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延 漢 簡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26日 16:16)
漢簡,係漢代木簡和竹簡的總稱。
竹木易朽,簡在歷史上發現甚少。據舒學《我國古代竹木簡發現出土情況》統計:解放前發現,並見於報道的有七次。解放後發掘出土並見於報道的,截至1975年,只有二十二次。近二十多年來,在我國西北地區,又相繼發現了部分簡牘。其中,無論數量,還是質量,尤以漢簡為最。全國先後總計出土簡犢約四萬餘枚,而居延漢簡就達三萬餘枚。
居延漢簡紀年簡最早者是漢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最晚者是漢靈市建寧二年(公元169年)。額濟納旗文物所現尚存一枚西晉武帝司馬炎太康四年(公元283年)“太康四年七月”紀年簡。
居延漢簡書寫時間跨度達二百七十多年,內容極其豐富,對研究漢代的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文化、法律、民族、宗教以及社會生活狀況等,發揮著補史、證史和史書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
居延漢簡,堪稱“國寶”。它是民族傳統文化的優秀結晶,更是人類文明的精神的文化財富。自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第一批居延漢簡出土以來,尤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繼“敦煌學”之後,又一門新興的學科“簡犢學”誕生了。世界性的“漢簡熱”正在迅速升溫,並波及各國學術界。
居延漢簡1944年的考證中以性質和用途分簡牘為五大類:(一)文書 書檄、封檢、符券、刑訟;(二)簿冊 烽燧、戍役、疾病死亡、錢谷、名籍、資績、器物、車馬、酒食、計簿、雜簿;(三)信札 (四)經籍 歷譜、小學、六經諸子、律令、醫方、術數;(五)雜類 無年號者、有年號者。在1960年的修訂本中,勞榦又重分簡牘為七大類66項,其中新增的條目如下:(一)簡牘之制 封檢形式、檢署、露布、版書、符券、契據、編簡之制;(二)公文形式與一般制度 詔書、璽印、小官印、剛卯、算貲、殿最、別火官、養老、撫恤、捕亡、刺史、都吏、司馬、大司空屬、地方屬佐、文吏與武吏、期會、都亭部、傳舍、車馬、行程;(三)有關史事文件舉例 漢武詔書、五銖錢、王路堂、王莽詔書用月令文、西域、羌人;(四)有關四郡問題 四郡建置、祿福縣、武威縣、居延城、居延地望;(五)邊塞制度 邊郡制度、烽燧、亭障、塢堡、邸閣、兵器、屯田、將屯、農都尉、罪人徙邊、內郡人與戍卒、邊塞吏卒之家屬、雇傭與“客“;(六)邊郡生活 糧食、穀類、牛犁、服禦器、酒與酒價、塞上衣著、縑帛、蟾褕、社、古代記時之法、五夜;(七)書牘與文字 書牘、“七“字的繁寫、《倉頡篇》與《急就篇》,共包括釋文簡10156枚,圖版60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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