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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等三部門發佈施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09日 20:43

  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記者朱玉)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後衛生部,9日聯合向社會公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有關內容。

  指導原則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二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中的管理”,三是“各類抗菌藥物的適應症和注意事項”,四是“各類細菌性感染的治療原則及病原治療”,分別就細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療原則、預防應用抗菌藥物原則、制定合理用藥方案及管理進行了闡述並提出了要求,同時列舉了一部分常用抗菌藥物的適應症、注意事項及導致常見細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療原則,以指導醫師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療水平,防止濫用抗菌藥物,減緩細菌耐藥發生的速度和幾率。

  由於我國不同地區的醫師在醫療技術水平、用藥習慣和用藥種類上有一定差異,加之患者間的個體差異,因此指導原則只作為醫師應用抗菌藥物的指導性而非強制性要求。醫師在實踐中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指導原則確定的原則進行合理選擇。鋻於新藥的研發速度較快,不斷會有新的抗菌藥物出現,加之耐藥菌株不斷變化,對抗菌藥物的作用機理和細菌的耐藥機制的認識也在不斷地深化,因此,衛生部將跟蹤這些變化,反映這些變化,及時對指導原則進行修訂。

  指導原則是我國首次制定的全面、系統的針對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指導性文件,它的發佈,對指導我國醫師抗菌藥物的應用,規範我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用藥行為,進一步提高抗菌藥物的治療效果,降低不良反應、減少藥源性疾病發生率,合理應用抗菌藥物,提升臨床藥物治療水平,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同時降低不合理醫藥費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完)

(編輯:回春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