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生物每年“吞掉”1200億元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9日 17:11
歷經3年艱苦細緻的調查,我國現已較為全面、系統地掌握了外來物種入侵對我國生態環境系統造成的嚴重破壞。截至目前,外來入侵物種在我國共有283種,對我國農林牧漁業和生態系統、物種資源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達到1199.8億元。這是近日國家環保總局組織專家對國家重點科技攻關課題———“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關鍵基礎技術研究”成果鑒定時得出的結論。
為及時建立我國的外來入侵物種數據庫和經濟損失評價體系等,國家環保總局南京環科所承擔了“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關鍵基礎技術研究”課題,重點對外來入侵物種進行風險評估研究。調查數據表明,目前,我國的外來入侵物種共有283種,其中陸生植物170種,其餘為微生物、無脊椎動物、兩棲爬行類、哺乳類、魚類、樹木、雜草等。有54.2%的外來入侵物種來源於美洲,22%來源於歐洲。調查表明,76.3%的外來入侵動物是由於檢查不嚴,隨貿易物品或運輸工具傳入我國的。這些外來入侵物種每年對我國有關行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198.59億元,其中,林牧漁業損失160.05億元,人類健康損失29.21億元。以物種為論,美洲斑潛蠅、豚草、褐家鼠、溫室白粉虱、紫莖澤蘭等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都在10億元以上。
更為嚴重的是,外來入侵物種對我國生態系統的健康構成嚴重威脅,使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完整性遭到嚴重破壞,威脅種群多樣性,導致局部種群消亡等。據統計,外來入侵物種對我國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資源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每年達到1001.1643億元,其中對生態系統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就達999.266億元。
據課題組的專家們介紹,造成外來入侵物種逐年增加、危害性日趨擴大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很多單位和個人對外來入侵物種導致的生態破壞還缺乏足夠認識,存在急功近利傾向,在外來物種引進上存在一定盲目性;目前我國尚未出臺有關外來物種預防、引進、控制的專項法規,使得外來物種管理缺少法律依據,對外來入侵物種預防、引進和控制的監督管理職責分散在各個部門,缺乏統一協調機制;對外來入侵物種的預防、引進、消除、控制和生態恢復缺乏基礎研究等。
為有效地消除現有外來入侵物種對我國生態環境的危害,課題組專家們確立了預防和控制的對策。首先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實現依法管理。特別要加強農業、林業、養殖業等有意引進外來物種的監督管理。建立外來入侵物種的名錄、風險評估、引進許可證等制度,在環境影響評價中增加外來入侵物種風險分析的內容;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由環境保護、農林、檢疫、海關、交通等部門成立跨部門的外來入侵物種環境安全委員會,負責外來物種的環境影響和生態風險評估工作,從源頭控制外來物種入侵,加強檢疫封鎖,防止有害物種的入侵與擴散,建立早期預警系統和監測報告制度,嚴防疫情蔓延;採取有力措施,積極開展外來入侵物種的根治工作。採取生物物理防治、生態替代、綜合利用等可持續控制技術,對現有外來物種進行有效治理;提高全民防範意識,減少在旅遊、貿易、運輸等活動中對外來入侵物種的有意或無意引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