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巴赫金的文學狂歡化思想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9日 21:34)
鐘敬文
二三十年前,中國還很少有人知道巴赫金。近年不同了,國內開始出現了這位俄羅斯著名學者的譯著,人們在越來越多地談論他的名字。據説,在世界範圍內,自60年代以來,他的學術聲譽也一直隆盛不衰。這樣的國際性學者是不太多見的。最近,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巴赫金全集》的中譯本,這將有利於中國讀者全面認識這一位傑出的思想巨匠。
巴赫金的學問,涉及了人文科學的許多重要領域,包括哲學、社會學、語言學和文藝學等等。對於這一點,已有人討論過,我就不多説了。我只從我的專業有關係的方面,就他的文學狂歡化的觀點,簡要地談談自己的看法。
像大家所知道的,巴赫金在他的文藝學著作中,曾就探討俄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法國的拉伯雷的名著,提出了文學描寫中的狂歡化問題。他的這一創見,已得到了大家的公認;這一觀點的影響,早已超越了他的國界,對遠在歐美和亞洲其他國家的文藝學研究,也産生了一定的作用。
我個人認為,巴赫金的文學狂歡化思想確實具有比較普遍的學術意義。狂歡化的概念,的確可以被用於解釋人類一般精神生活和敘事文學中的某些特殊現象。但這個概念應該包括兩個層次,即狂歡現象和狂歡化現象。當然,從人類的精神現象講,它們是一個問題的兩個側面,在本質上是互有聯絡的。但就兩者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現形式來講,它們又屬於兩個不同的方面,彼此又是有所區別的。因此,我們要全面地了解狂歡概念的內涵,就應該對兩者加以區分。
狂歡是人類生活中具有一定世界性的特殊的文化現象。從歷史上看,不同民族、不同國家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狂歡活動。它們通過社會成員的群體聚會和傳統的表演場面體現出來,洋溢着心靈的歡樂和生命的激情。對這些活動加以關注和研究,本來是人類學,民俗學和社會學的課題,而巴赫金主要是一個文學批評家,並不是完全意義的民俗學家或人類學家,那麼,他能夠通過研究文學作品中的狂歡描寫,揭示出那種隱藏在文字背後的巨大的人類狂歡熱情,從而得出他的文學狂歡化的結論,這就體現了他所具有的一種人類學或民俗學的切入視角,反映了他的研究方法的獨特性。他的研究,因此也不是一般文藝學的研究,而是特殊文藝學的研究。他由此開拓了以往的文藝學領域。他的著作,還引起了其他各種人文學者對各自文化的狂歡傳統的回顧,這也體現了他的學術思想的魅力。在這裡,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不能過多地涉及其他民族的狂歡文化現象;但僅就中國的情況而言,我認為,巴赫金的思想,對我們的這方面研究工作也是很有啟發性的。
中國文化中的狂歡現象,從歷史和顯示的情況看,都是存在的。至於巴赫金的狂歡化文學理論,同中國的文學作品和文學理論,能不能挂上鉤?如果能,彼此之間又是一種什麼樣的聯絡?或者説,中國文學中的狂歡描寫是以什麼樣的中國風格體現出來的?這些都需要給予切實的回答。
所謂“狂歡”一詞,我國過去在學術上還不曾作為術語來使用,但在中國的社會史和文化史裏面,的確存在着這種現象。像中國保留至今的民間社火和迎神賽會,其中的一些比較主要的傳統活動和民俗表演,就同世界性的狂歡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在華北,這種民俗事象,近年還普遍存在,有的甚至表現得比過去還紅火。這些都説明,我國以往對這類事象,儘管沒有用“狂歡”的詞彙來加以概括,然而,它們的存在是毫無意義的。但是,中國的這種民間聚會和公眾表演,還有它的一定的特殊之處,這也是必須指出的。
與西方的狂歡有所不同的是,中國的這些民間社火、賽會和廟會中的狂歡現象所包含的文化內涵,要相對複雜一些。比如,首先,中國的這類活動,保存着宗教法術的行質,它們與現實的崇拜信仰,依然有着比較密切的關係。此外,它還帶有民間娛樂、民間商業等種種其他因素,從而構成了中國的這類活動的複雜內容,有的學者把它概括為“神、藝、貨、祀”。但是,無論含有怎樣混合的文化因素,其中,那種與世界性的狂歡活動相似的精神內涵,在中國的民俗是同樣存在的。比方説,兩者都把社會現實裏的一些事象顛倒了過來看,表現出了它的突出階級和階層之間的社會對抗,取消了男女兩性之間的正統防範等等,這些都是中、外狂歡活動中的帶有實質性的精神文化內容。
在中國的狂歡文化中,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就是丑角。中國文學史上的丑角,是由先秦的俳優發展而來的。但在狂歡生活中,丑角,卻扮演了對既定的社會秩序或規範進行嘲諷、抨擊,甚至反抗的鮮明角色。對此,有些學者使用了“傾覆”一詞來概括。總之,就是反對正統的意思。
就中國社會現象中的狂歡活動而言,它在解除傳統的、扼殺人性的兩性束縛方面,表現出了一種比較突出的抗爭意義。在中國長期的封建社會中,特別是晚期封建社會裏,這種人為的兩性禁錮是比較嚴厲的。但每逢狂歡的節令,這種禁錮就松弛了,甚至有時還可以被衝破。拿我的家鄉廣東來説,過去,在鄉下,女子平時是不出門的,但到了元宵節,男女老少就都出去了。這時,也有些浮蕩子弟混雜在人群裏面,做出某些不太規矩的舉動,但總的説,平常很嚴厲的社會輿論這時就要寬鬆得多。相似的例子在亞洲其他國家也有。像在日本,到了櫻花節,人們習慣於外出賞櫻花,其實也是一種形式的狂歡,這時可以看見不少男子攜酒郊游、縱情歡樂,對於所遇見的女子,他們偶有不大禮貌的言行或舉止,一般也會被諒解,決不會像平時那樣受到嚴厲的責備。
中國其他一些社會現象中也有狂歡性的活動,表現了抗爭的精神。我再隨便舉兩個例子。一是在中國的民間社火中,有一種叫做“罵社火”。在河南有兩個村子,到了社火期間,東西兩個村的村民要隔河對罵,罵什麼呢,罵那些不規範的作法,比如貪贓枉法、欺壓百姓和姦淫偷盜等。挨罵的一方,除了講事實之外,不能隨便地反駁“罵手”。這就是群眾對於平時壓抑的意見的一種異常形態的宣泄,一種公開的社會批評。一是在中國華北的某些地方,在社火期間要“鬧春宮”。“鬧春宮”時,老百姓要選舉一個人做官,這個被選上的人要穿上官服,在社火的幾天內,施展官方的權威,比如臨時充任縣長什麼的,對老百姓向他報告的各種冤情,當眾進行審判。這是一種典型的狂歡現象。它在我們的社會裏面,不是現在才有的,而是歷史上長期流傳下來的。總之,人民群眾在這些特殊的時間和空間內,對原有的社會生活秩序,來個一個上下顛倒,比較明白地表達了自己的生活願望和社會理想。
至於巴赫金所説的文化狂歡化問題,在中國的文學作品中,也肯定是有的。比如,《水滸傳》裏面描寫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就不是平常的社會生活,而是一種特殊的農民精神解放現象,主要是一種狂歡。在這個程序上,可以説,整個一部《紅樓夢》,差不多都可以叫做狂歡文學。其他像《紅樓夢》,也有狂歡情節的描寫,《紅樓夢》裏面寫到的許多寡會,就是一種狂歡化的象徵。賈寶玉不喜歡做官,追求男女平等,在他的個性化的生活方式中,就有一些狂歡行為。類似的例子,在《儒林外史》等其他古典小説中也有。總之,在中國的文學作品中,不乏這種狂歡情節或狂歡精神的描寫。從理論方面看,近年也出現了一些文藝學論文,對本民族的狂歡化文學進行了研究,有的青年學者還選擇這個題目寫作了博士論文。
現在,巴赫金的著作已從俄文翻譯成了中文,大家看了他的著作,對裏面關於狂歡化的描寫和論述,一定會有所感觸。有心者還能開發一些新的研究題目。他的著作,還必將對於中國的社會文化研究,包括民俗學的研究,也起到相應的啟發作用。
當然,舉凡一切大作家、大理論家,他的理論不管怎樣偉大,也難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在這個意義上,對於巴赫金的卓越思想,我們一方面應該積極地消化它、借鑒它;另一方面,也應該分析地、批評性地和辨證地去運用它,這對於我國的文藝理論建設和社會文化建設,才都能得到真正的好處。
1998年
來源:謠俗蠡測 (民俗學刊網 柴靖君錄入)
責編:郭翠瀟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