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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地區土著居民的覺醒 |
針對這種情況,覺醒的北極地區各國土著居民的有識之士紛紛起來號召自己的同胞團結起來,拯救民族的命運。1971年,阿拉斯加通過了《阿拉斯加土著居住權法》,根據這項法令,政府歸還了當地土著居民4400萬畝的土地(佔阿拉斯加土地的11.6%),賠償了9600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費,從而改變了土著居民的命運,使他們成為最大的土地私有團體。 1980年通過的《阿拉斯加上著民族土地保護法》保障了土著居民狩獵、捕魚的生存權利,禁止外來人在他們的土地上進行打獵等謀生行為。但是在80年代,美國國會否決了阿拉斯加土著居民對沿海洋地區的所有權。在爭取民族權利的運動中出現了阿拉斯加土著聯邦和阿拉斯加土著聯盟等組織,涌現了一批土著人自己的領導人。70年代在加拿大成立了土著民族權利委員會等組織,加拿大政府日還一部分土地,支付了賠償金給土著居民。在格陵蘭島和前蘇聯,土地是國有的。
目前北極地區中只有格陵蘭島和魁北克北部的土著民族成功地實行了教育自治,有權設定課程科目,制定教育政策,選擇培訓教師和進行教學研究。《格陵蘭島自治法》實施後,格陵蘭人的教育自治迅速得到發展,小學一年級和二年級的教師都是格陵蘭人。即使這樣,在格陵蘭島和魁北克省能夠使用土著語言的教師仍在急劇減少。1986年,格陵蘭地區的教師中有一半是丹麥人。
在文化自治方面,前蘇聯政府一直鼓勵土著民族講自己的語言。從20年代起,列寧大學專門培養出幾千名土著民族的教師。30年代,政府為許多土著民族發展了自己的文字。到1939年,前蘇聯北部地區有8所師範學院,並用9種土著語言編制了教材。起初,阿拉斯加和加拿大北極地區土著民族的孩子在學校被禁止講母語。在阿拉斯加,有一半的孩子以英語為第一語言,許多孩子長大後英語和母語都講不好。在爭取民族自治的過程中,孩子們可以自主地接受本民族文化,被鼓勵講本民族的語言。而北歐的拉普人儘管無權決定教學科目,但各國政府也在更多地使用拉普語教材,使用拉普語上課。
文化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民族生活習俗。各民族應該互相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不同的生存環境、自然條件決定了不同民族的習慣。外來者歧視土著文化,不尊重他們的習俗,不理解他們的生存方式。石油及礦山的開採,改變了動物的遷徙路線,石油洩露污染了海水,造成魚群減少。這對於依賴野生動物資源為生的北極土著居民來説,無疑是十分嚴重的打擊。尤其是環境保護組織和動物保護組織不斷地向各國政府施加影響,要求限制土著居民的狩獵範圍,而忽視了土著居民的需要。這其中最激烈的衝突莫過於關於愛斯基摩人捕鯨的爭論。生活在北極地區的鯨是大部分愛斯基摩人重要的食物來源,在食物缺乏的北極,如果一次捕獲重達十幾噸的鯨,就基本上解決了一個村莊一年的大部分食物問題,這無疑對愛斯基摩人充滿了巨大的吸引力。由於西方人濫殺濫捕,鯨的數量已經非常少,所以國際捕鯨委員會嚴格限制捕鯨數量,甚至要禁止愛斯基摩人的捕鯨活動。
北極地區的土著民族逐漸客觀地認識到,他們已經不可能完會控制自己的家園,不可能重新擁有這片土地,也不可能完全回到過去的生活。但是他們渴望創造一種新生活,一種既是現代生活的一部分,又同時保持本民族傳統和特色的新生活,否則他們將最終失去自我,失去自身的立足點。他們既學習新技術和知識,也掌握傳統的狩獵技術。他們盡可能從法律上爭取更多的土地,保護自然資源與民族的生存權利,實行民族自治。今天格陵蘭人基本上擺脫了受外界控制的局面,阿加斯加的愛斯基摩人也有一片屬於自己的領地。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生存和發展的權利,人類世界的豐富多彩正是在於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多樣性的存在。那些從社會達爾文主義出發,認為土著民族文化在適者生存的自然界逐步消失是合情合理的觀點,在今天的國際社會中已經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論與懷疑。如何理解存在與消亡的含義?如何理解人權意義上的民族生存權與整體人類文明進步潮流的關係?存在並不意味著一成不變地保留過去的一切,僵化地保留過去就意味著消亡,即便是對於最先進的民族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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