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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北京師範大學碩士招生簡章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3日 21:19)

  學校名稱: 北京師範大學

  單位代碼: 10027

  地 址: 北京市新外大街19號

  電 話: (010)62208156

  郵政編碼: 100875

  聯 係 人: 各院係所聯絡方式及網站一覽表

  招生説明: 碩士生招生有關注意事項及專業目錄説明

  一、北京師範大學2004年計劃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1800余人,熱忱歡迎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和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

  二、2004年碩士生報名時間為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北京地區的考生在北京師範大學報名,報考我校藝術與傳媒學院美術學專業的美術創作與研究(油畫)方向的考生必須在北京師範大學報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外埠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確定的報名點報名。入學考試時間由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考試地點為:在外埠報名的考生由報名點安排,在北師大報名的考生到北京師範大學參加考試。

  三、考生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的人員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四、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需具備以下條件:1.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2.須通過國家大學英語(俄語、日語)四級考試;3.提交2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與報考專業有關的論文(第一作者);4.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學科報考,且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5.其它要求詳見各係專業目錄。

  大學本科三年級學生一律不準報考,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和錄取資格。

  五、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只能以同等學力者身份報考,報考要求見第四條。

  六、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七、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登記表必須由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蓋章。非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蓋章無效,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並追究蓋章單位責任。在寄送報名登記表時,除按報名登記表要求附加成績單(同等學力人員須按第四條要求寄送材料)外,非應屆考生還須寄送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複印件(複印件由所在單位人事檔案部門加蓋公章,只有本科學歷考生可只提交畢業證複印件)。提供材料不全者,我校將不予核發准考證。

  八、各專業招生人數為推免生(約佔20%)與統考生的總人數。

  九、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包括: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碩士生;2、計劃內定向培養研究生;3、計劃外委託培養研究生;4、計劃外自籌經費培養研究生。定向、委培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錄取後須與我校研究生院簽訂定向、委培或自籌經費培養協議。

  十、2004年我校繼續實行住宿收費制,招收部分走讀研究生。

  十一、研究生招生網址:http://graduate.bnu.edu.cn E-mail:yzhb@bnu.edu.cn

責編:郭翠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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