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強調SARS研究要堅持“五必須”“五不準”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31日 08:11
雖然我國內地沒有發生由於SARS研究實驗室管理不到位而使有關人員被感染的案例,但不可掉以輕心,任何的麻痹和疏忽都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各相關單位要採取更為嚴格的措施,SARS研究要堅持“五必須”“五不準”,確保實驗室研究安全。
在30日召開的全國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工作會議上,科技部明確提出了上述要求。SARS研究要堅持“五必須”:凡是涉及SARS病毒的研究項目,都必須在通過驗收的P3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三級實驗室)內進行;未經批准擅自開展研究工作的,必須立即停止;已獲准開展活病毒研究的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利用活病毒進行研究的實驗室數量,控制使用活病毒的時間和次數,最大限度降低風險;實驗室有關研究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生物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否則不得從事相關研究;SARS病毒樣本的保存、管理必須嚴格按照衛生部關於病毒毒種、樣本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不具備SARS病毒樣本保存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將病毒樣本上交專門保存機構或在有效監督下予以銷毀。
科技部還明確了SARS研究的“五不準”:未經審核批准的單位和個人不準從事SARS病毒和動物模型研究活動;不具備研究條件的機構不準開展研究工作;未經批准不準擅自進行SARS人體樣品採集、運輸和保藏工作;不準私自保存、轉讓、贈送毒種和人體樣品;不準未經批准將樣品攜帶出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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