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整頓市場經濟秩序行動組到達重慶,不少市民都反映涪陵區的液化氣市場存在壟斷問題,就連現任重慶市人大代表馬銳也拍案而起。馬銳説:“涪陵地區液化氣市場暗流洶湧。”
涪陵的液化氣市場到底怎麼啦?記者的調查是從價格開始的。
零售商説:“周邊地區一罐氣批發賣38元一罐,他給我們52元一罐。”
一瓶十三公斤重的液化氣,長壽縣、豐都縣的批發價不超過39元,而涪陵卻高達52元,豐都縣在重慶升為直轄市之前,屬涪陵地區。涪陵到豐都不過50公里的路程,然而一瓶氣的差價卻高達十三元以上。
涪陵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説:“最根本的問題是不讓(外地液化氣)進來,是搞市場封鎖造成的。”
涪陵區液化氣價格高於周邊地區物價部門也是心知肚明,工作人員解釋説,涪陵區物價局只是制定了一個最高限價,每瓶液化氣批發價不得超過52元,由於沒有市場競爭,涪陵液化氣就一直維持在最高限價上,而周邊地區由於競爭激烈,氣價早就降到了每瓶40元以下,物價局對液化氣價格居高不下也毫無辦法。他直言不諱這是市場封鎖造成的,那麼市場到底是如何被封鎖的呢?由於周邊地區每瓶氣價低了十三元,經營戶很自然就想到周邊去進貨,記者於是隨同暗訪。
一般的批發商,巴不得有客戶來跟自己做生意,但豐都縣的一位液化氣站的老闆一聽説是涪陵來的客戶就直搖頭,説什麼也不願賣氣,另一家氣站老闆奉勸涪陵客戶還是不要到豐都來批發為好。他説:“你想來批發便宜的到涪陵那邊去衝擊市場,説實話你行不通。”
這位老闆告訴記者,上次他曾經從豐都拉了一車液化氣到涪陵,剛進涪陵境內就被人攔截了。
豐都批發商説:“準運證、消防證等我都有,他把我駕照、證件扣了,後來通過一些關係才拿回來,那些執法人員沒有出示什麼證件。”
這位老闆説,攔截液化氣車輛的是涪陵市液化氣協會的人,而另一位老闆透露,不敢給經營戶批發的原因就是涪陵區液化氣協會通過政府部門施加了壓力。
豐都批發商説:“涪陵的一些零售戶曾經想到我們這來批發,想到這兒來罐裝,但是因為涪陵液化氣協會跟我們打過招呼,我們給它也有承諾。”
打招呼是通過一些政府職能部門打的,如果外縣的液化氣再敢私自批發給經營戶,那麼將一律攔截扣留。
涪陵液化氣協會負責人説:“我們有正當的理由跟他們打招呼,你的氣不要拉到涪陵來,因為你拉到涪陵來衝擊了涪陵的市場。”
對於打招呼一事,涪陵液化氣協會並不否認,那麼讓我們先來看看這是一個什麼性質的協會。章程明確規定,涪陵液化氣協會屬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組織,二百多名會員是涪陵區的液化氣經營戶。7名理事是液化氣站的批發商,會長就是展宏氣站的老闆。記者看到,涪陵液化氣協會的牌子就擺在展宏公司的辦公室裏,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私人民間組織,居然能對涪陵液化氣市場價格呼風喚雨。
記者問:“他們一句話説了算,他們説今天氣價漲了50元就是50元,今天58元就是58元,他説今天54元就是54元,那你們只有忍氣吞聲。”涪陵零售商説:“只有忍氣吞聲,那有什麼辦法呢。”
雖然是私人組成的民間組織,涪陵液化氣協會卻居然下發了這份文件,規定市場零售價為每瓶58元,並自稱此價格為政府指導價,要求經營戶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這一所謂“政府指導價”,這位經營戶為了提高市場競爭力,自行降低售價,讓利給消費者,竟然遭到了處罰。 協會的所謂執法隊竟然打破了他的櫃臺玻璃。
涪陵零售商説:“協會當時還有一個執法隊,專門有幾個人執法
兇得很,當時把我這玻璃給打爛了,過後還停了我的氣,後來協商還要我寫保證不能把價格賣低了,必須按他説的價格賣。”記者問:“你價格賣低了,讓利給市民、讓利給消費者,為什麼不行?”答:“違法了”記者問:“違什麼法?”他説:“違了他們協會的法”
由於擅自降價,這位店主遭到停止供氣的十五天處罰。外地液化氣不能進涪陵,而涪陵的氣站批發商是液化氣協會的理事,因此,協會一個停止供氣的通知,就讓經營戶十五天沒有生意可做,停止供氣不僅僅是因為降價,從液化氣協會的這個通知可以看出,經銷商劉志友將液化氣轉賣給別的經營戶被認為亂竄用戶,也遭到了停止供氣的處罰。他説:“把我們劃片了,沒有經過我們同意跟哪個氣站合作就把我們劃分了,你在哪拿氣、他在哪拿氣把我們瓜分了,把市場瓜分了。”
哪個經營戶到哪家氣站進貨,協會的七位理事已經進行瓜分,經營戶不服從劃分,到別的氣站批發,也要遭到停止供氣的處罰,由於外地液化氣進不來,本地液化氣又不能自由進貨,因此,協會理事的氣站賣再高的價,經營戶還得求著它。否則停止供氣,就只能停業了。
馬銳説:“劃片保護了批發商的利益,而損害了零售商的利益,七家(協會氣站)都不能交流,那你叫什麼競爭,什麼叫市場準入解釋不通。”記者問:“你的意思是這個市場準入還是有問題的?”答“肯定有問題。”
由於批發商通過液化氣協會對市場準入有決定權,為了照顧自己零售點的生意,便有意無意的對其它零售商進行控制。一位零售商反映,她打電話讓氣站送液化氣,經常是今天打明天才送來,最快也是上午打下午五點才送來。她説:“經常是一天半天沒有氣供應,沒有氣賣,他要照顧的是他零售點的生意。”
外地液化氣進不來,本地液化氣又不能跨點批發,自己所在的批發點不能及時送氣,零售商只能自認倒楣。這種局面從液化氣協會2000年3月成立以來,一直維持到現在。那麼一個私人組成的民間組織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力呢?
零售商説:“跟我們説是財委給他們的權力,財委給他們的文件也給我們看過了。”
這份委託書讓記者大開眼界,涪陵區政府財貿辦公室是液化氣市場的政府主管,調查取證是財貿辦行政執法權的一種,卻被委託給了涪陵液化氣協會這個民間組織,值得注意的是,液化氣協會的七個理事全是氣站老闆,各自都有自己的零售點,氣站老闆和零售商是競爭對手,財貿辦把調查零售商的執法權委託給了批發商,這就好比一場球賽,裁判把球員是否越位的裁判權委託給了對方球員。為了解與液化氣協會的關係,記者來到涪陵市財貿辦。
涪陵區政府財貿辦工作人員説:“我們沒有指定只準在哪拉,不準在哪拉。”
對於液化氣協會的所作所為,工作人員否認與財貿辦有關。否認財貿辦與液化氣協會有密切的關係。但記者在財貿辦看到墻上挂著許多液化氣經營戶的申請,大都是有關開戶轉移供氣片區的。涪陵區政府財貿辦副主任劉西堯2000年11月20日寫下了這張批條,充分證明,液化氣協會與涪陵區政府財貿辦關係非同一般:“液化氣協會:江中莉等三人要求調整供氣對象請給予調整,如二證齊全請給予供氣,其他問題另行商量解決。”
馬銳説:“不知道劉主任跟協會之間是上下級關係,還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還是一個什麼關係搞不清楚。”記者問:“怎麼搞得清楚?”答:“其它問題另行商量解決,誰也不清楚其它問題是什麼問題,是雙方的分成問題還是什麼問題,不知道。”
今年三月重慶市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人大代表馬銳向涪陵區政府提出議案,質詢液化氣市場壟斷問題。人大代表提給區政府的議案,理應由區政府答覆,但奇怪的是,馬銳代表收到的是涪陵區財貿辦的復函,簽發人甚至不是財貿辦主任,是議案質詢中涉及到的副主任劉西堯,文件年號2001也被打成2991。
馬銳説:“接到它第一份答覆以後,我回答了不滿意,當然第一個文號錯誤,我認為態度不嚴肅,至少是政府不是很認真在回答這個問題。”
市人大反饋了代表的不滿意評議後,7月份,涪陵區政府再次給馬代表答覆,但二份議案除了標題有修改外,內容幾乎是一模一樣。承認涪陵液化氣批發價比周邊地區高,但不承認這是行業壟斷行為,認為這是為了加強液化氣市場管理的結果。
馬銳説:“你説不叫壟斷,怎麼解釋這個問題。價格上你出臺劃片定點供氣的實施,使人不得不想到行政壟斷和行業壟斷,是有聯絡的。”
馬銳代表再次給涪陵區政府的復函評定為不滿意。在給馬銳代表的答覆函中,涪陵區財貿辦承認,液化氣協會有寫收條的現象,但已經改正。我國會計法明文規定,商貿結算必須開具正式發票,稅法規定不開發票是一種偷漏稅的違法行為,但記者調查中發現,涪陵液化氣協會理事開白條現象至今沒有改正。
(《經濟半小時》記者/陳響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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