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取消地方保護措施》
(2001年08月22日)

  

  據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我們在行動”報道組最新報道

  記者來到了安徽省的舒城縣,前一段時間國內各大媒體紛紛報道了舒城縣的本地水泥、白酒、化肥等方面實施地方保護問題,一時間,舒城縣名聲大噪,今天我們又再次來到這裡看看現在情況如何。

  從96年開始,安徽省舒城縣有個商品流通秩序整頓辦公室,制定了商整工作目標管理考評方案,確立了優先使用本地名優産品制度,對當地的一些白酒,水泥,化肥實現銷售指標制,這項最初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為名義的方案,並沒有讓百姓真正感受到實惠.

  有一農民建房子,他們把十幾噸的外地水泥買回來以後,上面找下來了,説稅收沒有繳全不行、不能用,要用的話就繳一點錢。

  實施地方保護是為了讓企業多一些産值和稅收,這樣即保穩定又出政績,事實上,對本應該退出市場的企業進行人為的行政保護,反而將企業發展的薄弱環節掩蓋起來.沒有外來競爭的衝擊,受保護的所謂地方名優産品很可能被市場所淘汰.

  舒城縣副縣長高斌認為,實行地方保護實際上是保護落後,不利於一個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通過一些行政手段人為干預市場不利於企業的發展,因此一定要消除帶有地方保護的行為。

  在記者來到舒城時,商整辦已經解散,原來從各單位抽調來的人員也都回到了原單位。

  現在記者在化肥銷售點看到所銷售的不僅僅只本地的化肥品種了。

  隨後記者又了解到農民們對水泥的選擇餘地也大了,不在受當地政府的干預了。

  記者看到舒城縣委縣政府大門前高高挂起了一幅幅外地白酒廣告牌。

   (《經濟半小時》記者/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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