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和中國紅十字會在第二十七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發表莊嚴承諾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9日 13:58
第27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于1999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以中國常駐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喬宗淮大使為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和以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王立忠為團長的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出席了這次國際大會,並響應大會的號召,分別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國紅十字會向大會遞交承諾書。
根據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章程,每四年舉行一次的國際大會是運動的最高審議機構,與會者包括176個國家紅會代表團和188個日內瓦公約簽約國政府代表團。第27屆國際大會以“人道的力量”為主題召開在世紀之交,更具有重要意義。為宣示各國政府尊重並履行國際人道法的義務和決心以及顯示運動各方的團結和力量,國際大會號召與會各國政府和紅會代表團依照大會宣言和行動計劃的原則和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和需要,作出專項承諾,提交大會秘書處收錄並公佈。這一號召得到與會各方的積極響應,據大會秘書處統計,截至11月6日會議閉幕時,大會共收到387項承諾,內容涉及尊重和宣傳國際人道法、救災備災、衛生救護、青少年和社會服務等多個領域。
中國政府的承諾書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此承諾:
一、履行日內瓦四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等中國批准、加入的國際人道法文書的有關規定;
二、廣泛進行和加強人道主義法的傳播與教育;
三、加強對易受災害區域的綜合減災項目的建設;
四、加強減災科學技術研究與應用,多渠道增加減災投入;
五、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
六、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
七、支持中國紅十字會落實《中國紅十字會2000-2004年工作規劃》;
八、繼續支持中國紅十字會進行志願人員培訓,為志願人員從事志願工作提供便利;
九、盡力支持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的人道主義活動,並根據與其達成的協議,為國際聯合會在北京設立東亞地區代辦處提供便利。
中國政府出席第27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代表團團長
中國常駐日內瓦代表團大使喬宗淮(簽字)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于日內瓦
中國紅十字會的承諾書全文如下:
中國紅十字會莊嚴承諾:
關於備災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並完善現有的6個區域性備災救災中心及省級備災救災中心,理順管理體制,明確職責,完善管理制度,使之充分發揮應有的功能及效益;
二、有計劃地鼓勵並支持建設新的各級備災救災中心;
三、加強備災救災範疇內的相關培訓工作,包括管理、後勤、財務方面的培訓;
四、落實和完成以提高備災救災能力為目標的覆蓋全國各個省級分會的計算機通訊網絡的建設;
五、在2004年前,初步在全國範圍內建設一個包括總會和各省、區、市分會在內的快速高效的備災和救災反應網絡,從而在整體上明顯提高中國紅十字會的備災救災能力。
關於紅十字基本知識和國際人道法的傳播工作
一、繼續落實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達成的《1998-2001年傳播國際人道法和紅十字基本知識合作計劃》,並討論和制訂2001年以後的合作計劃;
二、組織和舉辦一系列包括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傳播人員培訓班,傳授有關基本知識和傳播技巧,鼓勵並支持他們組織本地區的傳播培訓工作;
三、用中文翻譯、編寫並印發針對不同對象的傳播用的基本教材(包括音像教材),並將一些重要教材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印發;
四、在2004年前,初步將全國各省級分會及部分地、市級分會主管傳播工作的幹部較系統地輪訓一遍,建成一支具有基本知識和傳播技巧的傳播骨幹隊伍和網絡;
五、繼續協助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中國武裝部隊內開展各種形式的有關國際人道法的傳播和培訓工作。
中國紅十字會出席第27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代表團團長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王立忠(簽字)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于日內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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