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我們在行動”報道組最新報道
在一家廚具專賣店,它的稅務登記證上的經營範圍也僅僅限於廚具。然而,在這樣的鬧市區,這家店卻在無照銷售液化氣。
檢查人員告訴我們,國家對燃氣的經營有嚴格的規定,比如:必須具有消防局許可證,人員經過消防局培訓,店面不能開在鬧市區,四週無明火散發地點等等,而在這家店,消費者在購買燃氣灶時隨時可能點火實驗,萬一液化氣洩露或氣溫過高,都可能引發爆炸事件。
新餘市燃氣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説:“碰到這種情況,實物都收繳不允許存在。”
在另一家液化氣儲備站,我們看到工作人員正在用冷水給這些液化氣儲存罐降溫。據説,如果液化氣罐上的溫度計顯示接受42攝氏度,就必須立即採取降溫措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工作人員説:“十幾個罐子如果不降溫,發生爆炸事整個新餘城東這一塊都有影響,因為液化氣比空氣要重,順着地勢往低的地方全部會漫延過去,那麼碰到有明火的地方就會燃燒爆炸。”
據了解,像這樣的液化氣站都必須遠離城區,新餘市經過集中整頓後,取締了14家,全市只保留8-10家。
(《經濟半小時》記者/張雪梅、李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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