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新聞中國紅十字會大事年表(1949~1953)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8日 13:17
1949年
1、4月23日,南京解放。總會少數人員去美國、台灣,大部分人員遷上海。
2、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總會一面維持各分會機構之存在,一面集中全力於總會的改組和改造工作。
1950年
1、3月,在上海舉行工作研討會議,推舉代表團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反映改組要求。
2、7月,總會由上海遷京。
3、8月2至3日,在北京召開由政府、群眾團體、紅十字會代表參加的中國紅十字會改組協商會議(改組後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産生了新的領導人和章程,會長李德全,副會長彭澤民、劉鴻生、熊謹玎、胡蘭生;秘書長胡蘭生(兼);副秘書長林士笑、倪斐君。
4、8月,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向政務院報告了改組情況,並報送了新的章程和理事會名單。周恩來總理審閱報告並親筆修改了會章,確定中國紅十字會為"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護團體"。
5、8月,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倪斐君訪問朝鮮。
6、9月5日,總會電告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協會要求恢復中國紅十字會的合法席位。
7、9月30日,《新中國紅十字》雜誌出版創刊號。
8、10月,李德全、伍雲甫赴摩納哥參加第21屆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協會理事會,我會當選執委。
9、組織"皖北、蘇北、河北災民寒衣勸募總會",以協助解決災民的寒衣。
10、12月18日,中國紅十字會醫防服務隊幹部訓練班在南京開學。
11、12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保羅 呂格訪華,與李德全會長進行了有關恢復中國紅十字會合法席位問題的工作會談。
1951年
1、組織第一醫防服務隊分赴治淮工地,為民工進行衛生保健工作。
2、1月22日,總會向全國各分會發出通知,組織國際醫防服務隊赴朝鮮進行救護工作。
3、3月10日晚,中國人民抗美援朝總會、中國人民救濟總會、中央衛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等聯合舉行歡送中國紅十字會國際醫防服務隊第一、第二大隊赴朝大會。17日,陳叔通、李德全、彭澤民、伍雲甫、曹夢君等到火車站歡送。
4、5月25日,由天津醫務工作者組成的第三國際醫防服務大隊冒雨出發赴朝。
5、6月28日,由成都、重慶、杭州、太原、皖南、濟南、北京等地的醫護工作者組成第四、第五國際醫防服務大隊從北京出發赴朝。
6、7月11日,以青島、唐山、廣州等地的醫務工作者組成的第六國際醫防服務大隊從北京出發赴朝。
7、9月27日,由貴州、泰州、高密、福州、天臺、臨穎、遂寧、臨河到地及治淮醫防大隊醫務工作者組成的第七國際醫防服務大隊從天津出發赴朝。
8、9月8日,總會舉行慶祝改組一週年紀念大會。
9、9月30日,李德全會長及全體同志上書毛主席,報告一年來各項工作取得的成績並表示做好今後工作的信心。10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室復信:"主席閱後特囑我們函謝各位的盛意"。
10、11月,組織第二醫防服務隊分赴災區、江西老根據地和海南島少數民族地區參加醫療衛生工作。
11、11月,會同中華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全國青聯、全國學聯及中華醫學會發出聯合通知,號召各地開展急救訓練。
1952年
1、我國外交部長周恩來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表聲明,承認1949年有關改善戰地傷員境遇的四個日內瓦公約。
2、4月30日,政務院(政文齊字第20號)文件通知:"關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工作,奉總理批示改歸中央衛生部直接指導和聯絡"。
3、7月26日,我國政府和紅十字會兩個代表團,參加在加拿大多倫多召開的第18屆國際紅十字大會,大會承認中國紅十字會是中國唯一合法的全國性紅十字組織。這是新中國在國際組織中恢復的第一個合法席位。
4、7月,由中國紅十字會、外交部、公安部、總理辦公室等部門組成了日僑事務委員會,擬定協助日僑歸國的計劃。
5、在中小學建立紅十字青少年組織並開展活動。
6、宋慶齡、張瀾、郭沫若、馬敘倫、何香凝、梅蘭芳、賀誠、方石珊為紀念紅十字會改組兩週年題詞。
7、12月15日,中國紅十字會全國工作會議在北京開幕,謝覺哉、彭澤民等出席會議。
8、12月29日,中國紅十字會七個醫防服務大隊30名隊員榮獲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功勞章。
9、總會與蘇聯紅十字會合作籌劃在北京建設蘇聯紅十字會醫院。10、截至年底,中國紅十字會在兩年的時間裏協助留居中國的520名日本僑民回國。
1953年
1、1月31日,日本政府委託日本紅十字會、日本和平聯絡會、日本友好協會組成的代表團來京商談在華日僑回國的事宜。中方首席代表為廖承志、日方代表團團長為島津忠承。
2、2月,日本京都有東本願寺大谷瑩潤法師和一些日本友好團體成立"中國殉難者慰靈實行委員會",發掘和收集1944至1945年間被日本強擄去充當勞工在日本死難的中國人遺骨,與中國紅十字會等有關方面合作分10批護送回中國。
3、3月5日,中日雙方經過協商就協助日僑及釋放戰俘回國、送還在華死亡的日本人遺骨及骨灰、組織家屬探親等問題,一致通過了《關於商洽日僑回國問題的公報》。
4、3月3日至16日,第一批日僑分別從天津、上海、秦皇島出境返回日本。
5、5月,會長李德全率代表團參加在日內瓦召開的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協會第22屆理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了我會的一項提案:要求朝鮮談判雙方按照日內瓦公約的原則迅速解決戰俘遣返的問題。
6、7月7日,我犧牲在日本的560具抗日烈士遺骨由日本輪船"黑潮丸"護送回塘沽港。中國紅十字會等團體在天津舉行了隆重的迎靈和追悼儀式。廖承志專程前往天津捧持中國在日本殉難烈士靈牌走出塘沽碼頭。
7、7月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選派代表35人赴朝鮮參加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
8、8月15日,聯合紅十字會雙方(中朝方面、聯合國軍方面)28人前往鴨綠江支流沿岸第三戰俘營訪問詳細考察聯合國軍戰俘的待遇情況。
9、常務理事蘇井觀率代表團出席在日內瓦召開的國際紅十字協會執委會第二次常務會議。
10、11月,中國紅十字會開始收集並送還在華死亡的日本人遺骨。
11、12月15日,李德全會長訪問印度。
12、中國紅十字會根據《日內瓦公約》的原則精神,對美軍虐殺志願軍戰俘的暴行作了詳細調查,並證實:1950年11月至1953年7月,美軍殘殺志願軍被俘人員2600多人。還對戰俘非法審訊、虐待、強迫勞動和扣留。同時,中國紅十字會就美軍對志願軍被俘傷病員醫療暴行組織專家進行調查,並證實美軍對被俘傷病人員作了大量錯誤醫療造成嚴重後果。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調查證實美軍阻撓和限制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中朝代表工作。中國紅十字會依據事實在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協會的有關會議上向全世界揭露和譴責了美軍違反《日內瓦公約》的行徑。
13、中國紅十字會向荷蘭、英國、比利時、印度等受災國捐款38.9億元(舊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