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 |
國名 哥斯達黎加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Costa Rica)。
國名釋義 西班牙語意為“富饒的海岸”。 別稱 美洲的野生動、植物園。 國歌 《哥斯達黎加共和國國歌》。 國花 卡特萊蘭花。 面積 51100平方千米。 人口 320萬(1993年)。 民族 白人和印歐混血種人佔總人口的95%,其餘為黑人、印第安人、華人等。 宗教 居民中95%信奉天主教,少數信奉基督教新教。 語言 西班牙語為官方語言。 首都 聖何塞。 主要城市 利蒙、蓬塔雷納斯。 貨幣 科朗。 歷史 原為印第安人的居住地。16世紀初,哥倫布第四次航行美洲時發現這裡的海岸。1564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1821年9月15日宣佈獨立。1823年加入中美洲聯邦。1848年8月30日成立哥斯達黎加共和國。 地理 位於中美洲南部。東臨加勒比海,西瀕太平洋,海岸線長1200千米。國土中部是高原,山脈呈西北—東南走向,多火山,大奇裏波山海拔3819米,為境內最高點;兩側為沿海平原和低地,約佔國土面積的3/5。屬熱帶氣候。高原暖濕,加勒比海岸平原終年高溫多雨,太平洋沿岸低地乾濕季分明。 經濟 以農業為主。主要種植咖啡、香蕉、甘蔗等熱帶經濟作物,出口比例高。畜牧業較發達,牛肉和活牲畜為重要出口商品。工業以食品加工、制糖、紡織、服裝等輕工業為主。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為32%。近海盛産世界良種黃翅金槍魚,為該魚種的主要産地。 名勝 綠色“動物園”、波阿斯火山。 節日 國慶日:9月15日。 風俗 男人愛蓄大鬍子,女子喜穿袒胸式裙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