
要正確判斷有無意識障礙。如患者處於嗜睡、昏睡狀態,給強刺激(針刺人中,手指用力按壓眼眶等)有痛苦表情,大聲呼叫有應答。深昏迷的病人對任何外來刺激均無反應。此時驚慌和胡亂減叫,更不能隨便搖動患者的身體。
2、呼吸:
判斷有無呼吸,通過目測觀察鼻翼及胸腹部有無起伏運動;也可將身貼近病人的口鼻來感覺;呼吸微弱不易觀察時,可用少許棉絮置於患者鼻孔前,觀察棉絮的擺動。
3、心跳與脈搏:
觀察心跳情況,可手摸患者頸動脈的搏動,注意不可用力(否則會引起血壓下降);或用手觸摸左乳房附近有無搏動;還可用耳貼緊患者左胸前聽心跳。
如患者脈搏慢而有力,呼吸鼾聲增大是腦受嚴重壓迫的信號。
4、瞳孔:
正常時雙側面瞳孔等大等圓,光照射時(通常用手電筒)瞳孔縮小。如瞳孔兩側不對稱或散大,或縮小如針尖,對光反身消失均提示病情危重。
5、了解休克的主要體徵:
血壓降低、脈搏微弱、呼吸快而淺、四肢發冷、皮膚潮濕、面色蒼白、口渴,但知覺存在,神志清。
在密切觀察生命指徵的同時,搶救必面連續進行,以免病情惡化;如患者呼吸,心跳已停止,仍要爭分奪秒地進行搶救,因短時間內人的大腦並未死亡,還有救活的希望。
(三)減輕患者痛苦,防止並發癥的發生
嚴重創傷常造成患者劇烈疼痛,甚至可引起休克,此時止痛,固定骨折成為最重要的急救方法。折斷的骨頭,暴露的創口極易感染而致骨髓炎、敗血症、尖銳的骨折端還易刺破血管、損傷神經,因此,急救時應注意防止並發癥發生。
(四)及時搶救,及時呼叫救護車
遇緊急情況一定要及早進行搶救,爭分奪秒。據資料報道,美國每年死於心血管疾病患者約100萬,其中一半以上死於去醫院之前,有幸到醫院者,病死率明顯下降。對心跳驟停者,4分鐘以內進行心肺復蘇,並在8-10分鐘內給予全面搶救,成功率可達40%,如1分鐘後開始搶救,成功率可達60%,可見現場搶救的重要。
在現場搶救的同時,及時與急救中心聯絡(全國各省市急救中心號碼均為120)打電話時要鎮靜,準確説明病人患病或受傷的時間、地點、症狀、暫時已作的處理及聯絡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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