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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米粉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01日 13:18)


  嬰幼兒米粉是母乳或嬰兒配方食品不能滿足嬰兒營養需要以及嬰兒斷奶期間時,為補充嬰幼兒營養的輔助食品。它是以大米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類、肉類等選擇性配料,加入鈣、磷、鐵等礦物質及維生素等加工製成的嬰幼兒補充食品。嬰幼兒米粉的主要加工工藝為泡米、打漿、配料、均質、乾燥、粉碎、包裝等;另有擠壓噴爆、粉碎、混合、包裝的幹法生産工藝。

  嬰幼兒的生長期是非常特殊的時期,在此期間,嬰幼兒的生長髮育需要大量的營養物質,是一般食品所不能提供的,因此,需要某些營養物質齊全,含量又充足的食品供之食用。如不能提供營養豐富的食品,將導致嬰幼兒身體健康的營養不良,生長緩慢、智力發育和身體健康均會收到影響。

  國家標準為確保嬰幼兒米粉的營養性,嚴格規定了各種營養物質含量,如蛋白質≥5%,碳水化合物≥60%,維生素B1、B2均≥200ug/100g,煙酸≥3000ug/100g,鈣≥300mg/100g,磷≥225mg/100g,鐵≥6mg/100g,鋅≥2.5mg/100g等等營養指標的規定。對於嬰幼兒斷奶期補充食品的指標要求甚至更多更嚴。

  消費者在選購和為嬰幼兒食用此類産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儘量選擇規模較大、産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較好的品牌企業的産品。由於規模較大的生産企業技術力量雄厚,産品配方設計較為科學、合理,對原材料的質量控制較嚴,生産設備先進,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産品質量較有保證。

  二、看包裝上的標簽標識是否齊全。按國家標準規定,在外包裝上必須標明廠名、廠址、生産日期、保質期、執行標準、商標、凈含量、配料表、營養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項目,若缺少上述任何一項最好都不要購買,這是保證産品質量的基本條件;

  三、看營養成分表中標明的營養成分是否齊全,含量是否合理。營養成分表中一般要標明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營養成分,維生素類如維生素A、維生素D、部分B族維生素,微量元素如鈣、鐵、鋅、磷,或者還要標明添加的其他營養物質。

  四、看産品包裝説明,如國家標準規定,嬰兒米粉應明示有“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産品;6個月以上嬰兒食用本産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如斷奶期配方米粉,還應註明“斷奶期配方食品”或“斷奶期補充食品”等,這些聲明是企業必須向消費者明示的內容。

  五、看産品的色澤和氣味。質量好的米粉應是大米的白色,均勻一致。有米粉的香味,無其它氣味,如香精味等。

  六、看産品的組織形態和衝調性。應為粉狀或片狀,乾燥鬆散,均勻無結塊。以適量的溫開水或煮熟,經充分攪拌呈潤滑的糊狀。

  七、分清即食類産品和非即食類産品。即食類産品用適量的溫開水衝調即可食用;非即食類産品,米粉的和色澤和氣味要根據自身的條件和需要,選擇合適的産品要煮熟後方可食用。

  八、實用嬰幼兒米粉時,應注意輔以嬰幼兒可食用的精細食品,如蛋黃、肉松或肉沫、魚肉松等營養食品。

責編:回春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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