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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護照開立B股帳戶有關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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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結算會員:
根據國家B股投資的有關規定,現就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護照者如何開立B股帳戶事宜通知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護照並取得境外永久居住權的中國公民,可在境內開立非居民B股帳戶。
2. 上述投資人開立非居民B股帳戶時,應提供以下證件:
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護照及其複印件;
外國政府簽發的永久居住證明;
銀行出具的現匯收款憑證。
3.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護照但未取得境外永久居住權的中國公民,可持居民身份證或中國因私護照開立境內居民個人B股帳戶。
上述投資人開立B股帳戶按要求填寫 <上海B股境內居民個人開戶登記申請表>時,在“身份證件號碼”一欄中只填寫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
200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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