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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學思想的來龍去脈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9日 21:30)

  

鐘敬文

  我致力於民俗學的工作,是從蒐集民間文藝作品開始的。在本世紀20年代初期,我受了北京大學歌謠徵集處(後改為歌謠研究會)徵集近世歌謠的影響,開始在故鄉(海豐公平鎮)一帶蒐集當地流傳的民歌土謠。稍後,又把蒐集的範圍擴展到一般民間敘事作品(神話、傳説、幻想故事、民間趣事等)及其他民俗資料。差不多跟這同時,我對於那些野生的文藝,也初步進行了理性的考察(當時在《歌謠》週刊連續發表的一組《歌謠雜談》,就是這種考察所得的初穗)。我當時考察所用的觀點,主要是文藝學的。因為,國內現代意義的民俗學還在發生時期,沒有多少理論上的成果;國外學説的介紹也是初步的、零散的;而我自己也只在文藝理論方面(包括傳統的和新輸入的)多少還有一些知識。

  20年代後期,我不但對民俗學範圍的主義逐漸伸展了,而且對於這門學科本身及相關學科的知識也在不斷地擴充。我當時所能接觸到地,主要是19世紀後期英國人類學派的民俗學理論,同時也開始涉獵了馬克思主義學者關於社會、人文的學説。稍後,又對法國社會學派的文化理論感覺興趣,有所吸取。與這些情形同時,我更多地接觸了民俗事象(主要憑藉近人記錄及古代文獻),喚起了自己地一些思考。這樣就形成了“把民俗當作文化現象”地初步觀點。

  我把上述觀點應用於學術研究,是在1930年前後(當時我在杭州浙江大學文理學院教書)著手進行《山海經》一書探究地時期。當時,我把那部古典著作中所表現的古代各種民俗事象(神靈、祭祀、徵兆、法術、原始醫藥、自然神話、古英雄及古帝王傳説等)加以疏理、論述。專著的名稱,就定為《山海經之文化史的考察》(也簡稱《山海經研究》)。這部書,後來因為種種關係,沒有全部完成和刊行(只印行過已寫成的部分篇章,如《山海經是一部什麼書》、《中國古代民眾的醫藥學》等),但是,從所擬定的書名看,把“民俗作為文化現象”的意思是很顯然的。這可以説是我這方面觀點的發源罷。在那以後的兩三年(1933年左右),我給一位努力蒐集民俗資料的張清水所記錄的口傳故事集(《太陽和月亮》)作序,指出了故事中的許多原始風俗和觀念(如禁忌、物體變形、近親結婚及個體代替集體的觀念等)的文化意義(“這個集子作為提供文化史和文化科學的資料,對於新時代拓荒的學者們……有著重要的意義”)。此序文在刊物發表時,就用了《中國神話之文化史的價值》的標題。這裡的意思,跟上述《山海經》研究中所表現的,不是同樣明白嗎?

  30年代中期,我在東京學習,先後誦讀了那些關於原始時期和古代的社會文化史、民族學(包括民族志)、文化人類學等的著作(中間包括我的老師西村真次教授的《萬葉集之文化史的研究》)。它們對我的學術思想有所啟迪和豐富。我那原有的關於“民俗與文化關係”的觀點,因之更加強固了。

  抗日戰爭前一年,我回到杭州。除教學外,我繼續著對民俗學的探索和倡導工作。在這時期裏,我的專業思想比原來的又有所開拓。我替所任教學校的《民眾教育》月刊,編輯了《民間風俗文化》、《民間藝術》等專號。在這些專號裏,更廣泛地刊載了民間風俗資料(如民間社會組織、民間醫藥學等)。並創用“民間文化”這一新術語,編輯了這房方面地資料小叢書(原定十種,才刊行《老東嶽廟會調查報告》、《浙江的民間戲劇》兩種,就因戰爭關係中止了)。這種活動,無疑是從《山海經》研究以來那種關於民俗的觀點,在學術工作上的進一步的體現。

  從1937年夏到1976年秋,這中間經過了民族抗日戰爭、民族解放戰爭、十七年建國、文化大革命等幾個時期。我除了抗戰前曾經在前線工作過一段時間外,其大部分時間都在學校中度過。在這長時期裏。我並沒有跟學術工作完全脫鉤。我教授“民間文學”的功課,編輯《民俗季刊》(中山大學文科研究所)、《民間文藝集刊》(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等刊物,也撰寫過一些關於民間文藝的論文、隨筆(如《詩和歌謠》、《民間諷刺詩》,以及幾篇晚清民間文藝史論文)。但是,由於客觀形勢的制約和自己處境的坎坷等原因,原來那些學術活動和思想,很多沒有表現的機會——甚至受到嚴重抑制。但也不乏一些例外。如解放初期,我在《民間文藝集刊》發表了一篇論文,題目就叫做:《口頭文學——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財産》。這是我在這些時期裏,較罕見的一篇文章,它明確地把民俗事物(口頭文學)作為文化現象,在論文題目上標榜出來。這也可以説是過去那種觀點地一時閃亮吧。

  像整個社會現象一樣,1978年學術也回復了生機。我們這些久受禁錮(特別是在思想上)的知識分子恢復自由了。在這春天的大氣候中,我們重上講堂,暢情地揮灑柔翰,再建學術機構、召開各種學術討論會……將近二十年來,我們在學術領域裏做了過去那些年月裏連想象也不敢涉及地事情。

  自70年代後期,我恢復工作以來,在學術思想活動上,寫了許多論文、隨筆,作了許多專題報告。在這些文章、講話裏,我曾經不止一次地談到民俗與文化地關係(它們大都被收入了這個文集裏)。我從30年代已經具有的觀點,這時不僅保持著原來的性質,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個人經驗、知識的增益,顯然有些精進的地方。

  從上文敘述裏,可以看出,在我的民俗學思想經歷中,那種把民俗看作文化現象的觀點,是由來已久、並且越來越明顯、越強固的。儘管如此,卻還始終沒有形成學科(民俗文化學)意識。它還在量的增進中。

  “二月二,龍抬頭”。條件成熟時,果子終於落地了。1989年5月4日,是偉大的政治和文化的五四運動的七十週年紀念日。事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為了紀念它,計劃召開一個國際規模的學術討論會。承邀參加,我答應了。我擬從那段時期裏學界所興起的有關廣大民眾文化的種種學術活動,通過分析、綜合,給以概括的、創新的説明。因為內容涉及方面較廣(從白話升格與方言調查、口承文藝的發現、通俗文學登上文壇及風俗習尚的勘測、探索),過去慣用的民俗學一詞的含義,似乎不能完全包括它。這時還有另外的一種原因在鼓勵我創用新的術語。大家都會記得,80年代(特別是它的中、後期),我國學界對於文化問題討論得很起勁(有人稱它為“文化熱”),我也從自己專業的角度參加了這種學術活動(當時所寫的一些文章,後來大都收入《話説民間文化》那本小冊子裏,人民日報出版社,1990)。我又讀過L. A.懷特的《文化的科學》、黃文山的《文化學體系》一類的著作,並且對它頗感興趣。因為這些原因,我就創用了“民俗文化學”這個新術語,用以涵蓋五四時期那些涉及民眾文化的學術活動。我那篇提交了國際學術討論會的論文的題目,就叫做:《五四時期民俗文化學的興起》。

  這裡,讓我附帶談點當時討論會的情形。參加會議的人,除中國內地學者外,還有美、俄、日、臺等國家和地區的漢學家。中國的許多學者,正熱心於討論“救亡壓倒啟蒙”一類的問題。我的論文雖然在大會上撮要宣講了,但在各組討論中,並沒有引起較大的反響或爭論。記得只有少數海內外學者向我表示了對它的興趣而已。這種冷遇,在當時的氣候下,是沒有什麼可怪的。

  討論會雖然過去了,但這個自己新提出的學科——民俗文化學,卻牢牢盤踞著我的腦海。我在考慮它的學科性質及結構體系等。1991年,我前後在兩個民俗學學習班上講演過,標題為《民俗文化學發凡》,後由我的助手董曉萍根據錄音加以整理,刊載在《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92)上。此文發表後,頗引起學術界的注意,《新華文摘》曾予以轉載(1993);在地方一些同行中間,也響起了一些回聲。

  民俗文化學,雖然已經正式提出了,並且對它的學科結構等也畫了藍圖,但它畢竟還是一種未完成的初基。

  廣大民眾的風俗習尚(包括他們的精神産品),是每個民族文化的不可缺少部分,同時也是全人類共有的一種文化財富(儘管它在形態上是那樣千姿百態)。它對於整個民族文化,起著基礎作用和輔助作用;對每個民族成員的生活,是一種必要的手段和軌范。任何人不能脫離它而生存,正像魚類不能離開水而生活一樣。

  儘管如此,我們對這種文化現象的認識、理解;特別是科學研究,卻遠遠不夠。這是一種必須克服的矛盾。民俗文化學,是研究民族文化的一種新興的學科。比之於樹木,它還沒有強勁的主幹和繁茂的樹葉。但它的根柢卻是壯健的。它富有生命的潛力。它具有發展的前途,我們也應該使之達到這種前途。

  1996年

  此文節選自《民俗文化學:梗概與興起》自序,中華書局1996年。

  來源:謠俗蠡測 (民俗學刊網 譚睿颋錄入)

責編:郭翠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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