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嚴厲打擊製造郵售假藥違法行為專項活動的通知
------國藥監市[2002]484號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7日 14:5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一時期,在部分地區相繼發現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治療哮喘病、風濕病的幌子,使用劉廣清、馬敬泉等化名,以某某風濕哮喘病研究所、專科醫院等名義,隨意更改組方,大量制售“復方關節炎膠囊”、“復方川羚定喘膠囊”、“祛風舒筋丸”、“平息散”等假藥。這些違法犯罪分子肆意編造假單位、假地址、假藥品批准文號、假療效,並通過郵寄宣傳材料、發商業信函、刊登廣告等形式進行非法宣傳,通過在當地郵局設立信箱,租用民房作為售假窩點,騙取患者匯款,郵售假藥,範圍遍及全國。據調查,這些所謂治療風濕、關節炎、哮喘、氣管炎的假藥,含有醋酸強的松、氨茶鹼、利眠寧、磷酸可待因等激素類、精神類、麻醉類藥物,短期服用病情似有緩解作用,但長期服用極易産生依賴性,加重病症,並可能導致成癮、致殘、死亡等嚴重後果。
這些通過郵政途徑直接郵售假藥的違法犯罪行為,具有嚴重的欺騙性和危害性,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在我局統一部署下,河南臺前、河北滄州、山東聊城、荷澤等地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與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對非法製造並通過郵寄等方式銷售假藥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查獲了大批假藥,懲治了一批制售假藥的違法犯罪分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一個時期以來,通過郵售等方式兜售假藥的違法犯罪行為又出現回潮,郵售假藥的範圍蔓延到四川、天津、黑龍江、內蒙古、福建、吉林、遼寧、北京等省區市,特別是縣鄉以下基層農村,銷售假劣藥的對象主要是農民和城鎮低收入人群。制假行為更為隱蔽,手段更加狡猾,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健康。為進一步貫徹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精神,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我局決定,近期在全國範圍內對郵售假藥問題進行重點打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刻認識郵售假藥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和開展嚴厲打擊製造、郵售假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建立健全責任制,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通過全面調查、重點打擊,徹底清理轄區內通過郵寄方式郵售假藥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防止郵售假藥違法行為的滋生和蔓延。要著眼于標本兼治,在轄區內建立起對郵售假藥違法行為的長效監控和查處機制,嚴防假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據專項治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把打擊郵售假藥的專項行動與正在開展的清理過期失效藥品以及農村用藥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積極組織,週密部署,明確責任,認真落實。
(二)公佈舉報電話,加強藥品廣告監控,發動廣大消費者積極舉報製造、郵售假藥的違法行為,從中發現案件線索;同時加大對各類新聞媒體刊發廣告和利用商業信函散發廣告的監控力度,及時發現和掌握郵售假藥的線索和動向。
(三)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國家郵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防止假劣藥品通過郵政渠道寄遞的通知》的要求,主動與各地郵政部門溝通,採取有效措施,根治假劣藥品通過郵政寄遞的違法行為。
(四)及時溝通信息,加強協作。各地對查處工作中發現的製造、郵售假藥案件,在及時向地方政府報告的同時,應向郵政、電訊等部門溝通信息,相互協調,爭取支持,對跨省(區、市)郵售假藥的案件,藥監部門之間要及時通報案情,做好協查,全國一盤棋,保證一查到底。
(五)嚴厲打擊,依法嚴懲。對發現的製造、郵售假藥的窩點,要組織執法人員,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迅速出擊,依法予以嚴查,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強化新聞宣傳。要加大對典型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強依法行政的威懾力。各地要廣泛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廣大群眾大力宣傳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介紹使用郵售假藥可能造成的危害性,普及用藥知識,增強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各地要對轄區內製造、郵售假藥的行為給予密切監督,重點打擊,繼續按“五不放過”的要求,查辦案件。藥監部門要主動向當地人民政府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和組織下,積極聯合公安、郵政、工商、技術監督、金融等部門,多方配合,協調聯動,形成合力,給予郵售假藥的違法犯罪活動以毀滅性打擊。
四、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安排:2003年元月至2003年6月,全國範圍內同時開展對郵售假藥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行動。2003年7月1日前,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匯總後傳真上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傳真:010-88363243)。2003年7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對部分地區治理情況進行檢查。
請各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區情況,認真做好本轄區內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部署工作,並及時上報。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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