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馴獸、鬥獸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06日 16:36)
在漢代,農業和畜牧業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傳統的漁獵經濟已退居次要地位,但作為農牧經濟的必要補充,狩獵仍然是下層百姓謀生的手段,同時還是帝王將相、達官貴族的非常熱中的娛樂活動之一。司馬遷在《史記 貨殖列傳》中説:“遊閒公子,飾冠劍,連車騎,亦為富貴容也。弋射漁獵,犯晨夜,冒霜雪,馳阮(通“坑”)谷,不避猛獸之害,為得味也。”漢武帝曾侵奪民田開闢了上林苑獵場。枚乘在《七發》中説:“馴騏驥之馬,駕飛輪之輿,蕩春心,逐狡獸,集輕禽。於是極馬之才,困野獸之足,窮相禦之智。”這段描寫生動地反映了漢代的狩獵情景。鷹與犬既是他們的寵物,也是他們捕獵時的助手。在狩獵活動中,伴隨而生的就有了比武。比武是漢代盛行一時的娛樂項目,包括以劍、戟、刀等武器朝廷的格鬥、比試箭法以及徒手奪刀械。擊劍最為常見。獵獲物有活的就養起來,於是又派生出馴獸和鬥獸。
我國自遠古即開始馴養猛獸。《史記 五帝本紀》載,軒轅黃帝馴教熊羆、貔貅 猛虎,與炎帝戰于阪泉之野。《秦本紀》載,秦人的祖先大費專替虞舜馴化鳥獸,因功被賜予封地和姓氏。
殷、周以來,帝王苑囿已大量飼養鳥獸。殷紂王在沙丘設苑,“多取野獸飛鳥置其中”。周文王的靈囿裏則養鹿養魚,而且“與民共之”。
《三輔黃圖》卷六載,西漢時皇家有“獸圈九,彘圈一,在未央宮中”,並在獸圈上修建供觀賞的樓觀。畜養野獸不僅是為了一般性觀賞,而且也用於人獸之間的搏鬥。公元前2世紀中葉,西漢王朝在關中建立了我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上林苑,苑中除天然獵場外,還設有專門的鬥獸場,當時的治家天子與遠隔重洋的羅馬帝王不謀而合,把鬥獸當作一種娛樂。不同的只有一點,古羅馬的鬥獸士是由奴隸充任的,而漢家君民,朝野上下,無不以漢高祖一介布衣提三尺劍斬蛇起義削平天下而自豪自傲自雄,承平天下,他們只好把毒蟲野獸作為假想敵,他們以血肉之軀操持尺刃寸兵與鋸齒鉤爪的猛獸相鬥。貴族階級更把鬥獸作為炫耀勇武的一種方式。這無疑是危險而殘忍的。但在那個尚武的時代,每年秋冬之際,西漢皇帝令武士在長揚榭“搏射禽獸,天子登此以觀焉”;史載,漢武帝“能手格熊羆”,“手格猛虎”。
武帝時,名將李廣的孫子李禹得罪了倖臣,武帝罰他下圈鬥虎。當李禹被繩索係到半空時,動了惻隱之心的武帝赦免了他,令再係出。李禹負氣恃勇,用劍砍斷繩索一躍而下,挺劍與猛虎相鬥。武帝被這個將門少年的威武之氣所懾服,忙派勇士們將他救出。
從出土的漢畫像磚石、雕塑等圖像資料看,漢代的鬥獸大都為一人與獸搏鬥。他們有的手持兵刃;有的赤手空拳;有的頭帶面具。人搏殺制服的獸類主要有虎、犀牛、野豬、牛、熊。
與秦漢社會同時的古代羅馬同樣瀰漫著鬥獸風氣,但古代羅馬鬥獸比漢代固定化,規模也更大一些。
長樂宮中的鬥雞臺和走狗臺,是皇帝及皇宮觀賞鬥雞和走狗的場所。鬥雞成為許多文人詩篇主題。劉楨則稱讚鬥雞的雄健和鬥雞遊戲給人們帶來的快感:“丹雞被華採,雙距如鋒芒。願一揚炎威,會戰此中唐。利爪探玉除,瞠目含火光。長翹驚風起,勁翮正敷張。輕舉奮勾喙,電擊復還翔。”
公元前87年,武帝病逝,陵墓裏竟生殉虎豹190隻,表現了他對狩獵和鬥獸生死不移的癖好。
漢成帝時,漢朝邀請匈奴和西域的君主們到長安觀光,徵發獵戶到秦嶺中捕捉熊羆、豪豬、虎、豹、狐、鹿等,送入射熊館,請賓客們徒手捉取,以示雄健。成帝親臨射熊館,縱觀取樂。但這是一次擾民傷農之舉,鬧得關中農民無法秋收。為此,文學家揚雄撰寫《長楊賦》予以諷諫。
到了東漢,文獻裏已經很少有關貴族參加鬥獸的記載,漢畫像石上出現的鬥獸者多為下層平民,均不戴冠,短衣,或者赤裸上身,貴族則在堂上作為欣賞者出現。
馴獸、鬥獸活動體現了漢代人的征服自然、積極向上、樂觀進取、所向無敵的精神境界。
責編:郭翠瀟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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