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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覺與民族國家的時間管理:
中國節假日制度的現代問題及其改進方略 [1]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14日 21:35)

  

高丙中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

  內容提要:本文針對的直接問題是法定假日沒有充分的配套的文化生活,而民間傳統節日文化沒有法定假日提供活動的充足時間的矛盾。作者響應費孝通先生在最近幾年提出的“文化自覺”的主張,回顧中國傳統的全民節日被建設現代國家的工程打壓成貶義的民間節日而不斷被排斥在國家法定假日之外的過程,揭示了以現代國家紀念日為法定假日的主要來源的文化問題。作者主張把節假日的設置作為一項根本的民族國家或者人民共和國的制度來嚴肅地對待,以文化自覺和社會再生産的意識為基礎重構一個有“民族”和“人民”的節假日制度。我們認為,國家有必要承認若干民間節日在國家時間框架中的地位,重新調整法定假日的分配,讓現代紀念日系列與民間傳統節日系列在同一個節假日體系裏具有一種新的結構關係。

  關鍵詞:文化自覺、民族國家、節日、法定假日、社會再生産

  

  費孝通先生在最近一些年回顧自己的學術歷程,思考中國現代的文化變遷和社會發展的大局中知識分子的作用,提出了文化自覺的概念[2]。他先是在1997年北京大學舉辦的第二屆社會學人類學高級研討班上明確提到這個概念,又在1998年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期間的第三屆高級研討班上結合自己的學術經歷再次論述了這個概念。此後,這個概念不僅為他自己多次使用,而且逐漸被多學科的學者使用開來。

  文化自覺是在具有文化自信的基礎上對自己的文化的來源、得失的清醒反思。文化自覺是在跨文化交流的前提下對文化自我的一種自知之明。文化自覺是要克服文化上的盲目性,是要建立從本民族的文化實際思考民族未來的宏觀意識。它既是我們反思我們受西方影響的現代化歷程的概念工具,也是我們採取正確的文化發展路向的思想方法。在文化自覺的概念中,人文知識分子今天能夠多一個視角,明確自己對民族國家的文化使命。本文借助這個概念的思想邏輯,嘗試著回顧近現代以來中國的節假日制度的問題,提出一些有利於民族文化發展的意見。

  直接地看,節日文化通常是一個民族的生活文化的精粹的集中展示。間接地看,現代國家的節假日體系是反映一個國家根本的價值取向和民族精神狀態的風向標,是反映政府與人民、國家與社會的關係的重要指標。國家對節假日的制度安排應該考慮如何把節假日作為展示民族文化、增強民族認同的機制。從這種思想出發,我們看到我們國家對於節假日的制度安排存在認識上的偏頗和技術上的一系列問題。

  社會上近幾年十分關心中國節假日制度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批評和改進意見。中國的節假日制度的直接問題主要在於法定假日沒有充分的配套的文化生活,而豐富多彩的民間的、傳統的節日文化沒有法定假日提供活動的充足時間。其深層次的問題一方面在於我們沒有處理好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政府與民眾的關係、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的關係;另一方面在於我們沒有處理好時間的工具性與政治性的關係。當我們在現代極力用西歷完全取代夏曆的時候,我們只看到了曆法是計算時間的工具;當我們多次要消滅傳統節日習俗的時候,我們沒有認識以傳統節日為代表的時間框架對於我們的共同體的政治和文化的意義。簡而言之,當時的變革在今天看來是文化自覺意識不夠。

  我們認為,為了解決我們的節假日體系的問題,國家有必要在承認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或許還有重陽節這些“大節”作為具有普遍的群眾基礎的時間主軸的事實的基礎上,重新調整法定假日的分配,讓官方系列、現代系列與民間系列、傳統系列在同一個節假日體系裏具有一種新的、更符合時代需要的結構關係,讓它既具有足夠的普世性而帶來國際交往的便利,也具有充分的民族性而傳遞社會文化價值。

  

中國節日體系演變的主要脈絡

  傳統節日體系的形成與發展

  中國傳統的歲時節日體系萌芽于先秦時期,成長于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定型于隋唐兩宋時期。先秦時期不僅形成了以春社、伏日、秋社、臘日為主的節日序列,為後世豐富節日文化奠定了一個框架,而且這一時期積累的包括二十四節氣和干支記日的曆法以及包括祖先崇拜、天地崇拜等原始宗教信仰也為後世創設繁富的節日民俗準備了大量的文化素材。

  在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的節日習俗獲得了長足的發展。新的社會經濟條件、穩定的曆法、道教和佛教的浸潤,是這一時期節日習俗欣欣向榮的生長點和營養素。這一時期的節日序列可以梁代宗懔的《荊楚歲時記》為代表,主要包括正月一日元旦、正月七日人日、立春日、正月十五日、正月晦日、二月八日、春分日、社日、寒食、三月三日、四月八日、四月十五日、五月五日、夏至節、六月伏日、七月七日夜、七月十五日、八月十四日、秋分、九月九日、十月朔日、冬至日、十二月八日、除夕等。其中,除正月十五尚未成為燈節之外,還沒有把清明和中秋視為節日。

  隋唐兩宋時期在節日民俗方面又有重大建樹,據宋代陳元靚《歲時廣記》所述,當時的節日計有元旦、立春、人日、上元、正月晦、中和節、二社日、寒食、清明、上巳、佛誕日、端午、朝節、三伏節、立秋、七夕、中元、中秋、重九、小春、下元、冬至、臘日、交年節、歲除。這一序列基本上囊括了傳統社會的重要節日,元明清時期對這一體系沒有大的突破。但對傳統節日實現了重大調整,突出新年、清明、端午、中秋等四大節日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以適應民眾生活的需要。

  重要的傳統節日同時也是官方的假日,體現著官與民在節假日體系中的協調與統一。歷代在重要節日的放假或有不同,假期有10天、7天、3天、1天等安排,如唐朝給官員放假,在中秋節是3天,在清明是4天;明朝的假日在冬至是3天,在元宵節是10天。

  中國的節日體系是一種成熟的文明的縮影。它既是我們先輩長期不懈地探索自然規律的産物,包含著大量科學的天文、氣象和物候知識,也是中華文明的哲學思想、審美意識和道德倫理的集中體現。因為有這一比較科學的時間框架,才有中國的古典文明的繁榮;因為有繁榮的中國古典文明,這一節日體系的內容才異常豐富多彩。

  中國傳統的節日體系既為社會提供時間容器,也是塑造社會的時間模具。它所依據的曆法主要是陰曆,同時兼用陽曆。陰曆依據月亮的弦、望、晦、朔確定月的週期,陽曆依據從地表觀測到的太陽的變化確定年的週期。中國人經過許多代人的知識積累而在漢代完備起來的二十四節氣就是一個科學的陽曆年的週期。例如,春節、中秋節等與月的圓缺聯絡在一起,清明節、夏至(端陽節)、冬至等與太陽在回歸線上的來往聯絡在一起。綜合太陽和月亮與人和自然的關係來確定節日的時間,能夠更好地體現人與天(自然)的關係。中國人對月亮和月光的細膩感受發展為很獨到的文化創造,由此積累的文化對人類文明是一個巨大的貢獻。中國人民重視陰陽平衡、天人合一、順其自然的哲學思想,欣賞柔美、重團圓的美學和倫理觀念,都蘊涵在中國獨特的節日體系之中。這些思想觀念對整個東亞都産生了長期而深遠的影響,至今仍然部分地活躍在韓國和日本社會。

  現代中國的節日體系的二元結構

  在傳統社會,中國也有朝野之分、官民之分、雅俗之分、貧富之分、貴賤之分,但是在節假日所代表的時間框架上卻是高度整合、統一的。官方的假日是順應民間的節日的。可是,這種官與民在時間框架上的和諧關係在現代一分為二,衍生出或衝突(壓制與抵抗)或兼容(並存與互補)的複雜關係。

  辛亥革命之後,中華民國政府為了標榜自己的現代性,放棄作為王朝遺産的“夏曆”的官方地位,改用“公曆”(西歷)。紀年以中華民國取代歷來的帝號,但不是以夏曆,而是以西歷的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元年的開始。按照最初的法令[3],中華民國以西歷為主,兼用傳統的陰曆。在中華民國還沒有形成自己的節假日體系之前,曾經樂於借用傳統的節日作為國家法定的假日。1914年1月北京政府內務部在致袁世凱的呈文中提出:“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員亦準給假一日。”[4]袁世凱批准了該呈文。陰曆的1月1日要把自己原有的名稱“元旦”、“新年”讓給陽曆的1月1日,自己則被稱為“春節”。

  現代國家一經誕生,就自信自己在開創歷史,就把自己要紀念的重要日子作為全民的假日。這種把現代國家的事件列為紀念日而讓它們成為“歷史性事件”應該説是大革命後的法國和蘇聯所開創的。於是,假日的來源不僅以宗教、(傳統)節日為依據,還以現代的國家事件紀念日為依據,有的國家甚至完全以後者為假日的來源。1912年9月24日北京臨時政府所擬“國慶日和紀念日案”被參議院通過:以10月10日為國慶日,1月1日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紀念日,2月12日為宣佈共和、南北統一紀念日。到1929年,這種紀念日已經增加到28個。後來為了便於記憶和放假,紀念日又經合併與刪減,數量變少了。大致説來,中華民國的主要節日有元旦、國慶、革命先烈紀念日、國恥紀念日、國父誕辰、國際婦女節、兒童節、國際勞動節、學生運動紀念日、教師節、植樹節等。政府部門和國有部門按照公曆建立了一個新的節日體系,並在這些日子舉行自己的新式儀式。

  而民眾,尤其是城市私營部門的勞動者和農民,仍然按照夏曆過自己的年和節。自然,那些過官方節日的人回到家裏也還要參加傳統的節慶活動。這是以西方文明為標準推動現代化而建立了自己的節日系列的民國政府所不能置之不理的。它下了很大決心要用官方時間框架整合民間節日。1928年5月7日內政部呈國民政府,要求“實行廢除舊曆,普用國歷”[5]的社會工程,原因是“考社會日常狀況,十餘年來,依然沿用舊曆,罔知改正,……一般民眾之賽會、休沐,益復尋朔計望,蒙昧如故,于一國行政制度之下,百度維新之際,而政令與社會現狀,如此懸殊,若不根本改革,早正新元,非惟貽笑列邦,牴牾國體,核與吾人革命之旨,亦屬極端背馳。”[6]於是,“擬辦法八條,冀從根本上謀徹底之改造。”[7]其中,第二條辦法是嚴禁私售舊曆、新舊曆對照表;第三條辦法是嚴令京內外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除國歷規定者外,對於舊曆節令,一律不準循俗放假;第四條辦法是通令各省區市妥定章則,公告民眾,將一切舊曆年節之娛樂、賽會等一律加以指導改良,按照國歷日期舉行,例如將舊曆年節元旦日應有之一切熱鬧娛樂舉動移至國歷新年元月內舉行。但是,一個幼稚的現代政府要強力改變幾千年的文明所積澱的節日民俗自然會事與願違。學者引山東《廣饒縣誌》説,“民國改用陽曆,提倡過陽曆年節,始尚舉行,後督促漸懈,仍然趨重陰曆,舊習慣照舊存留”[8]。不得已,南京國民政府在1934年初停止了強制廢除陰曆,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9]。

  在一個政治共同體內,一年要分開過成兩個年;官方節日,作為一種嚴肅的國家制度,得不到民眾普遍的關心、支持和參與;全民性的重大節慶活動,卻得不到官方在制度上的承認。中國自古以來家國一體、官民一體的節日體系就這樣分化成了一種缺陷明顯的二元結構。左玉河曾經把這種狀況稱為“曆法上的二元社會”,並對它在民國初期的演變進行了比較詳實的研究[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前政權的很多東西進行革命,但是繼承了它的節假日體系的二元結構,並部分調整了那一套官方紀念日,訂立的節日主要是元旦、植樹節、婦女節、國際勞動節、五四青年節、兒童節、黨的生日、建軍節、教師節、國慶節,外加一個傳統的春節。其中,全民假日安排在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這項時間制度由政務院在1949年12月23日頒布。新政府具有大得多的社會動員能力,能夠吸引、組織民眾參加官方節日活動。但是,傳統依然保持著它的慣性。由於私有經濟繼續存在,城市的私營部門的從業者和農村的家戶勞動者可以靈活安排時間,他們在傳統節日自己給自己放假,為節日活動的延續提供了時間保證。由於脫離了長期的戰亂,社會安定,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人們能夠更好地開展傳統的節日活動。當然,也會有一些新社會所特有的活動出現在傳統節日裏。

  傳統節日民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裏也是一波三折的遭遇。在起初的十多年,政府不斷創設、積累按照自己的價值所設計的紀念日的活動儀式,並儘量影響傳統節日習俗的內容朝向有利於國家意識形態的方向變化,但還是容忍民間自發沿襲傳統的節俗的。這其間貫串的在生活層次進行文化整合的意圖,一俟條件成熟,就會被堅決地貫徹。

  我們這裡僅以境遇較好的春節為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之初,春節被列為全民節日,有三天的假期,比國慶節(2天)、勞動節(1天)[11]、元旦(1天)的假期都長[12]。春節雖然納入國家制度,全民年年在過,但是,其他假日都是按照政府的設計在舉辦儀式活動,與政府的理念具有天然的內在一致性,只有春節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法定假日,與時代話語具有先天的緊張關係。從歷年的《人民日報》來看,春節期間的祭拜活動(迷信)、燃放鞭炮(危害)、大吃大喝(浪費)一直在受批判。文化大革命興起不久,國務院在1967年1月30日發出通知,説是為了適應革命形勢,根據群眾要求,春節不再放假。第二天,全國的報紙發出一片響應之聲。以後十來年的每年此時,報紙都要大張旗鼓地宣傳,要求大家過一個“革命化的春節”,也就是春節不休息,堅持“抓革命,促生産”。記得當年我們家的豬圈門上就寫著“三十不停戰,初一堅持幹”的口號。到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報》以分別題為“為什麼春節不放假?”、“讓農民過個安定年”的兩篇讀者來信為信號,表明政府對春節休假制度的回歸態度,幾天之後,部分省區宣佈恢復春節放假,次年全國恢復舊制。

  人民共和國更有能力強化國家意識形態的文化整合。正常的過節要社會大眾有共同的自由時間,要張揚,要有自豪感。經過多年的社會主義實踐,城市的私營工商業的改造和農村的人民公社建設把人民大眾的時間納入到國家的管理範圍,國家的宣傳教育和文化革命使傳統的風俗習慣成為反面的東西,人們沒有共同的時間,也不敢大肆、公開地繼續過舊時代遺留下來的節日,最多只能私下裏以簡略的形式過一下節日儀式。從文化大革命的破“四舊”興起之後,人民除了被組織起來參加國家的節慶活動和生産勞動,就沒有機會過傳統的節。二元結構中處於弱勢的一元在這個特殊時期潛藏起來了,只有一部分民眾仍然堅持以簡略的形式過一過傳統的大節。

  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以來,人們獲得了越來越大的自主性,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時間,可以在私下和非正式的公開場合安排自己的活動。經過這麼多年的自發選擇,傳統節日民俗在全國城鄉得到了很大的復興。節日民俗的二元結構由隱性又變為顯性。國家面對民間節日體系恢復的事實,把春節作為法定假日,並對假日的時間有所延長。這種調整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由於認識的局限性,調整遠遠沒有到位。官民分立的基本格局沒有得到改變。

  在中國努力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兩個共和國裏,民間傳統都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的打擊和破壞。政府要建立現代民族國家,引進西方文化,使之與傳統文化整合,採用一些工程或者運動的手段,這在大方向上並沒有錯。問題一是出在政治人物急於求成,而結果適得其反;二是出在知識分子對於傳統與現代的關係提出了片面的思想。從西方引進的新文化要通吃或者消滅傳統民間文化,從節日習俗的頑強生命力來看,是做不到的。壓制遭遇的是抵抗,其結果是潛藏之後再復興。這與同樣是後發現代化的日本能夠讓傳統民俗與現代文化結成正面關係的歷史是不同的。日本的知識分子和當政者具有善待傳統的明確觀念,並找到了傳統與現代通過妥協、互補達成融合的方法。而在我們這裡,無論是在沒有“人民”的共和國還是在有“人民”的共和國,知識分子都沒有找到友好地連接國家意識形態與傳統民俗的紐帶。

  

對現有節假日制度的反思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裏,國家的法定假日大大地增加了。這是我們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標誌。但是,我們的研究發現,增加節假日是對的,而主要往現代節日體系裏增加的思路值得檢討。五一和十一的休假變長了,可是國家在這個時間只有很簡單的儀式活動,大多數民眾沒有什麼非做不可的事情。民眾有非常重要的清明、端午、中秋、重陽等節日需要休假時間去開展活動,可是國家並不把假日安排在這些時間。國家在春節也放長假,似乎也照顧了民俗的需要。其實不然。國家春節假日的安排並沒有充分考慮民俗活動的需要。例如,假期從初一開始,不便於人們開展傳統的節俗活動。不為大年三十的節俗提供時間保證,就説明不是在傳統的立場考慮過年的問題。顯而易見,節假日的增加沒有充分顧及傳統節日體系的要求。

  國家增加法定假日主要是為了適應短缺經濟向過剩經濟的轉變。在處於短缺經濟的時期,國家需要儘量增加勞動時間來提高總産值,降低物資短缺的程度。當我們邁進生産過剩(或局部過剩)的經濟發展階段的時候,國家的問題由供給不足突變為消費需求不足。經濟學家呼籲利用增加假日拉動消費。

  我們認為增加的假日發揮了作用,但是沒有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如果把增加的假日分配在傳統的節日裏,它們除了發揮現有的對於物質再生産的作用之外,還可以發揮對於社會文化再生産的作用。

  古典的社會理論把生産和消費看作對立的範疇,相信限制消費有利於增加生産。後來的理論認為增加消費有利於增加生産。新的理論主張,休閒與消費不僅産生需求以推動物質再生産,而且可能在這個過程中使特定的觀念得以體現,使特定的社會關係得以建立、鞏固,進而使特定的社會文化得以延續和加強。簡而言之,休閒與消費不僅産生了物質再生産的需要,而且是社會文化再生産的機會和機制。把假日全部分配給沒有民俗基礎的日子,不如把它們分配給民俗節日更有社會意義。五一和十一各有一天的假就足夠我們舉行應有的儀式與其他活動了,多給的假日相比之下都是意義空泛的日子。清明、端午、中秋、重陽作為假日,一方面可能比那些空泛的日子更能夠實現刺激消費的目的,另一方面還有利於中華民族的若干重要的價值有更好的機會在生活中傳承併發揚光大。

  英國、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發達國家都是把絕大多數全民性的法定假日分配給具有悠久的宗教、民俗和歷史傳統的節日和紀念日,如聖誕節、新年、復活節、國慶節(女王誕辰)、各種烈士(老戰士、英雄)紀念日(勝利日)。它們給我們的啟示有兩點。一是兼顧現代國家觀念和文化歷史的連續性,一方面重視國慶節,並設立專門的假日讓國人有時間紀念為國犧牲的人,另一方面重視文化根源、文化認同和歷史連續性,儘量把認同的歷史拉長,於是有宗教性紀念日、皇室紀念日的地位。一是按照傳統節日和現代紀念日的實際需要分配假期,基本上沒有造成政府的現代紀念日有多餘的假日而重要的傳統節日沒有假日供民眾開展活動的問題。

  中國的一些傳統節日在周邊國家也很受重視。春節在韓國、越南、新加坡都是最主要的假日,韓國甚至把中秋節列為法定假日。日本本來一直使用和中國相同的陰曆,隆重地過春節,還過端午節,明治政府在1872年宣佈改用西歷,把春節的習俗和儀式挪到西歷的元旦來過,從1873年開始,春節和元旦就合而為一了,避免了中國現代以來節日體系二元分立的情況[13]。日本現在還把三月三(女兒節)、五月五(端午節、兒童節)列為節日。我們得到的啟發是,別人在尊重來源於我們的傳統,我們自己更要給自己有群眾基礎的傳統以適當的地位。

  香港和台灣現在都把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列為有假的節日。這是我們可以正面對待的事實。大陸和港澳臺在現代化道路和現代文化上有意識形態的差別,但是兩岸四地的民眾在傳統節日文化上是相互認同的。中國共産黨在一段時間把自己定位於現代的代表,未來的代表,甚至為此不惜與傳統決裂。雖然這是激進的,造成了文化上的嚴重問題,但是從總體上看,這在過去的一個時期對於領導人民加速國家的現代化是有助益的。然而,我們要看到,我們當前面臨的首要的緊迫問題是國家的統一,其次是政府統治的合法性。現代化已經是上了軌道的過程。從本課題所關心的節日文化來説,我們可以如此回應這兩大問題:通過以節日為標誌的同質性更大的時間框架來加強對於以領土為標誌的空間框架的認同,以服務於國家統一的目標;通過選擇性地承認民眾的文化並加以積極的引導,使政府成為民族、民間優秀傳統的代表,從而被民眾認可為自己的代表,也就是説,政府通過承認傳統節日在制度內的地位而讓自己獲得代表一個原來被忽視的部分的合法性。曾經,主張代表傳統的是守舊派,主張反對傳統的具有正當性;今天,已經是今非昔比,當政之道是善待傳統,尤其是民間傳承。

  

傳統節日民俗的文化價值

  中國傳統的節日是中國極其多樣的習俗的代表,具有豐富的內涵,凝聚著中華文明的思想精華,是中國人的哲學思想、美學觀念和倫理思想的體現。我們完全可以從中發掘出充分的現實意義,以便我們在今後的節日文化建設中善加利用。

  中國傳統的節日習俗體現著中國人民關於人與自然的關係的樸素而深刻的思想。這一節日體系的設置兼顧太陽和月亮與地球和人類的關係,讓民眾依照自然節奏適應氣候週期的規律。雖然在主旨上各有側重,但是都包含了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這種哲學思想在今天彌足珍貴。人們的節日儀式既表現出順應自然的一面,也表現出有所作為的一面。人與自然的和諧不是人被動地依賴自然,而是人努力之後達到的境界。“能動地適應”,這在今天看來仍然是高明的世界觀。

  中國人適應自然,並且能夠上升到欣賞自然的高度。人們在節日活動中親近自然,清明踏青,端午臨水,中秋賞月,除夕守歲,感受生長的美、運動的美、圓滿的美。這種對自然的審美轉化為社會和人倫的觀念,成為以和氣、團圓為價值的社會觀。

  人們在平日忙於生計,節日的設計固然是讓大家休息、享受的,但是節日畢竟是一種公共文化,主要是用來傳遞文化價值,為人們建立、維護一定的社會關係提供機會的。僅從“四大節”來看,社會營造喜慶的氣氛讓大家相聚,互相用儀式、禮節培植人與人的正面關係,無論是衣食住行,還是吃喝玩樂,都強調通過贈送、回報、分享、共享來達到對於固有關係的刷新和發展[14]。中國作為一個文明社會,其文明的標誌直接體現在節日習俗之中。

  生生不息的文明既要有歷史關懷,也要有對未來的展望。節日的文化設計讓大眾在特殊的日子裏能夠具體做點什麼,同時又讓這些活動與人們短期的生活目標、長期的希望、人生的理想聯絡在一起。中國人沒有單一而普遍的宗教信仰,大家是在節日中通過尊敬老人、紀念先人和禮拜神靈的儀式表達對歷史的尊重和傳承傳統的承諾,通過祈福、祝福晚輩來表達對未來的希望和關愛。中華文明的人性之美、中國作為一個共同體能夠存續,都依託于自己的節日習俗所保藏的契機。

  這裡有一些可能會被稱為“迷信”的東西,但是,人們無意于“搞迷信”,很多時候是通過具體一點的“迷信”方式表達比較抽象的思想關懷。另一方面,我們要在觀念上區分信仰、俗信和迷信。信仰、俗信是共同體價值共享的心理基礎。造成惡劣後果的信仰才可以被歸入“迷信”。如果把節日活動中的信仰和俗信都視為“迷信”,我們的社會就沒有了互信和認同的共同約定。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文化水平的提高,加上政府和知識分子的幫助,信仰和俗信作為“迷信”出現的可能性應該是不斷在降低。沒有信仰、俗信(其中一些被標為“迷信”)的社會,還從來沒有在人類歷史上出現過。

  傳統節日所包含的文化價值仍然是廣大人民今天所認同、所追求的,是我們實現國家目標可以借助的巨大文化資源。更為根本的是,對於廣大人民群體熱衷的傳統,一個現代的政府沒有道理不給予制度上的地位。

  

對現有節假日體系的改進意見

  本項研究通過對中國節日的歷史演變的梳理,通過對中國近代以來的節日體系設置的檢討,在參照世界一些國家的節假日制度的基礎上,建議對中國現有的節假日制度進行如下改進:

  一、國家公佈全國性的節日和紀念日,既表示對革命歷史的承續,也表示對中華民族悠久傳統的尊重。

  紀念日包括現有的婦女節、國際勞動節、五四青年節、兒童節、黨的生日、建軍節、教師節、國慶節,還可以納入辛亥革命紀念日、抗日戰爭紀念日、科技進步紀念日、孔子誕辰紀念日等,尤其要有先烈紀念日,緬懷所有為了中國的國家利益而獻身的先人。其中,教師節和孔子誕辰紀念日可以考慮合併,就像以前曾經設計過的那樣。

  節日包括現有的元旦、春節、植樹節,政府還宣佈承認傳統的重大節日如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作為國家節日的地位。

  二、把春節的假日往前挪一、二天,以方便民眾旅行,做年前準備;把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納入國家法定假日體系,考慮把春秋兩季五一和十一期間延長的假日移過來放在清明節、中秋節。

  讓國家假日向更有群眾基礎、更有文化積澱的傳統大節傾斜。通過節日體系,讓大陸和港澳臺在文化上走得更近,讓海外華人與中國在文化上更親。中國政府具有很多種代表性,其中或許有一些是可以不代表的,但是有一種是絕對不能不代表的,那就是在文化的代表性。中國政府要在文化上更完整、更全面地代表中國。

  如果這幾個大節的假期可以讓民眾安排回家、回鄉的旅程,既滿足了經濟部門希望通過假日經濟拉動內需的要求,也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的需要,還加強了政府在文化上代表中國歷史連續性的正當性,順便也可能減緩春節期間的交通問題。

  傳統節日依據陰曆計算,而國家的主曆法是陽曆,陰曆的節日在陽曆上不固定,有人可能會擔心會造成混亂。我們注意到,世界各國的假日常常有不固定在公曆的某一天的現象,例如伊斯蘭教國家都有這種情況。即使是在西方國家,若干確定在星期幾的假日也是每年變動的。中國的節假日調整將要出現的情況,許多國家的做法已經證明是沒有問題的。針對月晦月圓的規律,陰曆是十分科學、準確的。在農村地區,人們仍然習慣使用陰曆。在城市裏,人們普遍使用掛曆,陽曆和陰曆的對照很清楚。人們對每年的節假日分別處於陽曆和陰曆的哪個時間,大都有機會、有條件知道。

  三、把先烈紀念日和植樹節列為假期,和清明節連在一起放假。

  清明節到烈士陵園掃墓,已經是一個全國性的慣例。近一些年興起的一個新的作法是對黃帝、炎帝的公祭。新的紀念日要把二者包容在一起。在這期間專設“先烈紀念日”而不再限于紀念革命烈士,就把我們國家的歷史認同從幾十年或一百多年(起於以鴉片戰爭)拉長到中華文明意義上的歷史長度。

  或許有人擔心百姓都去祭掃自家先人。我想問,現在還有足夠的老百姓懷著對先人的感恩祭拜他們,你們已經阻攔了這麼多年並要繼續為難下去;再過一些年,當社會普遍連對先人的感恩觀念都沒有的時代真的降臨的時候,這樣的華人社會會有怎樣一種秩序?人們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做很多事情,有人或者有許多人去掃墓,也不一定就是壞事。如果老百姓沒有掃墓的習俗,紀念先烈、烈士的活動是很難讓人們相信是有意義的。

  這個時期也適宜栽樹,把春遊、掃墓和栽樹安排在一起,對於各個方面都是很大的方便。由於清明節一般在公曆的四月四日至六日的某一天,我們可以按照公曆把先烈紀念日、植樹節分別定在四月四日、四月五日。在一些年,它們會和清明節重合。無論如何,它們都組成一個連續的假期,大主題是紀念先人、春遊、植樹、愛護自然。

  四、容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佈地方性的節日與紀念日,並可以在國家假日之外設立少量的地方性假日。

  五、為了讓節假日制度的改進具有可靠的民意基礎,建議實施一項全國性的抽樣問卷調查,看具體的方案是否得到人民的充分支持。

  我們希望如此改進的結果首先是緩解現代新興紀念日與民間傳統節日爭奪儀式空間和有限假期的緊張關係,然後是讓國家對時間的管理從偏于工具性的考慮向多重視一些政治和文化的價值轉變。節假日體系是民族國家在時間管理上突出民族性的著力點。這種轉變將是我們的文化自覺在時間管理上的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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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文是在中國民俗學會的一個關於傳統節日文化的課題成果的基礎上寫成,課題組的研究人員如劉魁立、陳連山、蕭放、黃濤等的見解給予作者很多啟發,特此致謝。

  [2] 如費孝通:“反思對話文化自覺”,載《北京大學學報》1997年第3期;“弘揚優秀傳統,實現文化自覺”,載《中華文化論壇》1998年第4期;“文化自覺的思想來源與現實意義”,載《文史哲》2003年第3期。

  [3] 在1912年1月孫中山簽發的《臨時大總統關於頒布歷書令》中記載:“一、由政府于陰曆十二月前制定歷書,頒發各省。二、新舊二歷並存。三、新曆下附星期,舊曆下附節氣。四、舊時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兇神宿一律刪除。”——見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二輯,江蘇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8-19頁。

  [4] 參見伍野春、阮榮:“民國時期的移風易俗”,《民俗研究》,2000年第2期,第67頁。

  [5]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類,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426頁。

  [6]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類,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426頁。

  [7]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類,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426頁。

  [8] 簡濤:《立春風俗考》,上海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第224頁。

  [9] 伍野春、阮榮:《民國時期的移風易俗》,《民俗研究》,2000年第2期。

  [10] 左玉河:“評民初曆法上的‘二元社會’”,載《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222-247頁。該文圍繞這個方面的問題,採用了豐富的史料。

  [11] 也有例外,如1953年4月29日政務院通告,五一勞動節放假2天。

  [12] 見政務院令270號(1949年12月23日)《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3] 這裡的中日差別除了思想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技術障礙。月形是中國幾個重要節日的存在條件,沒有圓月就沒有中秋節。這在日本不是突出的問題。中國的節日民俗和中國人對月亮的審美與陰曆的存廢緊密聯絡在一起。

  [14] 在這裡引入功利的思維,大家看到,節日是中國的社會資本的最重要的生産時機,節日習俗是社會資本的最有效率的生産機制。在一定的意義上,中國的文化和社會的連續性與中國的節日習俗的傳承是互為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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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郭翠瀟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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