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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風俗與貴族女權
09.10 13:43


    從史籍看,秦漢時期婦女的社會地位較高,尤以貴族婦女最為突出。如《史記》既依皇帝本紀之例立《呂后本紀》,又專為皇后們立《外戚世家》,其地位相當於王侯勳貴。《漢書》因之,只不過因體例之故改《外戚世家》為《外戚列傳》。至《後漢書》則立《皇后本紀》“以纘西京《外戚》”,使東漢皇后升格為《本紀》而全體提高其地位,這點較《史》、《漢》僅為呂后立本紀在觀念上是一個大的變化,是東漢一些皇后直接參政並留下重大影響所致。此外,承劉向《列女傳》之例,《後漢書》首開《列女傳》之目,對婦女的社會地位及作用給予極大肯定。如《列女傳》前論曰:“詩書之言女德尚矣,若夫賢妃助國君之政,哲婦隆家人之道,高士宏清淳之風,貞女亮明白之節,則徽美未殊也,而世典鹹漏焉。故自中興以後,綜其成事,述為《列女》篇……搜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專在一操而已。”這是在肯定婦女才德在助益風化方面與男子無殊的前提下,認為史籍不應失載婦女,因而蒐求東漢各方面才行高秀的女子撰成《列女傳》,使婦女在史傳記載中獲得自已的應得位置,亦即使婦女獲得與男子同樣名垂青史的機會。
    
    從史書體例標目設置上看,兩漢貴族婦女的社會政治地位也不亞於男子。兩漢曆史記載清楚表明,皇后們在政治上的作用與影響同皇帝相差無幾,因此,太后干政也成為漢代歷史一大特色。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的《漢外戚輔政》、《兩漢外戚之禍》備論外戚權勢致禍盛衰,而追原兩漢外戚得輔政柄權之重勢,認為與皇后所處的特殊地位關係至巨。《史記外戚世家》褚先生補,載武帝欲冊立鉤弋夫人子而先除去鉤弋夫人之事,又記武帝曰:“往古國家之亂也,由主少母壯也。女主獨居,驕蹇淫亂自恣,莫能禁也,女不聞呂后邪!”是武帝所為,乃有懲于呂后之事,但此言頗可注意。按“主少母壯,女主獨居”,實乃造成兩漢皇后臨朝、外戚輔政局面的重要客觀原因,自漢初呂后直至東漢臨朝稱制諸女主,莫不如此。“驕蹇淫亂自恣”,則隱約折射出漢代女性貴族的特權觀念與奢靡習俗。
    
    考太后臨朝、外戚輔政之局不自漢始,後人推原其事始於秦。《後漢書皇后記》前論曰:“自古雖主幼時艱,王家多釁,必委成冢宰,簡求忠賢,未有專任婦人,斷割重器。唯秦羋太后始攝政事,故穰侯權重於昭王,家富於贏國。漢仍其謬,知患莫改。東京皇統屢絕,權歸女主,外立者四帝,臨朝者六後。莫不定策帷,委事父兄……故考列行跡,以為《皇后本紀》。”也就是説,三代以來雖有過幼主登位之事,但從無女主臨朝、引外戚專制政柄之例,有之則自秦宣太后始;漢承其緒而頻頻出現女主稱制、專斷天下之局,東漢尤為突出,於是有此《皇后本記》之作。此外,漢公主多不諱私夫。如館陶公主寡居,寵董偃十餘年,武帝不但不見怪,反而呼為“主人翁”。鄂邑蓋公主寡居,私通丁外人,昭帝、霍光縱容不問,更有大臣援列侯尚主例為丁外人求封爵者。是以《漢書東方朔傳》謂自董偃之後,“公主貴人多逾禮制”,其著者如成帝許後姊寡居,與定陵侯淳于長私通併為其小妻。
    
    秦漢時期大多數貴族婦女身享特權乃至生活奢靡的現象,還能從其時的社會風俗中追溯其根源。秦人起自西戎,多存戎狄原始質樸之風,于中原禮俗濡染不深,是以“諸夏賓之”、“夷翟遇之”。先秦兩漢史籍中屢言秦人之知母不知父的時代,《通典》卷196記:烏桓“俗與匈奴多同,其異者,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無相仇極故也。”贅婿現象乃母系習俗的反映,而秦代的母系習俗還可由贅婿一事看出。《漢書賈誼傳》謂商鞅變法鼓勵分戶,“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由此可見鼓勵分戶政策刺激了原有贅婿之俗的擴大。而西漢建立、劉邦即皇帝位之後,立即“尊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媼曰昭靈夫人”,卻未封其父太公。次年因家令之言,才“上尊太公曰太上皇”。對這种先尊封妻、母而後尊封其父的作法,有學者以為甚不可解。其實這是母系舊俗的遺存影響,仍在有意無意之間導致女子在某些方面的優先地位。漢代皇族中還多子從母姓之習。《史記》有《五宗世家》,司馬遷説:“孝景皇帝子十三人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為宗親。”按“同母者為宗親”之説,顯與父系宗法制以同姓同族為宗之説不合,應為子從母族舊俗之遺。《漢書武五子傳》載戾太子納史良娣,生子號“史皇孫”,是為子從母姓之例。顏注引張宴曰:“皆以舅氏姓為氏,以相別也。”據此,似漢時宮中后妃生子各從母姓,以相區別。又《漢書外戚傳》稱元帝為許太子,因其為許皇后所生。漢代皇族中子從母姓之習前人已有所注意,如《廿二史札記》中有《皇子係母姓》一條專論其事。子從母姓之例多見於皇室貴胄之中,一可證母系舊俗在秦漢時代之遺存,二則反映了其時貴族婦女身享特權之事實。(哈爾濱師範大學歷史系葛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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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玥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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