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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關於落實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報告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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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上市公司:為做好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報告披露工作,根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三號<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0年修訂稿)、《關於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報告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犤2001犦58號)、《關於上市公司、擬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做好與新會計準則和制度相關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證監會計字犤2001犦14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中報準則和證監會、本所相關規則、文件,嚴格按照中報準則和本所規定的時間編制、報送和披露2001年中期報告。
二、凡在2001年6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應于2001年8月31日前完成中期報告的編制、報送及披露工作。其中,中報摘要應刊登在指定報紙上,中報全文同時應登載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本所網站上(www.sse.com.cn)。上市公司應盡可能在自己的網站或網頁上披露中期報告,但披露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
在200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2001年中期業績的,公司應于2001年8月31日前按要求披露2001年中期報告。
三、預計2001年中期將出現虧損或者盈利水平出現大幅下降的上市公司應在7月31日前及時刊登盈利預警公告。獲得寬限期的暫停上市公司刊登預虧公告應遵守本所相關規定。
四、如果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內無法完成2001年中期報告披露工作,公司應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説明,並同時在報刊上公佈延期披露2001年中期報告的原因及最後期限。本所將自9月3日起對其股票實施停牌,直到其披露中期報告的當日下午開市時復牌。
五、為避免上市公司中期報告的披露過於集中,根據均衡披露原則,本所每日最多安排35家上市公司公佈中期報告。上市公司應按照本所確定的時間,安排2001年中期報告編制工作,並於已確定的日期披露中期報告。如確係特殊原因,公司需提前或推遲披露中期報告,則必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本所提出書面申請,陳述理由並明確變更後的擬披露日期。本所將根據實際情況,經審核後決定是否接受申請。本所原則上只接受一次變更申請。
六、上市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下列情況除外:
1、如最近3年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且公司擬在下半年申報或實施配股、增發事宜的;
2、在中期擬定分紅、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彌補累計虧損預案,並將在下半年實施的;
3、在《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頒布之前已經暫停上市,並獲得寬限期的公司;
4、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為應當進行審計的其他情形。
七、如果中期財務報告進行審計的,公司應在審計報告出具後兩個工作日內完成中期報告編制工作。在中期報告編制工作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立即召開董事會依法履行中期報告審議程序。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中期報告後兩個工作日內,上市公司應派專人向本所報送以下文件:
1、2001年中期報告正本及摘要(打印稿)各一份;
2、審計報告原件一份(如中期報告經審計);
3、按第八條要求製作的磁盤一式兩份;
4、董事會審議通過中期報告的決議和監事會審議通過中期報告的決議各一份;
5、2001年中期報告披露申請暨登記表、擬披露的公告及相關的臨時公告披露申請表各一份(上市公司可從本所網站下載);
6、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還應另行準備中期報告摘要文本及磁盤,以供指定報刊排版之用。
八、上市公司應採用證監會指定的專用定期報告填報系統製作和生成電子文件,將中期報告正文生成以下類型的電子文件:.mdb數據文件、.pdf上網文件、.doc或.txt文本文件。這些電子文件必須通過專用填報軟體壓縮生成報送文件,報送文件應存入3.5寸軟盤一式兩份報送。上市公司可查閱本所網站和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瀏覽製作幫助文件和下載更新程序。
在報送電子文件之前,公司應進行查毒殺毒以確保磁盤不含計算機病毒。公司應保證電子文件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九、上市公司應在公佈中期報告前一個工作日下午3:30之前將第七條所述文件送達本所。在本所辦理完畢中報登記手續且當天交易收市後,公司方可自行與選定的指定報刊聯絡中期報告摘要刊登事宜。
十、上市公司中期報告編制期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在中期報告公佈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中期報告內容。
十一、如果在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報告正式披露之前,其中期業績數據提前泄漏,公司應當立即公佈其中期業績的主要財務數據,主要財務數據至少應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凈資産等指標。
十二、已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披露後將刊登中期報告的境外報紙報送本所備案。
十三、本所對上市公司中期報告進行事後審核,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的審核意見後及時就相關問題作出書面解釋説明或刊登補充公告。
十四、本次中期報告披露及事後審核情況將作為本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一年七月三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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