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尊重孩子的反抗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6日 13:47
在兒童的心理髮展過程中,2~5歲和12~15歲是兩個特殊的發育時期,表現為性情急躁,不聽話,做事不願讓別人干涉,以逆反為特點,心理學家稱之為反抗期。
2~5歲為第一反抗期。這個時期的孩子什麼事都要自己做,勺子還用不好,就要自己吃飯,不讓他做,就會哭鬧。歷來溫順、聽話的孩子,此期變得急躁、不聽話、調皮。儘管這種反抗在不同的孩子身上表現程度不同,但卻是一種普遍現象。
面對孩子的反抗,不同的教育方法會産生不同的結果。不問情由地採取粗暴態度,常常導致孩子更強烈的反抗,形成退縮、孤僻等不良性格。而在孩子反抗時,採取以退為進的方法,暫時依著他,然後通過説服、引導,使其順利度過反抗期,則是有效、有益的做法。
12~15歲為第二反抗期(又稱危險期)。此期孩子已進入青春發育期,突出的表現是具有逐漸增長的自我意識,而社會經驗不足,故易出現各種問題。
如喜歡與父母一起去公園的孩子變得不願跟著父母,一向很聽話的孩子也常常不聽話,情緒急躁,向父母發脾氣,做什麼事都我行我素,不願與父母商量,而且愛衝動和冒險。據統計,此期不能順利度過者,常會導致各種心理障礙,嚴重者可離家出走,甚至自殺。
其實,孩子的反抗期是正常的心理髮展過程,並不是壞事,如能順利度過,對心理健康和成長都大有益處。有人進行了對比研究,在對高反抗性和低反抗性兒童的追蹤觀察中,發現高反抗性一組中,84%的人意志堅強有主見,有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低反抗性一組中,只有26%的孩子具備這種能力,大多數則遇事不能獨立承擔和處理,做事不果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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